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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建築線規定? [打印本頁]

作者: 燕子    時間: 2010-11-8 12:10     標題: 建築線規定?

位置: 桃園縣 楊梅市   都市計劃   住宅區  

建地基地位於一大片住宅區內,無計畫道路到基地。但基地有臨一條4米既有巷道(私人產權)此巷道已有40年以上。

請問基地可以申請到建築線嗎?
作者: ufa    時間: 2010-11-8 21:17

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二條規定,建築基地面臨計畫道路、廣場、市區道路、公路或合於本規則規定之現有巷道者,得申請指定建築線。
何謂面臨現有巷道,建築線如何指定?
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五條規定面臨現有巷道之基地,其建築線之指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巷道為單向出口長度在四十公尺以下,雙向出口在八十分尺以下,寬度不足四公尺者,以該巷道中心線為準,兩旁均等退讓,以合計達到四公尺寬度之邊界線作為建築線:巷道長度超過上開規定者,兩旁亦應均等退讓,以合計達到六公尺寬度之邊界線作為建築線。但面臨工業區內現有巷道之基地,應以合計達八公尺寬度之邊界作為建築線。
怕是私人產權的既有巷道或許在縣市政府都市計劃圖說是沒有路權存在,所以大大還是找當地熟識建築師辦理指定建築線事宜這樣較為保險。
作者: 飛蝴蝶    時間: 2010-11-9 20:55

既有巷道雖然能申請出建築線指定,但假如真的要蓋建築物時私有地地主出面阻擋,於道路邊界設障礙物您也拿他沒辦法,因此還是要地主同意較妥。
作者: 燕子    時間: 2010-11-12 15:44

感謝回覆

經我行文桃園縣政府,答案是,該地位於市地重劃區,待整體開發後,才可核發執照建築,所以現階段無法單獨蓋合法的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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