各位前輩,我想請教問題是,我買的農地上有前地主所做駁坎及水溝等設施,因未申請被罰6萬元,前地主也未繳.現今我蓋農舍申請簡易水保,縣府承辦員要求我繳清罰鍰,才願意審案子,請問這樣合理嗎? moai 發表於 2010-9-11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