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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2home 不要有人藉分享和推廣技術為理由招收會員或吸金,如果情節嚴重,將會把違規文章全部下架處理!
http://blog.cnyes.com/My/ckwm2/article366836
經營投顧或期貨業務,是特許行業。在部落格講股市期貨收錢,就是違法。合法具備三條件:1、核准申請證照許可,2、加入公會受公會約束,3、固定繳稅,三條只要少了一條就是違法。
調查局在春節前全面掃蕩全國非法經營地下期貨與投顧業者,並將涉嫌違法的戴瑜宏、林育詩等34名嫌疑人移送板橋地檢署,由檢察官複訊,全案正由檢調偵辦中。
未經金管會核准設立的投顧與期貨公司,都是非法經營政府管理的特殊行業,這種經營型態都已經觸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或期貨交易法,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些非法經營地下期貨與投顧業務的業者,不論是個人或公司、也無論是在實體的現實社會設置公司行號,或者是在網際網路上架設網站,或利用無名小卒網站登記個人部落格的方式呈現,只要是涉及經營非法期貨或投顧業務,都是執法單位取締對象。
調查局昨天動員台北市調查處等6個外勤單位,同步偵辦北、中、南地區31家涉嫌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投資顧問及地下期貨的不法業者,並搜索19個處所、約談34名嫌疑人到案。其中嫌疑人戴瑜宏,在網路上成立「戴瑜宏期貨網路資訊教室」,並以9堂課向投資人收取6萬8,000元代價招收會員,他在網路上自稱是「第一位量價掌握操作期貨者」。另1名以「aiolex」為名,在無名小卒設部落格的嫌疑人林育詩,也遭到檢調搜索。
[在部落格上談論、研究股市或期貨交易,有無違法?非常容易辨識!沒收錢,或沒對市場產生重大影響,就不會違法,所以老師第一個不收錢,第二會影響市場的全部移到「週刊」部落格以好友封鎖,不會有違法問題。為何在部落格收費收錢會產生「非法經營投顧或期貨業務」的行為?原因很簡單,經營投顧或期貨業務,是特許行業。在部落格講股市期貨收錢,就是違法。合法具備三條件:1、核准申請證照許可,2、加入公會受公會約束,3、固定繳稅,三條只要少了一條就是違法。記住,正道才會成為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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