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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贊成多元成家方案嗎?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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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3-12-6 18:24:26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3-12-6 18:26 編輯

我之所以不贊成多元成家方案,只因為生物學...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一男一女的婚姻之所以會被立法,表兄妹不能結婚也被立法,
是因為經過千百年來人類的演化+DNA研究,知道近親通婚會讓種族劣化,失去國家競爭力。

若多元成家可以立法,表兄妹不能結婚的法規也應該廢掉,
也同時必須廢掉禁止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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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3-12-7 03:05:37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3-12-7 03:29 編輯
Way 發表於 2013-12-6 20:04
生物學的確有物競天擇 適者生存的學說
但是不太適合用在人類社會
不然依照此標準
身心有障礙的弱勢難道就要被淘汰嗎

其實我對這個法案還不是很了解
但若純粹以同性婚姻的話
我是贊成的
雖然彼此在性向上不一樣
還是可以彼此尊重的吧?

殘障不太適合在人類社會生存,這也是事實,
要正常人照顧老弱殘障,是為了讓人性向善,並不是為生存。
但人類同樣是生物,人類社會同樣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殘障就是人類中的弱勢族群,被淘汰速度較快...難道是假的?

同志結婚只是為了不符合生物學的慾望,並不是為了讓人性向善,
所以,沒必要/也不需要靠國家的法律規範不符合生物學的人類慾望。

談到尊重,同志之間互相尊重就好了!
但推廣同志婚姻者,有沒有尊重大自然的定律?
若無法讓人類延續下一代的同志,國家的法律同意可以結婚,
那...父女/母子/兄妹亂倫...有高比率生出畸型兒,是不是國家法律也可以同意結婚?
畸型兒變成所謂的殘障,正常的人類再花費大量資源讓畸型兒活著也照樣可以啊!
為何法律尊重同志婚姻,卻不尊重亂倫?

若不尊重大自然,幾千年來的人類歷史卻還學不乖,該國的人類會自取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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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3-12-7 10:29:36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3-12-7 10:41 編輯
4w 發表於 2013-12-7 08:24
我的看法是地球人類太多了,產生不少問題。當務之急是慢慢降低人口數,也許同性結婚是一種方式。

還有我 ...


地球人類太多慢慢降低人口數也是所謂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結果,
法律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國力會慢慢衰退,失去國家競爭力,
這也是國力演化的結果,但要1-2代才看得出來。




講難聽+露骨一點
國家法律承認的婚姻 = 國家法律允許的合法性交 = 國家法律管到該國人民怎麼性交
(有些人可能覺得法律管太多了吧!? 還管到那檔事!? 但事實上就管這麼多!)

法律規定一夫一妻性交是合法的,才承認這種婚姻。
若一男一女結婚後,因對方不性交想離婚,打離婚官司還可以贏!
結婚後卻與他人性交叫做通姦罪或重婚罪,就算通姦除罪化沒有刑法判刑,照樣有民事賠償。
若亂倫或與未成年性交,還有更重的罪!!

怪了! 不是要尊重人權嗎? 不是要尊重人類自由嗎?
怎麼法律規定不能通姦,不能重婚之後,又規定表兄妺不能結婚? 不能與未成年性交? 還廢公娼?
之所以管到性交,且愈管愈嚴....就是依千百年來,避免國家或人類滅亡(物種延續)的歷史經驗。
若同意多元成家方案 ,同時也必須要: 否定表兄妺不能結婚、否定重婚罪、否定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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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3-12-7 10:43:56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3-12-7 10:51 編輯
kevin 發表於 2013-12-7 10:33
瓦斯一桶500漲到1000,這是 這段時間國際天然氣才漲30% 這樣的議題才更為迫切 都快活不下去了..


提外話.....

桶裝瓦斯=液化石油氣, 是提煉石油的產物,會直接被原油價格影響。

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是開採天然氣田,不是開採油田,會間接被影響。
也就是原油這種能源漲了,其他取代原油的能源,像: 煤、核燃料、天然氣.....也都會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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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3-12-8 00:07:58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3-12-8 02:23 編輯
4w 發表於 2013-12-7 17:37
異性戀又怎樣,同性戀又怎樣,還是不活的好端端的,致於會不會影響他人性向取向,我看是不可能的,這好比我愛吃辣,別人不見得跟著吃辣,天性而已

搞不好同性戀並不是天性,而是"後天"影響的性向。
或明明就是後天影響,卻老扯成是先天同性戀,

之所以要同性戀,可能只是還沒找適當異性的另一半,
但先找到了同性的另一半,就變成所謂的同性戀了!
比方說,類似電影演的"猛男姦獄"...是環境造成的,就近解決。

有些男的自認是女的,有些女的自認是男的,
自認是女的男同志,為何不能和自認是男的女同志送作堆?
同樣是一男一女可以結婚啊!(台灣也有實際案例)

不排除同性戀只是懶得找更適當另一半的異性,
只因愛得泛濫,先遇到同性,就自稱同性戀了..

歐美不是還一堆雙性戀?
既然歐美有些州或國家法律允許同性戀婚姻,
也照樣可以允許2男1女 or 2女1男 的雙性戀婚姻的家庭啊!...
否則雙性戀的權益,不就不如同性戀? 不公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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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3-12-8 13:02:50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3-12-8 13:36 編輯
aliver 發表於 2013-12-8 07:12
上帝創造了萬物,包括了同志...
是祂的子民就不該有差別


上帝創造了萬物,包括了戀童癖...
是祂的子民就不該有差別
  
戀童癖也是上帝創造的,國家法律應依上帝旨意,未成年可性交結緍,滿足戀童癖的性慾和性向囉!?
這類提出贊成同志婚姻的理論本身就很矛盾,只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一下就破功了...

上帝創造了萬物,包括了同志...
同志相愛不能延續後代,且疑似產生世紀病毒AIDS,是祂的對同志子民的懲罰。

所以,國家法律也應依上帝旨意對同志懲罰,否則會亡國滅種囉!?

其實,基督教/天主教/回教...的教義更反同志....最好不要把上帝拿來說嘴..
若還把上帝擡出來,恐怕連要"忽視"同志都很難..運氣不好,同志反而會被社會懲罰,
但這也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結果,同志天生就看不懂自然定律,到時會被自然反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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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3-12-10 17:07:41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3-12-10 17:50 編輯
aliver 發表於 2013-12-9 18:54
若能看懂詹仁雄的文章就會了解  
他說上帝創造了萬物,是包括了男生和女生,異性戀和同性戀... 是相對的意思
不會有人拿戀童癖和異性戀相比較
就像不會拿芒果和半導體做比較   風馬牛不相及!
因為這種比喻和比較非常失當!
...

異性戀和同性戀只是性慾和性向的問題,
戀童癖同樣是性慾和性向的問題,並沒有比喻失當。
性慾和性向都只生物的本能而已!

但同性戀、戀童癖並不算能在自然界生存的物種本能,
應該算是依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會被滅絕物種的本能。

若同性戀人類能像蚯蚓一樣,細胞分裂無性生殖出下一代,那就沒話說!
但同性戀的婚姻就是只為了"性慾和性向",並不是無性生殖。

詹仁雄只是電視製作人,斷章取義聖經某一句話,刻意把聖經的本意扭曲,
他可能不是基督教或天主教,卻引用聖經公開發表言論? 還可能教會看他不爽!

同性戀被自己的性慾和性向搞得很矛盾,矛盾之中找不出解答,只能自己騙自己...
這才是支持同性戀婚姻的最大問題!  而電視製作人,要的就只是收視率!

連天教教國家梵蒂岡都一直在譴責同性戀婚姻,甚至要已開放同志婚姻的國家回頭是岸,
實在不知道聖經的哪一條能支持同性戀婚姻?
(雖然電影常演些教宗/牧師有戀童癖+同性戀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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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3-12-11 05:10:10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3-12-11 05:44 編輯
Example 發表於 2013-12-10 23:50
那麼,法律之於婚姻的意義在哪裡?說真的,我覺得稅與遺產那些都不重要,都能處理的。
我想到的是我的一個朋友,跟她丈夫結婚十八年後,終究因為丈夫不能忘卻舊情人而分手,留下一大堆房貸、保險的爛攤子,最後靠離婚律師妥善處分了。不管同性或異性,兩個人約定為同一個單位(名之為家)打拼了一輩子,最後卻發現另一個人早就偷偷另起爐灶,還打算挖東牆補西牆,這時候也許法律能幫忙保障受害的一方.........同性戀也有負心人啊!!我是覺得這樣的保障是不分性別都值得擁有的,所以我也就支持我同學繼續去努力了


我前面已說過+講難聽+露骨一點
婚姻 = 國家法律允許的合法性交 = 國家法律管到該國人民怎麼性交

法律之所以要限制人民如何性交,為的只是種族延續、國家強盛。
目前還有些國家允許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或未成年可性交(也算是合法的戀童癖),
但都是國力衰退,且政治/治安混亂的國家。

在102年前,清朝的法律也同樣允許一夫多妻,甚至未成年可性交。

但現在台灣的法律,連異性戀的表兄妹也不能合法性交(結婚),
同性戀到底要憑什麼爭取法律上的合法性交(結婚)?


你說的那些保障,靠現有法律就能解決,屬於男女平權問題,跟多元成家完全無關,
主要是結婚18年的情面+小孩,是否肯靠法律解決而已!? 怎麼最後一句就突然跳到支持多元成家?
難道靠支持同性戀婚姻的多元成家,就能解決小孩扶養權/財產問題/保障受害那一方?

同性戀本身性向就很矛盾,主要是跟著感覺走,也不容易看清事情根源與真相,
而支持同性戀婚姻的說法/立場/法律/社會/文章...的結構,也同樣會跟著矛盾...

前面幾篇支持同性戀婚姻的文章,
大多是東扯西扯一堆不相干,再突然冒出一句應該支持同性戀婚姻!
但就是不敢提到婚姻本質上的核心問題。我不就一下就點出文章哪裡有問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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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1 11:44:18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3-12-11 12:25 編輯
4w 發表於 2013-12-11 08:51
國家強不強跟人民性交對象和數量有關係,這點倒是有創見,在下不懂的是,以清朝為例本來是關外民族,他可以多妻還是能強勝滅掉明朝,反觀台灣在亞洲四小龍比較,小老百姓生活一年不如一年,可是卻奉行一夫一妻制的同性婚姻啊,..


我前面有說了,同性戀本身就很矛盾,連支持同性戀婚姻的文章也同樣會矛盾,
我把你紅色標起來的,就是你文中矛盾的部份。

明朝法律可以多妻,且未成年可性交,漢族體型只算中等,
清朝法律也可多妻,滿族體型較高大,是否能未成年性交??我就不清楚了!
明朝和清朝,在法律上允許人民性交立足點都差不多相同,清朝當然可以滅掉明朝。

而不管哪個朝代或是哪國,只要出個荒淫的皇帝,
皇帝自己就後宮一堆+雙性戀+同性戀+戀童癖+亂倫...那個朝代或國家都大多會被滅了..

若明朝時是一夫一妻制,搞不好就不會被滿人給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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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1 11:58:25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3-12-11 12:20 編輯
4w 發表於 2013-12-11 11:54
我老爸姓王, 身材和年紀跟王永慶差不多,身處時代背景差不多,我爸只娶一人,而王先生可不,多年之後多 ...


那是因為王永慶是員外/商人,並不是政府官員,也不是我國的法律。
私人愛怎麼性交是私人的事,只要另一方沒提告,大家都可以假裝沒事。
但在法律上,王永慶照樣是一夫一妻!  若真的有人告,王永慶和小三小四小五同樣會有事!

若依照你說的,為了王永慶的性慾和性向,把法律改成讓王永慶可一夫多妻,
你認為王永慶的小孩現在會不會大亂?

就像同性戀自己關起門來做自己的事,大家都可以假裝沒事,
但現在同性戀卻扯上法律上的婚姻,而婚姻=法律允許的合法性交,
同性戀的婚姻要和法律有關,同性戀的性交也會變成大家的事!
原本對同性戀關起門來,可假裝沒事的台灣社會觀念,到時可能沒事變有事!
(若表兄妹戀人要修改法律上的婚姻定義,表兄妹的性交同樣也變成大家的事!)

像蔣經國應該也有小三,他算是政治人物,且在台灣也曾擁有最高權力,
但就是不敢公開要法律一夫多妻...把小三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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