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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VC1234 於 2015-9-24 09:59 編輯
請問2 Home網友有沒有人對車禍的簡易判決與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有瞭解的?
年初家人出車禍,造成顏面骨折(有斷裂後來有開刀)、胸骨骨折等傷害,因當事人從頭到尾沒有出現也沒和解誠意,我們遂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擬以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上個月檢查官開完偵察庭之後上週一5/25有收到檢查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代替起訴書),以簡易庭處理,有可能不開庭就直接判,查網路上資料,我們必須在判決前送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申請書」,問題是桃園地方法院案號(說是還沒分案)還沒出來,我們去送件他們無法收,如此無法送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申請書」,這該怎麼辦?
網路上有律師幫別人解答說寫上偵字號+股號就可以,但是家人跑了好幾趟,也詢問櫃台好幾次,答案還是不行送,只有等到法院案號出來才可以,我們的風險是有可能我們查到案號時法官已經宣判,這樣就為時已晚不能再遞送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申請。目前只能每天詢問案號出來沒(已經連續問了9天,一天1~2次)。
Google查網路上資料有人簡易庭10天內法官就判決的,若已經收到判決書,民事的部份只能單獨再提出,訴訟費用就要自行支付,如果是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則免訴訟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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