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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農地分割 [打印本頁]

作者: q3620233    時間: 2010-9-17 17:59     標題: 農地分割

各位2HOME的前輩大家好:
最近朋友想找我一起買農地.但心想如果購買一塊超過0.25公頃或未超過0.25公頃.這樣農地可分割嗎?分割後有哪些權益會受到影響
作者: ax5589    時間: 2010-9-17 22:08

農地未達0.25公頃是不可分割的,且分割後每筆農地需達0.25公頃; 也就是0.5公頃以上方能分割成2筆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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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發展條例   第 16 條
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二五公頃者,不得分割。但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購置毗鄰耕地而與其耕地合併者,得為分割合併;同一所有權人之
    二宗以上毗鄰耕地,土地宗數未增加者,得為分割合併。
二、部分依法變更為非耕地使用者,其依法變更部分及共有分管之未變更
    部分,得為分割。
三、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所繼承之耕地,得分割
    為單獨所有。
四、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之共有耕地,得分割為
    單獨所有。
五、耕地三七五租約,租佃雙方協議以分割方式終止租約者,得分割為租
    佃雙方單獨所有。
六、非農地重劃地區,變更為農水路使用者。
七、其他因執行土地政策、農業政策或配合國家重大建設之需要,經中央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為分割。
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所定共有耕地,辦理分割為單獨所有者,應先取得共
有人之協議或法院確定判決,其分割後之宗數,不得超過共有人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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