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遺落世外的天湖-湳仔湖森林,有沒有人有興趣 [打印本頁]

作者: 2home    時間: 2006-8-17 15:48     標題: 遺落世外的天湖-湳仔湖森林,有沒有人有興趣

剛剛收email 收到的,感覺風景相當美麗,不知有沒有人有興趣去看看,是國有承租地,不過價格相當低.
作者: 2home    時間: 2006-8-17 15:50

一些照片






作者: 2home    時間: 2006-8-17 15:54

剛打過電話,1甲約 58萬.
作者: wugenfen    時間: 2006-8-17 15:58     標題: 租還買

請問是用租的還是買的呢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06-8-17 16:12

哇! 沒想到還有這等仙境,
不過水池好像是後期淹上來的,淡季不知有沒有活水
作者: kevin    時間: 2006-8-17 16:15

看來風景秀麗,真是令人心動!! 呵
作者: wugenfen    時間: 2006-8-17 16:18

樹可以賣嗎?會不會被抓去關..
作者: 2home    時間: 2006-8-17 16:18     標題: Re: 租還買

用買的,不過契約是出讓承租權,未來不用繳租金及稅,聽賣主說,國家要收回,還是要用買回去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這個都要查清楚,有時候地主的話不能信!

post by ""wugenfen""
請問是用租的還是買的呢

作者: 2home    時間: 2006-8-17 16:21

我只想在池邊 蓋個小木屋就夠了,其它就維持現狀!

地主本來有想找 台積電 這種大公司 認養,讓員工有休閒的地方.

post by ""kevin""
看來風景秀麗,真是令人心動!! 呵

作者: 夢想家    時間: 2006-8-17 16:21     標題: 去看看呀

去看看可以呀!真的很自然,很美哩
好像有提到用租的,1甲58萬?有多大?租期多久
還是貼圖只是地附近的風景
作者: wugenfen    時間: 2006-8-17 16:22

國家是租給你.怎可能要再買回去呢,真的要查清楚
作者: 夢想家    時間: 2006-8-17 16:23

站長把我的想法,想去了,那湖好美
作者: 2home    時間: 2006-8-17 16:23

大家找個時間去看看吧! 喜歡也不一定要擁有,當做私房景點,有空去玩玩也不錯!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06-8-17 16:25     標題: Re: 租還買

post by ""2home""
用買的,不過契約是出讓承租權,未來不用繳租金及稅,聽賣主說,國家要收回,還是要用買回去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這個都要查清楚,有時候地主的話不能信!

[quote]post by ""wugenfen""
請問是用租的還是買的呢
[/quote]

如果一次買斷到還好,怕是已經準備要被國家回收了還賣出來,
能不能蓋房子也是問題!
作者: kevin    時間: 2006-8-17 16:33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03102)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中華民國65年4月29日總統制定公布全文27條
    * 中華民國75年1月10日總統(七五)華總(一)義字第0119號令修正公布全文39條
    * 中華民國87年1月7日總統(八七)華總(一)義字第8600284230號令修正公布第6、9、10、12、15、17、25、33∼35條條文;增訂第15條之1、30條之1、35條之1條條文;並刪除第7、24、30條條文
    * 中華民國89年5月17日總統(八九)華總一義字第8900118400號令修正公布第2∼4、6、11、16、22、28條條文
    * 中華民國91年6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20580號令修正公布第12、15條條文;並增訂第12條之1、32條之1條條文
    *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85901號令修正公布第37條條文

第二十六條   (轉租之禁止及租約之終止)
              依本條例承租之公有山坡地,不得轉租;承租人轉租者,其轉租行為無效,由主管機關撤銷其承租權,收回土地,另行處理;土地之特別改良及地上物均不予補償。
  承租人死亡無人繼承,或無力自任耕作,或因遷徙、轉業,不能繼續承租者,由主管機關終止租約,收回土地,另行處理。地上物得限期由承租人收割、處理,或由主管機關估定價格,由新承租(承領)人補償承受,原承租人所有特別改良併同辦理。

http://lis.ly.gov.tw/lghtml/lawstat/html/0310200.htm

最新條文請參考以下URL
http://bulletin.coa.gov.tw/show_ ... =A07&type=A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06-8-17 16:35

post by ""夢想家""
站長把我的想法,想去了,那湖好美


: 原來大家想的都一樣
作者: 2home    時間: 2006-8-17 16:36

呵呵! 浪漫歸浪漫,還是要依法規走,把這些條文列出來,看看地主要如何解釋!

第二十六條   (轉租之禁止及租約之終止)
              依本條例承租之公有山坡地,不得轉租;承租人轉租者,其轉租行為無效,由主管機關撤銷其承租權,收回土地,另行處理;土地之特別改良及地上物均不予補償。
  承租人死亡無人繼承,或無力自任耕作,或因遷徙、轉業,不能繼續承租者,由主管機關終止租約,收回土地,另行處理。地上物得限期由承租人收割、處理,或由主管機關估定價格,由新承租(承領)人補償承受,原承租人所有特別改良併同辦理。

http://lis.ly.gov.tw/lghtml/lawstat/html/0310200.htm

作者: wugenfen    時間: 2006-8-17 16:41

所以說騙人的事還真多,所以每個人要也要有三師,律師,代書,醫師,跟阿扁一樣,不過一般人不用會計師.
作者: kevin    時間: 2006-8-17 16:43

若是原保地,依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之耕作權、地上權、承租權或無償使用權,除繼承或贈與於得為繼承之原住民、原受配戶內之原住民或三親等內之原住民
外,不得轉讓或出租。
前項原住民保留地,原住民為擴大經營面積或便利農業經營,得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核准後交換使用,並辦理權利變更登記。
http://www.npp.gov.tw/parklaw/law2-3.htm
作者: 夢想家    時間: 2006-8-17 16:44

我有一個天馬行空的想法,就是如果可行又一切依法,有希望的話,如發起2home的人來認養,人一多負担就小一點......
作者: kevin    時間: 2006-8-17 16:45

post by ""wugenfen""
所以說騙人的事還真多,所以每個人要也要有三師,律師,代書,醫師,跟阿扁一樣,不過一般人不用會計師.


不用啦,只要有INTERNET就成了,剛才那法條都是到GOOGLE裡查出來的!!
作者: 2home    時間: 2006-8-17 16:47

若是用認養森林,做善事的方式,是可行的,讓2home 的人蓋小木屋,比財團拿去做遊樂休閒好太多了,這裡保持原貌是最美的.

post by ""夢想家""
我有一個天馬行空的想法,就是如果可行又一切依法,有希望的話,如發起2home的人來認養,人一多負担就小一點......

作者: wugenfen    時間: 2006-8-17 16:54

認養有那麼簡單嗎? 要不要公益團體,或公司行號,總不能跟政府說.我們一群人要認養.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06-8-17 17:01

post by ""2home""
若是用認養森林,做善事的方式,是可行的,讓2home 的人蓋小木屋,比財團拿去做遊樂休閒好太多了,這裡保持原貌是最美的.

[quote]post by ""夢想家""
我有一個天馬行空的想法,就是如果可行又一切依法,有希望的話,如發起2home的人來認養,人一多負担就小一點......
[/quote]

再把草坡全部把樹種回去, :wink: 可行喔!!!
作者: kevin    時間: 2006-8-17 17:05

post by ""wugenfen""
認養有那麼簡單嗎? 要不要公益團體,或公司行號,總不能跟政府說.我們一群人要認養.


大家講的認養,小弟猜用意是,大家去買一塊,以認養山林的心態,保持自然生態!!(當然前提要合法)
當然去找政府,政府是不會理會我們這些賤民的
作者: kevin    時間: 2006-8-17 17:06

post by ""鋤禾""
[quote]post by ""2home""
我只想在池邊 蓋個小木屋就夠了,其它就維持現狀!

站長也想當小英嗎[/quote]

小英?? 小英是幹嘛的??
作者: 夢想家    時間: 2006-8-17 17:10

感謝站長給大家一個做夢的機會....... :shock: 但這跟小英有關係嗎?不解
作者: kevin    時間: 2006-8-17 17:12

post by ""夢想家""
感謝站長給大家一個做夢的機會....... :shock: 但這跟小英有關係嗎?不解


小英幹了些什麼事??快快從實招來!!
作者: 夢想家    時間: 2006-8-17 17:18

小英不是找媽媽的那位嗎?難道還有續集?
雖然這裡不適合談小英的故事,不過有人問起,還是請鋤禾大大解答一下吧.(離題太遠了)
作者: 山人    時間: 2006-8-17 17:25

看來 Kevin 兄年紀還輕, 快去問五年級前段的 大姐, 小英的故事.

Anyway, 如能合法買國有地承租權, 那就太好了.
作者: kevin    時間: 2006-8-17 17:35

post by ""山人""
看來 Kevin 兄年紀還輕, 快去問五年級前段的 大姐, 小英的故事.

Anyway, 如能合法買國有地承租權, 那就太好了.


看來應是不能轉租,站長大大您問到了嗎??
山人兄,您答對了,我粉年輕的!!哈哈
作者: susan    時間: 2006-8-17 18:37

看到此風景就想到airwolf,怎麼沒上線呢?這不就是大家在找的桃花源嗎?如有機會進駐此桃花源,應是全體2home的夢想吧!大家一起想辦法吧。
作者: airwolf    時間: 2006-8-17 20:43

post by ""susan""
看到此風景就想到airwolf,怎麼沒上線呢?這不就是大家在找的桃花源嗎?如有機會進駐此桃花源,應是全體2home的夢想吧!大家一起想辦法吧。


唉呀呀!
我心在暗泣....

就是它、跟晚輩上次找到的桃花源非常類似、地處較高海拔、景色如處仙境
也是地上物(杉木林)全部砍伐販賣、而且樹苗也剛栽種完成

不同的是、上次找到的桃花源位與民宿大街上、與紅塵接近又保有隱私
佔地有一甲七、國有林地原住民保留地、耕作權轉讓要 100 萬元耶

晚輩無多餘金援放棄了 .....
作者: vani    時間: 2006-8-18 12:47

小英
也住過森林的湖邊
在與他爺爺相認前
作者: hector    時間: 2006-8-18 17:05


     呼~
     在湖邊露營就很滿足,能擁有湖邊小木屋,
     更是許多人夢想。
8)
作者: Daniel    時間: 2006-8-18 21:33

這樣的山中湖邊景色的確非常的漂亮,很難得遇的到吧?
不過不知道這湖水的流動性如何?
在附近若是有人居住的話,污水的處理流向可能要很注意?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6-8-18 21:58

先了解一下:
一.南庄的民風.
二.管理單位的作為,至少多了一個國家公園管理局.
三.國有林地的管理方式.哪些林地可以申請砍伐.國有林地可以作木屋嗎?違規會不會被無償回收.國有林地可不可以分割承租.國有林地轉讓承租如何作?一般國有林地大多數比較陡峭.
建議如果要承租國有林地除了造林就甚麼都別做,除好路邊的草,只利用國有林地上既有的設施,只欣賞那裡的美景.靜候國有林地的釋出時機.
個人感覺這是"好野人"的作法.有實力的人可以仔細評估.欣賞美景的羅曼蒂克感覺,可要與持有土地的各項考慮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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