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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先在大陸報戶口為生母的親生子女
因是未婚生子 大部份省市會有罰款(出生應該已經罰過了)
你們雙方於大陸登記婚姻後
你辦理健檢 準備財力證明向大陸法院辦理收養
你夫妻來台登記婚姻後 再向移民署申請小孩來台定居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定居送件須知—12歲以下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
一、適用對象:大陸配偶前婚姻所生子女,為現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之臺灣地區配偶收養,且年齡在12歲以下之大陸地區人民。
二、應備文件:
(一)定居申請書,並貼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直4. 5公分 且橫3. 5公分 、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 2公分 及超過3. 6公分 ,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二)大陸常住人口登記表影本(須已更改為養父姓氏)。
(三)收養關係經臺灣地方法院裁定認可文件影本(須更改為養父姓氏)。
(四)依親對象最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須已登載大陸配偶及養子女姓名)。
(五)保證書:應由依親對象或在臺二親等內親屬擔任保證人;保證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親至本署或本署各服務站辦理保證手續。
(六)臺灣地區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於核配數額時繳附)【未滿6歲者檢附完整預防接種證明影本替代】(最近3個月內有效;須由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外勞健檢醫院檢查,且符合其訂定之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人在大陸或海外地區者,得以具結書替代,俟入境後換發正本時補正)。
(七)喪失大陸原籍公證書。(於核配數額時繳附)【人在大陸或海外地區者,得以具結書替代,俟入境後換發正本時補正;由大陸或海外地區開具之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或我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手續】。
(八)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得要求檢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DNA血緣鑑定報告書,應由行政院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公私立醫院開具之。(九)證件費新臺幣600元及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掛號回郵信封(自取者免附)。
三、申請方式:不受理郵寄申請。
(一)申請人在大陸地區者:應由依親對象、在臺二親等內親屬【請攜帶親屬證明文件,驗後退還】或委託甲種以上旅行社、移民業務機構代向本署申請。
(二)申請人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香港中華旅行社(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力寶大廈4樓)或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411之417號「皇朝廣場」6樓F—K座)申請。
(三)申請人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請。
(四)申請人在臺灣地區者:由依親對象或在臺二親等內親屬【請攜帶親屬證明文件,驗後退還】申請;於獲致配額時,另需檢附入出境許可證及大陸通行證正本。
四、注意事項:
(一)臺灣地區人民已有子女或有養子女或同時收養大陸地區人民2人以上為養子女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請特別留意】
(二)每年有數額限制;申請人於等待配額期間,年逾12歲者,其申請案件不予許可。【請特別留意】
(三)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後,如又再回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將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日後如欲來臺定居,須重新申請及等待配額。【請特別留意】
(四)大陸配偶經許可在臺定居設籍後,其前婚生子女在12歲以下者,得另依「親生子女」身分申請定居(無數額限制)。
(五)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年齡未逾12歲者,亦得申請在臺專案居留,有數額限制。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81904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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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諍三昧,斯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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