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8查看 5回復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懇請幫忙協尋失蹤小孩 [複製鏈接]

Rank: 9Rank: 9Rank: 9

1#
跳轉到指定樓層
發表於 2011-7-15 04:03:5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MAIL收到轉寄的求援信件, 希望透過廣大網友幫忙尋找!!
也希望家有小孩的網友多加注意,別再發生相同事件!!
..........................................................................................................
日期: 2011年7月4日上午7:48
主旨: 懇請幫忙轉寄不會花您太多時間,拜託!!
收件者:
我是田坤勝,家住在台東 ,正在找尋我的愛女彤彤.....
她今年2 歲多, 身高約90幾公分,眼睛有點單鳳眼,叫羽彤或彤彤

我女兒在我家門口
前玩耍被不明人士強行抱走
又因當時家中只剩下家母在家...
無法及時去阻止他們的不懷意圖,
得知此壞消息,我們全家非常心急如焚..
至今到現在都還沒有消息...
而家母對此事非常自責
我們看了也很難過,也無法去苛責她 .....!
因此想透過這方式來懇請大家幫幫忙
找尋愛女....

也請大家努力幫個忙轉寄給您的同學
或同事及朋友這封信件 ....
附件: 你需要登錄才可以下載或查看附件。沒有帳號?註冊成會員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2#
發表於 2011-7-15 09:03: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3#
發表於 2011-7-15 11:05:4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嗯!是舊的訊息了,但不知小孩有沒有找到.........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6Rank: 6

4#
發表於 2011-7-15 11:15: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嗯!是舊的訊息了,但不知小孩有沒有找到.........
黑色的大鳥 發表於 2011-7-15 11:05


人早就找到了。網路無遠弗屆,信件永久流傳~~~~~

田爸爸所寫的第二封信(已經去電確認,為本人所發送)

~~~非常感謝各位的幫忙轉寄及社會好心人士們的協尋~~~

愛女彤彤已有下落了!在94.07.25已經由警方及本人証實,目前正被緊急安置在台北的社會局,由社會局人員先代為照顧~~

小弟是田坤勝,曾於94.07.13發出緊急幫忙尋找愛女的信件,在各位朋友們的幫忙下,及警方努力找尋和社會媒體記者刊登協尋下..於97.07.05將彤彤抱走的不明人士已將彤彤交付其失聯數月的母親....

連日來,小弟接獲來自北,中,南各地的關懷及社會媒體的幫忙和大家的協尋,讓小弟感受到這社會的溫暖....如今已找尋到愛女彤彤的下落,特此寫這篇感謝信來感謝各位的幫忙和協尋!真誠的感謝著各位的幫忙和關心~~謝謝你們!也煩請各位再次的幫忙小弟將此信件轉發給同事或朋友,讓關心彤彤的朋友們知道她已平安找到了!小弟再次地感謝各位善心人士的幫忙~~也謝謝高雄吳小姐及台中陳小姐的鼎力相助~~謝謝~~真的謝謝你們~~

~~~爲免成社會大眾及各位的困擾,之前請求幫忙找尋愛女的信件請不用再轉寄~~~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8Rank: 8

5#
發表於 2011-7-15 11:24:3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幾年前就先收到這封轉寄的訊息了[94.07.13發出]..

之後
田爸爸後來所寫的第二封信也轉寄流傳了
''愛女彤彤已有下落了!
在94.07.25已經由警方及本人証實,
於94.07.05將彤彤抱走的不明人士已將彤彤交付其失聯數月的母親....
爲免成社會大眾及各位的困擾,之前請求幫忙找尋愛女的信件請不用再轉寄~~~''

看來這樁似乎是清官難斷的''家務事''..
但願再沒有其他失蹤的小孩..
大家都幸福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6#
發表於 2011-7-15 18:17:2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真不好意思!! 因為看到PO文日期: 2011年7月4日上午7:48,以為是新發生事件
以後看到此種PO文要先小心求證再說了!!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懇請幫忙協尋失蹤小孩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11-26 16:07 , Processed in 0.051169 second(s), 12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