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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和信集團的建設公司倒閉被拍賣嗎?
不知地點怎樣?
例稿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北院錦95執庚字第15542號
本文:
一、本院95年度執字第15542號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
院二次減價拍賣,仍未拍定。凡願買受該不動產者,得於本
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依原定拍賣條件(如附表)向本院具
狀為應買之表示,本院得於詢問債權人及債務人意見後許其
買受。如有二人以上表示願意買受者,以應買之書狀最先到
達法院者為優先,如同時到達者,以抽籤決定。債權人亦得
為願承受之表示。
二、債權人得於本公告期間內聲請另行估價或減價拍賣,如仍未
拍定或由債權人承受,或債權人未於本公告期間內聲請另行
估價或減價拍賣者,視為撤回該不動產之執行。債權人聲請
另行估價或減價拍賣後,即不得再依本公告為應買之表示或
聲明。
三、依據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規定辦理。
四、其他公告事項:有優先承買權人(如:共有人、租地建屋之
基地所有人或承租人、地上權人、典權人、耕地承租人等)
,如欲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買,應於通知指定之期限內以書面
聲明。
五、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
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
投標時,應提出經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應買人於應買時,應同時繳納保證金詳附表所示,否則應買
無效。
七、詳如本院一般公告事項及本院不動產投標須知。
附表:
~T40X0L2;
標別:乙
┌─────────────────────────────────────────────────┐
│95年度執字第15542號 財產所有人:和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和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最低拍賣價格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臺北縣│新店市 │華城一│ │90-12 │林│18908.55 │全部 │4,580,000元 │
│ ├───┼────┴───┴───┴──────┴─┴─────┴──────┴────────┤
│ │備考 │ │
├─┼───┼────┬───┬───┬──────┬─┬─────┬──────┬────────┤
│2 │臺北縣│新店市 │華城一│ │90-15 │林│35618.02 │全部 │11,400,000元 │
│ ├───┼────┴───┴───┴──────┴─┴─────┴──────┴────────┤
│ │備考 │ │
├─┼───┼────┬───┬───┬──────┬─┬─────┬──────┬────────┤
│3 │臺北縣│新店市 │華城一│ │90-36 │林│50.83 │全部 │20,000元 │
│ ├───┼────┴───┴───┴──────┴─┴─────┴──────┴────────┤
│ │備考 │ │
├─┴──┬┴───────────────────────────────────────────┤
│使用情形│點交否: │
│ │一、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
│ │二、本件土地為空地,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
│ │ │
│ │ │
│ │ │
├────┼────────────────────────────────────────────┤
│備 註│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陸佰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三、保證金新台幣:參佰貳拾萬元。 │
└────┴────────────────────────────────────────────┘
~T64X4L25;
股別:庚
函稿代碼: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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