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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DANNYCHEN 於 2024-11-10 18:16 編輯
中警開單掀爭議!工地白線內機車「一排全被罰」 理由曝光
隨著事件甚囂塵上,大雅分局馬岡派出所副所長廖乾甫說明,昨日接獲民眾報案檢舉,到場處理後發現,數部機車妨礙工地大門人車出入,已經導致工地的工程車輛無法進出,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5款規定,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得依法舉發,處新臺幣6百元以上1千2百元以下罰鍰。
此外,警方也進一步補充,一般而言,15公分路面邊線外停車並不違法,但是如果是別人的通行出入口則不可以停放,否則就會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的問題。
---------------------------雙標惡警------------------------------------------------------------------------------
道交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條文寫的是汽車,他開罰單的是機車,惡警叫你自己去申訴,
我家門口被停車妨礙出入,怎麼不開單? 警察就是跟他關係好的就會用他的權利,跟他沒關係的就你自行處理
有一次家門口停機車,被新竹貨運撞壞車頭後視鏡,直接逃逸,報案,警察竟然說沒有人傷,物損不算造事逃逸,
備案查了一個月沒有動作,再問這員警就調離該所.
還有一年半夜12點桃園慈戶宮燃放沖天大砲30分鐘,嬰兒都被嚇醒,
打電話去武陵派出所,不處理問題,反而要查提出問題的人,竟然要留你的個人資料
,當然這是再威脅百姓的話術,讓你心生恐懼,而放棄投訴,何其惡劣的警察單位,
我們打了電話,警察端都會顯示你的發話電話地址.要查何必再留個人資料.
這就是那個上電視的問題派出所,一個少年經過就被拖進去電極刑求的知名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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