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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遺失支票的疑問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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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8 18:02:5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4w 於 2015-1-8 18:04 編輯

  今天丟了一張沒有指名,現金票,面額2萬。 我趕緊請開票的朋友止付,他說:{參加別人結婚不方便。]

於是我只好自己來,先是聽朋友說的帶身分證去辦理,銀行專員說:{ 還要印章, ]我又跑回家拿印章,再去一趟,銀行專員說她忙其他事,要我再等, 等了好一回,我看其他櫃台行員沒事幹,我問:[能不能幫我辦支票遺失止付?], 她們說:{不行!]

那位專員總算有空了! 要我填寫資料、 用印,交了一佰元以為沒事了,專員說:{要去法院一趟>}

我乖乖去法院,辦理[民事申請公示催告[支票]狀, 又要我1000元費用,本以為1000元交了就搞定,承辦員說 我還要拿證明回銀行, 然後收到公文還要登報。 還要......]  歷時半年... 這時後我開始猶豫要不要交1000元,心想: 如果由朋友申請止付,一年半載後我再跟他要錢,不知行不行?]

不知哪位大大有這方面經驗,我實在不想在法院和銀行間奔波,還要登報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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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5-1-8 18:22:3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種銀行,怎麼如此不近人情。
應該立即辦止付,就像手機遺失一樣才對呀~~

如果是礙於法規規定如此,立法諸公,應該要趕緊修法。
無諍三昧,斯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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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5-1-8 18:27:5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陳青 發表於 2015-1-8 18:22
這種銀行,怎麼如此不近人情。
應該立即辦止付,就像手機遺失一樣才對呀~~


銀行已經止付了,但是這筆錢要回來可要狠費周章,搞不懂為何要如此? 剛剛看說明以後刊登報紙一天,還要全國版, 記得很久身分證遺失也要登報,後來不用了,為何支票不能比照身分證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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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8 19:29:3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w 發表於 2015-1-8 18:27
銀行已經止付了,但是這筆錢要回來可要狠費周章,搞不懂為何要如此? 剛剛看說明以後刊登報紙一天,還要 ...

支票是有價證劵
你又不指名
遺失麻煩 很正常吧
如果是現金 就不會麻煩 直接拿不回來

都說他是現金票了


買一甲山土 種一甲翠樹 樂活一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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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5-1-8 19:38: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4w 於 2015-1-8 19:39 編輯
STSHAOWW 發表於 2015-1-8 19:29
支票是有價證劵
你又不指名
遺失麻煩 很正常吧


看看說明http://www.ntk123.com.tw/QA_13.html  還要開庭呢! 如果當初由開票人掛失,是不是可以省下後面開庭之類的事情?  

   以後我看不拿票了! 直接匯款或是現金, 現金可以馬上發給師父工資,給建材行材料費, 拿票還要抽時間在銀行9到三點半間去存票, 票據轉換還要時間,實在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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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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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8 20:34:5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還真是挺麻煩的

http://www.yp123.tw/server_list.asp?pid=44


支票遺失/票據遺失報紙廣告登報-遺失掛失公告登報

如何登支票遺失公告?刊登法院支票遺失公告-登支票遺失公告注意事項!

支票遺失時,支票權利人可以到付款行填寫止付通知書,並在止付通知後五日內,向付款行所屬的地方法院聲請公示催告,再將此公示催告交與付款行。缺乏公示催告證明,止付通知視同無效,銀行仍可付款給持票人。

在公示催告後,若該支票到期,支票權利人得提供相同於支票金額之擔保品給銀行,向銀行請款;或得請求將支票金額依法提存。對尚未到期之支票,權利人也可提供擔保品請求發給新支票。需注意的是,此張支票於公示催告之公告後六個月內,如果沒有人向法院申報權利,權利人尚須在六個月期滿後三個月內向法院申請除權判決,並於取得除權判決後,攜帶除權判決書向付款行提示以領取該支票上之金額或解除擔保品之擔保。

拾獲支票者,理應交給警察局失物招領。一般而言,失物招領的時效為期六個月,若遺失者未於期間內領取,此失物即歸拾獲者所有;若支票遺失者有向備案之警察局認領失物,必須在先繳招領之刊登報章雜誌費及保管費,而拾獲者也可依該遺失物之價值請求十分之三之報酬。但遺失支票並不等於遺失現金,支票可能到期領不到錢,故票面金額不一定是該支票之價值。除外,還要考慮支票「劃線」與「不得背書轉讓」問題。如支票上未載明受款人,也非劃線支票(祇得透過存款行提出交換而不得兌領現金之支票),拾獲人應可請求此項報酬;但如為劃線支票但仍未載明受款人,該支票仍可自由轉讓,善意受讓人仍可主張支票權利,故也應認為可向權利人請求若干報酬。若支票票面載明「禁止背書轉讓」者,因已無善意轉讓及被他人兌領現金之風險,故拾獲者不得要求給付票面價值十分之三報酬。經聲請公示催告支票之拾獲人,拿去銀行領款,銀行不但不會付款,還要將拾獲人的資料,經由票據交換所送至他住所所在地的警察局進行偵訊,因為他已犯了〈刑法〉上之侵占遺失物罪,可處五百元以下罰金。支票掛失止付對發票人的影響不大,因為他本來就該付那筆金額,主要受影響的是執票人。若執票人急須使用該支票上之資金,除非有好心人士拾得送回,自可撤回止付,並向付款行提示請求付款,否則即使是經過掛失止付通知、公示催告、除權判決,還得經過至少九個月的時間才能領取該票款。



支票遺失公告 - 法院公告範例

法院公告刊登.地方法院支票遺失公告

聲請人00住台北縣000號上列聲請人因遺失支票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ㄧ、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支票之人為公示催告。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ㄧ日。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支票,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中華民國0年0月0日民事庭。



法院公告刊登.地方法院公示催告事件

聲請人000股份有限公司設桃園縣000號法定代理人000住同上聲請人因公示催告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ㄧ、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票據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民國00年0月00日起二十日內將本裁定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ㄧ日。 三、持有該票據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四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票據。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票據,本院將宣告該票據為無效。中華民國00年0月0日民事庭法官000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中華民國98年0月0日 。



專營報紙全國版法院公告刊登公告.法院公告.廣告刊登.分類廣告.報紙公告.刊登報紙廣告.地方法院公告.民事裁定.公示送達.公示催告.夫妻財產制公告.籌備會公告.提存所公告.支票遺失.房屋拍賣公告.法拍屋公告.海外版公告.航空版公告.股票遺失.限定繼承.公司股東異動公告.公司公告.基金會公告

全國版公告
       

太平洋日報 都會時報等法院認可報紙

格式
       

五段稿
       

一段稿

網路價格
       

(每字不到1元)
       

9元
公告種類繁多,刊登前要詢問檢察官或書記官,法院公告內容要刊登在甚麼版面。(全國版、地方版)

刊登公告內容有一定的時間期限,所以要相當注意,錯過刊登送件時間,案件又要重新辦理。

常刊的報紙以都會時報、太平洋日報、民眾日報為主(因為同樣的法律效益且便宜);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報紙公告價格較高。

登報或刊登新聞紙的方式<全國版、國內版>法院公告A4紙一張公告內容文字達到半張以上,價格約450-800元之間

請將法院公告判決全文傳真到本公司,隔日即可刊登報紙公告,並郵寄2-3份報紙到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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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8 20:48: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4w 於 2015-1-8 20:49 編輯
kevin 發表於 2015-1-8 20:34
還真是挺麻煩的

http://www.yp123.tw/server_list.asp?pid=44


好像還有開庭的程序呢?難怪有一個朋友遺失幾千元的支票,乾脆不去辦理這些手續了。我也是很猶豫,如果金額在1萬元下,我是不會大費周章走完法律程序,太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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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2:41: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拾獲支票的人,如果據為己有,可能有侵占遺失物的問題。
如果轉讓出去,支票是流通證券,善意的受讓人也應該受到保護。
真正複雜的,不是這些枝節手續,而是利益權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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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5:06: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escudolin 於 2015-1-9 15:20 編輯
4w 發表於 2015-1-8 20:48
好像還有開庭的程序呢?難怪有一個朋友遺失幾千元的支票,乾脆不去辦理這些手續了。我也是很猶豫,如果金 ...



我覺得2萬元 , 是可以去辦

手續不難 , 只是大部份人沒有經驗而巳

法院都有訴訟輔導處 , 也有範例可供填寫

當作一次經驗也不錯

我以前都刊太平洋日報 , 但多少錢忘了

以下範圍自行用A4紙 , 複製 , 打上個人資料 , 票據資料 , 所在地法院名稱修改即可

>>>

完成公示催告後 , 接著就是聲請除權判決

簡單開一次庭 , 回答2句

就可以回家等除權判決

下來後 , 就持除權判決向銀行申請領取票款


範例:

>>>

民事 公示催告聲請    狀
案號        年度    字第     號          
股別         股
聲請人  escudolin        106 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xx號17樓
                                電話: 02-2709-8309
為裁定准予公示催告事:
聲請人執有之下列股票共 29張,不慎於98年9月1日遺失
,業已向發行公司辦理掛失在案,爰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三十九條之規定,聲請  貴院
准予公示催告。

發行公司        股票種類        股東姓名        股數        張數        股票號碼

華僑商業銀行        普通股        escudolin        1000股        1        79-ND-126533-1

合計                37200股               
                                       
                                       
謹 狀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公鑒
證 物 名 稱及   件  數
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聲請掛失華僑銀行股票遺失 ,業巳登記函文   及掛失明細(發文字號:中信銀代理字第98290437號)影本乙份。
2、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瑞安派出所遺失股票受理案件登記表   。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14     日                       
具狀人  escudolin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

民事陳報狀
案號        98年度司催字第2107號          
股別        速股
聲請人  escudolin        106 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xx號17樓
                                電話: 02-2709-8309

為陳報公示催告登載新聞紙一日事:
貴院民國98 年度司催 字第2107 號 遺失證劵事件,聲請
公司催告 , 業經裁定在案,茲巳按規定於本年9月29日將全文
刊載於太平洋日報全國公告第11版內,特此陳報之。
      謹  狀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

證 物 名 稱及   件  數       
1.太平洋日報98年9月29日全國版新聞紙乙份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30..       日                     
具狀人   escudolin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


民事聲請除權判決狀
案號        98年度司催字第2107號          
股別        速股
聲請人  escudolin        106 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xx號17樓
                                電話: 02-2709-8309

為聲請除權判決事:
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
一、請求判決附表所列股票無效。
二、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聲請之事實及原因
    聲請人因不慎遺失上述股票29紙,經貴院98年度司催字第2107號裁
定公示催告在案,並已刊登98年9月29日太平洋日報(附報紙乙件)。
現因申報權利的期間已滿,並無任何人依法主張權利,可見此股票29紙確
為聲請人所遺失。為此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規定,聲請貴院為除
權判決。
  此 致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公鑒
證物名稱及件數        太平洋日報乙件。

中華民國99年1月13日

具狀人 escud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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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5: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escudolin 發表於 2015-1-9 15:06
我覺得2萬元 , 是可以去辦

手續不難 , 只是大部份人沒有經驗而巳
  1. 2、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瑞安派出所遺失股票受理案件登記表   。
複製代碼
還要去報案嗎?  

對了我目前民事聲請公示催告[支票]狀 ,法院蓋好章 繳了1000元, 送回銀行, 接著是不是等法院給信件, 然後去刊報紙,一份寄法院, 一份自留。半年後再下一步?
打造綠城堡  http://wwww091wang.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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