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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實例,一審判刑一年,拘役80天] 樹葡萄 櫻花樹 2home特價區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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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7 11:45: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果真能擴充自身心性,與宇宙萬物合而為一,的確就無煩惱了,謝謝。
這似乎又和「無情說法」有別,有說就有聽,有聽即非無我,或許,是我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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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7 10:36: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sjju 於 2013-6-7 10:37 編輯
抱歉實在不容易體會,我就打破沙鍋問到底了。
您是說,「憐愍」的態度有人我分別,甚至也許有我高你低潛意識的不平等,因此,非修行人應有的態度?
「同體大悲」則人我為一體、平等且無分別,欺騙者與受騙者為共同體,因此「捨」到底的心態是指「損失的金錢其實沒有損失,已發生的欺騙行為事實上也沒發生過」嗎?想來似乎只有這個解釋才能符合您所說「不與煩惱相隨,稱為無漏」,因為只要有「損失」和「被騙」的感覺,應該就會產生煩惱。
Boblo 發表於 2013-6-6 17:46

您是說,「憐愍」的態度有人我分別,甚至也許有我高你低潛意識的不平等,因此,非修行人應有的態度?
嗯∼講得很正確!

因此「捨」到底的心態是指「損失的金錢其實沒有損失,已發生的欺騙行為事實上也沒發生過」嗎?
「捨」的原意是:平等!
事情的確是有發生過,而不是:沒發生過!至於損失嘛?猶如:左手拿給右手!

大乘佛法說:根身、器界同一法身!根身是正報,器界是依報!
大乘佛法說:自他不二、法界一如!一位有情,緣「根、塵」和合生「識」而現起之法界(即所「見聞覺知」之宇宙),即是自身!猶如夢境,其中,萬事萬物,那一種不是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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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聲盡是廣長舌 山色無非清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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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6 17:46: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差別在:同體大悲!
sjju 發表於 2013-6-6 15:18

抱歉實在不容易體會,我就打破沙鍋問到底了。
您是說,「憐愍」的態度有人我分別,甚至也許有我高你低潛意識的不平等,因此,非修行人應有的態度?
「同體大悲」則人我為一體、平等且無分別,欺騙者與受騙者為共同體,因此「捨」到底的心態是指「損失的金錢其實沒有損失,已發生的欺騙行為事實上也沒發生過」嗎?想來似乎只有這個解釋才能符合您所說「不與煩惱相隨,稱為無漏」,因為只要有「損失」和「被騙」的感覺,應該就會產生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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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6 15:18: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讚!
我無法按讚(等級不夠?),只好用寫的。
那跟蔡先生說「學修行人憐愍這些可憐眾生」差別在哪?
Boblo 發表於 2013-6-6 13:54

差別在:同體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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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發表於 2013-6-6 13:54: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若能以「誠心正意(正面)」的心態來處理事情,都算是正確的!
但是,正確的心態來處理事情又分為:世俗與出世俗,兩種!
世俗:與煩惱相隨,稱為有漏!
出世俗:不與煩惱相隨,稱為無漏!

若真修行人,應依 ...
sjju 發表於 2013-6-6 09:36

讚!
我無法按讚(等級不夠?),只好用寫的。
那跟蔡先生說「學修行人憐愍這些可憐眾生」差別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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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發表於 2013-6-6 09:36:3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jju大, 冒昧請教一下,面對此種情形,以達摩四行觀「報冤行」安慰自己,自認倒楣不去計較,算的上是正確的修行人態度嗎?如果不正確,那修行人處理此事的正確心態為何?
Boblo 發表於 2013-6-5 16:00

若能以「誠心正意(正面)」的心態來處理事情,都算是正確的!
但是,正確的心態來處理事情又分為:世俗與出世俗,兩種!
世俗:與煩惱相隨,稱為有漏!
出世俗:不與煩惱相隨,稱為無漏!

修行人,應依「無漏法」的心態來處理事情!

修行人,一心只求:智慧、慈悲喜捨、德行,不求:世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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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發表於 2013-6-5 16:00:4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以「憐愍」之態度而行施,非修行人!
修行人行施: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三輪體空,無「我人眾生壽者」相!
sjju 發表於 2013-6-5 10:33

sjju大, 冒昧請教一下,面對此種情形,以達摩四行觀「報冤行」安慰自己,自認倒楣不去計較,算的上是正確的修行人態度嗎?如果不正確,那修行人處理此事的正確心態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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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發表於 2013-6-5 15:52:5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沒有受到教訓, 他如果換個名字再來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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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發表於 2013-6-5 13:10:2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是常上法院的人

法律並不能解決一切問題

充其量只是判斷是非 , 填補損失的地方

有時受害者 , 光跑法院所受的損失 , 心理壓力

都比實際上的金錢更多

如果告上法院

無非只是希望被告能記取教訓 , 不再犯錯

同時讓其他人 , 避免再遭遇相同的事

否則光警察局 , 地檢署 , 法院來來回回

對許多從來沒上過法庭的人 , 會是很大的折磨


以「憐愍」之態度而行施,雖不見的是對

但可惡之人 , 必有可憐之處

有時自我解嘲 , 獲得自慰

也是一種心理受傷療愈的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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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發表於 2013-6-5 10:33: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之前我賣麵的時候 有兩位小姐說新搬家 借了兩組美奈碗 口口聲聲會還....
欺騙 等負面的行為無論形式金額 其本質都是一樣 也許是無知 也許走投無路 要嘛就是立即採取保全措施 不然就學修行人憐愍這些可憐眾生
蔡先生 發表於 2013-6-5 09:49

以「憐愍」之態度而行施,非修行人!
修行人行施: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三輪體空,無「我人眾生壽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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