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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要交出去,先跟對方洽談,然後找個律師對你比較有保障,
我先來說夫妻財產制重點:
1.法定,分為通常法定(不是非常的通通算)跟非常法定(分別財產,也就是分別共財產),我看她算是通常法定。
2.約定,分為一般共同財產制,所得共有(勞力所得,原有財產孳息),分別共有(分別財產)
3.所有權認定,分為婚前各自擁有的財產,婚後2人努力賺的,共有財產三種
(1)如果你可以證明你婚前的財產,那這部分就是你的,可以收回來,不用列為遺產,上法院你一定贏。
(2)假設房子土地是你婚後跟先生努力賺的,那你可以先要你的1/2部分,剩下1/2再來跟子女分遺產(均分)。所以你已經拿到1/2+均分的部分了。
再來,我來說繼承重點:
1.繼承人,分配偶跟血親二種,血親又分直系跟旁系,
直系:卑親屬(兒子孫子等)+父母+祖父母,注意這個分遺屬順序喔
旁系:兄弟姊妹
2.照你的案例,很簡單,扣除老婆可以證明她的(請看上面說明),其他就是老婆跟子女們均分剩下的。
希望這樣白話說明可以讓你更清楚老婆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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