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飛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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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發表於 2013-12-11 08:51:2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4w 於 2013-12-11 09:02 編輯
FlyNews 發表於 2013-12-11 05:10
我前面已說過+講難聽+露骨一點
婚姻 = 國家法律允許的合法性交 = 國家法律管到該國人民怎麼性交
  1. 法律之所以要限制人民如何性交,為的只是種族延續、國家強盛。
  2. 目前還有些國家允許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或未成年可性交(也算是合法的戀童癖),
  3. 但都是國力衰退,且政治/治安混亂的國家。
複製代碼
國家強不強跟人民性交對象和數量有關係,這點倒是有創見,在下不懂的是,以清朝為例本來是關外民族,他可以多妻還是能強勝滅掉明朝,反觀台灣在亞洲四小龍比較,小老百姓生活一年不如一年,可是卻奉行一夫一妻制的同性婚姻啊,

所以個人認為性交對象多寡婚姻  跟國家競爭力沒有絕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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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發表於 2013-12-11 09:25: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因為不同所以叫多元
不一樣的功能不要用同一個名詞
有很難嗎

為了包容多元 我們都很可憐
坐個捷運 報個站名 國語 台語 客語 英語
輪流轟炸 吵死人了

以後打招呼也很累了
叔 舅 這些名詞 就是來辨別 男女方親屬用的
所有稱謂都很麻煩

還一堆人推 可以任意變更性別
真的很亂

我都能接受
不過請讓我知道你的生物性別
例如你跟我強調 你是
性別平權法上的男性 那我就知道生物上你是女性
雙男 雙女家庭 也請跟我講清楚
或者戴個識別符號 讓我知道 你的家庭狀況
免得我失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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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發表於 2013-12-11 11:44: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3-12-11 12:25 編輯
4w 發表於 2013-12-11 08:51
國家強不強跟人民性交對象和數量有關係,這點倒是有創見,在下不懂的是,以清朝為例本來是關外民族,他可以多妻還是能強勝滅掉明朝,反觀台灣在亞洲四小龍比較,小老百姓生活一年不如一年,可是卻奉行一夫一妻制的同性婚姻啊,..


我前面有說了,同性戀本身就很矛盾,連支持同性戀婚姻的文章也同樣會矛盾,
我把你紅色標起來的,就是你文中矛盾的部份。

明朝法律可以多妻,且未成年可性交,漢族體型只算中等,
清朝法律也可多妻,滿族體型較高大,是否能未成年性交??我就不清楚了!
明朝和清朝,在法律上允許人民性交立足點都差不多相同,清朝當然可以滅掉明朝。

而不管哪個朝代或是哪國,只要出個荒淫的皇帝,
皇帝自己就後宮一堆+雙性戀+同性戀+戀童癖+亂倫...那個朝代或國家都大多會被滅了..

若明朝時是一夫一妻制,搞不好就不會被滿人給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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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發表於 2013-12-11 11:54:0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4w 於 2013-12-11 11:57 編輯
FlyNews 發表於 2013-12-11 11:44
清朝法律是可以多妻,滿族較體型較高大,是否能未成年性交??我就不清楚了!
明朝法律也是可多妻,且未成年 ...


我老爸姓王, 身材和年紀跟王永慶差不多,身處時代背景差不多,我爸只娶一人,而王先生可不,多年之後多妻者似乎沒有天下大亂,反而是 ,反觀我家 ,,,,所以說多妻婚姻會沒落我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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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發表於 2013-12-11 11:58:2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3-12-11 12:20 編輯
4w 發表於 2013-12-11 11:54
我老爸姓王, 身材和年紀跟王永慶差不多,身處時代背景差不多,我爸只娶一人,而王先生可不,多年之後多 ...


那是因為王永慶是員外/商人,並不是政府官員,也不是我國的法律。
私人愛怎麼性交是私人的事,只要另一方沒提告,大家都可以假裝沒事。
但在法律上,王永慶照樣是一夫一妻!  若真的有人告,王永慶和小三小四小五同樣會有事!

若依照你說的,為了王永慶的性慾和性向,把法律改成讓王永慶可一夫多妻,
你認為王永慶的小孩現在會不會大亂?

就像同性戀自己關起門來做自己的事,大家都可以假裝沒事,
但現在同性戀卻扯上法律上的婚姻,而婚姻=法律允許的合法性交,
同性戀的婚姻要和法律有關,同性戀的性交也會變成大家的事!
原本對同性戀關起門來,可假裝沒事的台灣社會觀念,到時可能沒事變有事!
(若表兄妹戀人要修改法律上的婚姻定義,表兄妹的性交同樣也變成大家的事!)

像蔣經國應該也有小三,他算是政治人物,且在台灣也曾擁有最高權力,
但就是不敢公開要法律一夫多妻...把小三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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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發表於 2013-12-11 12:31: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3-12-11 12:40 編輯
4w 發表於 2013-12-11 08:30
另一方面很多人把同性戀和愛滋病畫上等號, 可是自古以來異性戀也有梅毒和林病啊,難道說'怕得梅毒就不要和異性結婚。


同性戀和愛滋病本來就差不多是等號,要不然AIDS怎麼冒出來的?統計數字為何老是同性戀最高?
自古以來異性戀就有梅毒和淋病,但這是男女濫交造成的,所以近代法律才規定一夫一妻制,
現在會得梅毒和淋病的人,主要是有人沒遵守一夫一妻法律所造成的!


我就說嘛! 同性戀本身就很矛盾,連支持同性戀婚姻的文章也同樣會跟著矛盾,
不是我想要辯嬴,而是支持同性戀婚姻選錯邊了,隨便就被我抓出一堆矛盾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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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發表於 2013-12-11 13:27: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過去,台灣沒有什麼「自閉症」的概念,在我讀書的那個年代反正不會讀書的孩子不是「笨」就是「壞」!

現在,隨著自閉症比率的逐年增加,讓台灣人開始去認識這種先天腦部功能受損傷而引的廣泛性發展障礙

http://www.ican.org.tw/content.asp?id=1


以前,人們認為「同性戀」是罪惡或是疾病,歸咎於父母家庭教育的偏差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xrVsVSvTPU
為巴比祈禱 - Prayers For Bobby

是一部描寫兒子是同性戀的真實家庭故事,或許能讓不認識同性戀,而願意了解同性戀的人進一步去認識它
也很感謝 aliver大 提供很多資訊讓我們更了解「多元成家方案」


大腦是最神奇奧妙的一種器官,由於腦的病變造成多種外在行為異常如「自閉症」「ADHD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的小孩在成長過程,因為不被認為是生病應接受治療而飽受歧視

另外一方面,大腦決定的心理性別異於身體決定的生理性別,卻被認定是一種病態,應受治療而同樣被歧視
美國心理學會1973年的結論早已經不把同性戀列為一種變態行為

http://www.carehouse.org.tw/NC_D ... ID=1202&Keyword


人們對於不同於自已的人,多會因缺乏安全感而容易產生排斥,透過「多元成家方案」的理性討論,讓我們能
知道更多原先不了解的,而願意在「多元社會」中嘗試去包容

只是一但議題中開始出現不理性的攻擊言論,我看這種偏政治性的議題,很快會被站長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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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1 15:11: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其實這個問題真的跟政治問題一樣,有的人主張可以一夫多妻,那麼這些人是不是也該同意一妻多夫,不然對你太太不公平是吧?
有的人認為異性戀感染愛滋的比例較同性戀高,可是愛滋防治宣導都說肛交感染率最高,異性戀的肛交比例有多高我是不知道,但我知道男男戀的肛交比例是百分百。
想娶三妻四妾的其實不必立法通過,只要你每個老婆都同意,那麼法律就不會追究,如果老婆不同意,你還堅持要再去一個,那最終還是一對一,因為他會跟你離婚或者...,手段因人而異。
多元方案,每個人解讀都不同,同意的人認為不同意的人認知不夠,可是,既然我排斥,為何我要跟你有相同認知?
我不會對同意的人反感,那是個人的自由,也不會去反駁,那是尊重別人,這個主題,既然讓大家表達意見,正反雙方就該要能包容不同的想法,不然只會激化問題。
我沒有信仰,對於任何事件都有自己的看法,之前我的房子租給一對男性戀人,感覺他們的品味個性跟待人都很OK,跟以前所見那種男不男的印象完全不同,所以我改觀了,但是我個人,對男人,可以是好朋友,可以坦誠相見,但沒法來一下,因為我還是只能接受女人。
至於多元成家,這個名詞字面上的解釋就很廣,我不太相信,已婚的男人,可以坦然的跟老婆說,我支持雙方不合意,或者你同意我就跟別人做,我想幾乎沒有老婆會同意吧,如果他不願意,法律又說可以,那是不是他就可以選擇離開呢?會不會因此造成離婚率激增?
以上是我的小小看法,至於方案內容,我懶得看,也不願看,因為我已習慣也只能接受現在的家庭倫常,也不想改變,我的家人有不同的看法,或者他們也是同性戀的一份子,我也會尊重他們的選擇,或許您感覺您的見解較高明,才是跟得上時代,很好,我也會敬佩您是個品格高尚的人上人。
所謂的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才是自由,所以要包容不同聲音,不接受別人的意見,也不亂批評別人的意見才是現代民主社會應具備的基本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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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發表於 2013-12-11 19:25:2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FlyNews 發表於 2013-12-11 12:31
同性戀和愛滋病本來就差不多是等號,要不然AIDS怎麼冒出來的?統計數字為何老是同性戀最高?
自古以來異性 ...
  1. 同性戀和愛滋病本來就差不多是等號,要不然AIDS怎麼冒出來的?統計數字為何老是同性戀最高?
  2. 自古以來異性戀就有梅毒和淋病,但這是男女濫交造成的,所以近代法律才規定一夫一妻制,
  3. 現在會得梅毒和淋病的人,主要是有人沒遵守一夫一妻法律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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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有種東西叫做保險套,可以防治這些疾病不是嗎?所以會得病是知識問題吧

法律規定一夫一妻用意為何? 在我看來是公平性吧! 還有基於市場供需才如此,如果有錢人都三妻四妾 ,那窮人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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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1 19:53:2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個人認為啦 法律不能拿來做為倫理綱常的最後防線啦
就像法律不能規定你一定得拜公媽 也是一樣的道理
所以 如果一個社會 失去了倫理道德 法律也會形同虛設 比如說以上面討論串裡的例子來講 如果"改革開放"了 大家都來視多P來一下是沒什麼的事 即便法律規定一夫一妻 但沒有人去告 也沒有用
所以同理 以這件事來說 是否需動用到法律來規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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