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DAVID88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詐騙實例,一審判刑一年,拘役80天] 樹葡萄 櫻花樹 2home特價區 [複製鏈接]

Rank: 8Rank: 8

175#
發表於 2013-1-28 20:14:3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74# 2home
報告站長大人:
到今天都沒有消息。
IS NO NEWS GOOD NEWS?

使用道具 舉報

站長

打造桃花源

Rank: 9Rank: 9Rank: 9

174#
發表於 2013-1-28 18:54:2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不知DAVID88 的退款進度如何了,有人收到了嗎?

首先在此跟各位說聲抱歉
這兩天接到不少位大哥的關心電話,這兩天一直在想要如何補救,因小弟的無能造成大家的困擾我真的感到萬分的抱歉,請各位在給我一個禮拜的時間,1月31號前會陸續把各位的錢先退還回去,真 ...
DAVID88 發表於 2013-1-25 06:37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173#
發表於 2013-1-27 20:43: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75# kongoushu
大大你的見解我真的不認同~
但你的熱忱我很感動~
這個案子就由受害的人趕快去提出刑事告訴吧!
如檢察官長眼起訴~大家再連合提出附民~
如遇到不長眼的檢察官~受害者再提再審~
如檢察官再不長眼~
再提民事訴訟~
D大這可不是一般詐欺喔!
這恐已觸常業罪......
受害著趕快去告~別再拖!
埔里故事館

使用道具 舉報

站長

打造桃花源

Rank: 9Rank: 9Rank: 9

172#
發表於 2013-1-27 20:32:4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又來了,請樓上要討論法律問題的,可不可以另開新的討論串! 此討論串主要是請當事人交待相關事項並追蹤後續狀況,各位非當事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聊個沒完,很容易將主題模糊掉,這討論串以後是要交給警方當憑證處理的哦!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171#
發表於 2013-1-27 18:44: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陳青 於 2013-1-27 18:45 編輯

PO文者的媽媽被騙了500多萬,大家要好好警惕,騙子的手段如出一轍: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2120900198
無諍三昧,斯為第一。

使用道具 舉報

站長

打造桃花源

Rank: 9Rank: 9Rank: 9

170#
發表於 2013-1-27 14:06: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其實大家都是好意啦! 想幫受害者討回公道,希望回歸主題,指責或爭吵部份就到此為止吧! 不要把原本的主題模糊掉了.

在繼續每日的老話!

2home 的圈子很小,消息互通很快,誠信沒了,以後要做生意就難了,為了十萬元,搞出個前科和業界的臭名,不值啊!

如果有收到退款的受害者,請在這裡回報! 讓大家知道退款進度.
2

查看全部評分

使用道具 舉報

長青會員

I go go

Rank: 8Rank: 8

169#
發表於 2013-1-27 13:56: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cn3298 於 2013-1-27 17:41 編輯

如果對這網站多用"心"來看.
對於過去的隨意"發表"高見,慢慢的您會覺得~~無地自容
因為2home園地,人才濟濟,臥虎藏龍.專業(含親朋好友)的一大堆.
輪不到"業餘"發言提供.

網路的好處是可以搜尋到"許多知識"
要注意大部分都來自提供者的"自以為是"

使用道具 舉報

站長

打造桃花源

Rank: 9Rank: 9Rank: 9

168#
發表於 2013-1-27 13:38:2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樓上的2位不要吵好不好,不要公親變事主了!
1

查看全部評分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167#
發表於 2013-1-27 13:20: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請尊重162# 發表的站長意見
請不要再誤導別人行不利案情之事(這也是常識)
0505 發表於 2013-1-27 13:09

請問你是憑什麼斷定我在誤導別人行不利案情之事?(你沒有常識嗎?此案詐案、背信成立了嗎?)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166#
發表於 2013-1-27 13:19:1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kongoushu 不要替人家怕被告刑事
只有犯罪的人才會怕被告刑事
0505 發表於 2013-1-27 12:57

請問你是根據什麼在指責我有這樣行為?
地球上一大堆犯罪的人都不怕被告刑事…。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6-26 06:47 , Processed in 0.062890 second(s), 9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