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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周子衡
近來,從上海的占海特的“高考”到山東的張淑俊的“準生”,中國公民受困戶籍限制的個案頻繁曝光,社會反響巨大。歲末,中央領導亦高調表態,要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把農民工轉為市民,並解決農民工的城市住房問題。從輿論熱潮到領導講話,新一輪改革開始聚焦于“戶籍制度改革”,這或將成為本輪改革的風暴眼嗎?
即將成為全球第一大經濟體的中國,最為龐大的經濟要素不是資本或土地,是“勞動”。只有人獲得充分的“解放”,土地制度和資本體制的改革才能迎刃而解,民主、自由、法治才能求得正解。其中,數以億計的農民工及其家人改籍落戶城市,成為城市居民,消除農民身份血統的繼承性,將極大地釋放中國社會經濟的巨大活力,並將成為全球經濟近代以來最為巨大的社會經濟變革。
反之,繼續保留這一身份性社會的巨大胎記,則難以推動中國經濟社會新的一輪改革,並將既有的經濟改革的光彩黯淡下來。換言之,沒有戶籍制度改革,就無所謂新一輪的中國改革。
過去三十多年改革開放的中心是計劃體制改革,目的在於“解放生產力”,主要途徑是推進市場化的經濟改革,價格改革和企業改革時期最為重要的兩個支點,進而最大限度地擴張社會經濟財富。
新的一輪改革的中心應是城鄉社會經濟體制改革,目的在於“勞動力的根本解放”,主要途徑是戶籍人事制度的全面改革,其最為重要的兩個支點是:農民工改籍和產權制度改革,進而最大尺度地盤活中國近十四億的人力資源。對“人”的計劃是計劃經濟的本質,對於計劃經濟的改革應當也必須最終落實到“對人的解放”上來。
過去一輪改革的中心還不是人的解放,而是生產力的解放。正是在這樣的指導路線下,實現了生育權的國有化,以一胎化為核心的計劃生育的根本目的在於促進生產力的解放與發展。這種觀念發展到極致,就是將人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工具與手段,而非目的與歸宿。這便是基本立場的顛倒與墮落。
抑制農產品價格上漲、保持大量的廉價勞動力、維持一定程度的城鄉差異、最大限度地壟斷與控制土地流轉、維繫龐大的城鄉二元戶籍體系,等等,這些事實上都構成對人的禁錮而非解放。
計劃經濟時代的人身依附幾乎無所不在,糧油關係、戶籍隸屬、檔案歸屬、個人成份、社會背景、家庭出身等等,諸如此類,不勝枚舉。現如今,部分約束雖依舊,但已非制度性的,而戶籍和檔案管理的剛性約束依然無所不在。每個人從出生、入托、入學,到就業、就醫、結婚、生產,再到選舉、被選,或擔當公職,甚或直至養老、故去、入葬,都離不開戶籍身份的約束。
日漸富裕的中國社會依然普遍地存在戶籍限制,在購房、購車等方面,乃至辦理護照與簽證等事宜中,戶籍的限制與控制功能甚或處於不斷地擴張之中。單單實現勞動力的自由流動遠遠不夠,必須在戶籍制度進行徹底的改革。
數億農民工及其家庭改籍落戶城市,關係全體國民,各種利益關係的伸展、轉換、重疊、衝突,遷延甚廣、影響深遠,進程勢必曲折複雜、跌宕起伏,是一項“超”巨大甚或將是“超”負荷的社會變革。
三十年多來中國農戶向城鎮的持續“遷徙”與未來的大規模“改籍”將成為近代以來,全球經濟史上最為壯觀的勞動力“解放”。三十餘年來,中國改革蓋以經濟為號召,未來的戶籍改革既是社會進步,也是經濟巨變。
去年初,中國城鎮人口首超農村人口。人口分布邁過了第一、第二產業布局的第一道坎,登上了城鎮化經濟布局的新台階。從代際上看,農二代大半已完全脫離鄉村生活與生產,且其中大量就出生與生長在城市,繼續禁錮其農村戶籍,將其隔離在城市財政與公共品之外,“農村戶籍”連同“城市戶籍”在一起就成為血統繼承性的、生而不平等的身份制度。無論如何怎樣看,城鄉或地區的歧視性戶籍身份差異及其代際血親的繼承性與中國的社會經濟制度的性質及其改革的根本方向背道而馳,必須改掉。
去年11月,湖南岳陽一份人事檔案的丟失案件中,檔案人被判獲賠24.8萬元人民幣。如依此推論,全面撬動全國戶籍、人事檔案的改革將視同“包攬”下數百萬億計的“社會工程”,如再加入社保、教育、醫療等財政支出,戶改等所牽動的社會經濟利益大局之“巨”,更無法以金錢來衡量了。
歷史上的中國是一個農本的經濟社會,戶籍和土地及其管理是國家經濟命脈所在。及至近代,在工業化的巨輪碾壓下,中國經濟社會裂變為城鄉二元,“農本”與“重農”的思想與制度被拋棄了,“輕農”與“賤農”的觀念與體制滋生出來、發達起來,且粗壯無比。
上一世紀四十年代後期,中國開展了一場史無前例的土地改革運動,平均了地權,五十年代的人民公社運動又集中了地權,農村供給保障城市,農業犧牲貢獻工業成為一項國家戰略。這一時期,統購統銷旨在控制糧食供給以滿足城市快速工業化的需要,是高積累的代表。
在“以糧為綱”的路線下,農村副業事實上被限制或禁止,農民被束縛在土地上,並在集體勞動中獲取工分,據此分配上繳城市商品糧之後的余糧收益。集體農業下的農民經濟狀況大大落後于城市工人,根源就是所謂的“工農剪刀差”。
上一世紀六十年代初,中國陷入大饑荒。城市工業出現大的萎縮,之前所吸納的鄉村勞工被迫大規模回流。這期間,部分回流人員不願或難以重返鄉村,滯留在城際之間,被稱為“盲目流動”。為抑制“盲流”,有關當局制定了收容審查制度,收容審查盲流人員或判處其勞動教養,以強化社會管理,維護城鄉社會經濟秩序。
與此同時,長途販運被視為“投機倒把”,是刑事打擊的重點之一。那個時代,勞動力和商品的異地跨區流動是不可想像的事情。收容審查制度一直持續到本世紀初的孫志剛事件才被取消,而農村勞動力和商品的自由流動則在上一世紀八十年代初涓涓細流般流動起來。
九十年代大量的農村勞力滾滾洪流般奔赴沿海地區的新興工廠企業,自此始成就全球規模最為龐大的“經濟移民”。外出務工成為中國農村致富的根本渠道,換言之,“工農剪刀差”已經讓渡與城鄉勞動力進而土地的價格剪刀差。大量廉價的農產品、廉價土地和數以億計的廉勞,刺激了城市及其經濟的迅猛擴張,更大規模的農村勞力常駐城市成為可能與必要。
這其間,全國每年大體400億規模的農業稅被取消、無處不在的農民工欠薪卻數以千億計、土地拆遷衝突頻發所折射出的城鄉地價收入差額更高達萬億計。
經歷了工業化和計劃化兩輪身份碾壓,農民的最大解放就是成為了“農民工”。這些失去了土地與鄉村生活的廉價勞動力,並不能獲得城市戶籍,子女已被排斥在城市社會經濟體系的邊緣甚或之外。
三十餘年改革開放所帶來的再工業化與城鎮化中,農村和農民的貢獻與犧牲巨大,遠高於計劃經濟時代。農民及其後代依然都處於中國經濟社會的最底層,並牢牢地背負著計劃經濟時代的體制胎記。離開農民工,不僅城市經濟,整個中國經濟社會都將面臨斷崖式的崩解。不改變戶籍制度,數以億計的農民繼續代復一代地繼續犧牲與貢獻,無論從經濟上、社會上,還是政治上來看,都已是完全不可行了。
數以億計農民工及其家人改籍落戶城市,意味著中國廣袤的鄉村中最具活力的一兩代人永久性地放棄了土地權益主張。這種事實上的“戶籍換地權”博弈中,有多少農民及其後代將選擇留在鄉村呢?能否成功留下呢?同樣,城市居民能否選擇改籍鄉村,獲取地權呢?戶改將與土改相輔相成,從而全面刷新中國的產權制度體系。這不僅為中國的社會經濟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也將中國的民主、自由與法治推升到一個“質”的飛躍的高度。(完)
(作者就職于中國社科院金融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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