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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汽燃費初審通過改隨油 汽油要漲價囉!
更新日期:2007/12/06 17:30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意外通過了推動多年,因「技術問題」遲遲無法通過的「汽燃費」隨油徵收構想,在朝野立委一致共識下,初審通過公路法第二十七條修正條文,將現行汽燃費隨車徵收,改為隨油徵收,以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換言之,使用量越大,繳費越多,打破目前依照排氣量徵收的規定,如果順利通過二、三讀,立委要求立法通過後兩年內實施。至於要收多少錢?交通部目前還沒有規劃。(彭群弼報導)
汽燃費隨車徵收的制度終於要改變了!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討論公路法修正案,立委王塗發等91名立委連署修正的公路法第二十七條,從目前現行的隨車徵收改為隨油徵收,主席魏明谷宣布了結果汽車燃料使用費採隨油方式辦理,兩年內施行之,由行政院兩年內施行之。
汽燃費目前每年七月徵收一次,營業車輛則是分四季繳交,依汽車排氣量分級繳交,排氣量越大,越貴,但是使用量的多寡,並非徵收依據,形成小車補貼大車,用得少幫用得多的使用人付費,並不公平,此外,包括國道客運,計程車,農漁用油,目前則是享受免徵汽燃費的優惠。
交通部反對的理由包括油品業者可能會抗拒,不願意協助代為徵收,其次,民眾可能會大量轉往不繳交汽燃費的地下油行加油,補貼的手續會相當麻煩等等,因此持反對意見。立委則是抨擊交通部本末倒置,拿技術問題搪塞,王塗發說
改為隨油徵收之後,交通部道路養護最大筆的經費來源也將面臨不穩定,立委則是做出決議,要求交通部好好處理道路養護的財源分配。
費率部分,是否從目前的徵收依據:汽油每公升2.5元,柴油每公升1.5元?目前沒有定論,交通部要重新研究。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通過實施了超過四十年的汽燃費徵收作業,從現行依照排氣量大小,採定額方式徵收的「隨車徵收」,改為隨油徵收。對此,行政部門措手不及,出席的交通部次長游芳來多次說明,仍無法說服朝野立委。
交通部認為:採隨油徵收需有完整配套,包括:財政部現行規劃的「能源稅法」,以及解決地下油行,農漁用油補貼等問題,再考慮實施隨油徵收。不過,立委堅持基於社會公平精神,必須採取用量徵收。藉此減少私人運具使用,抑制空氣污染。
現行汽燃費的計算公式,依照排氣量,估算油耗量,並以每日行駛60公里為基準,每公升汽油徵收新台幣2.5元,柴油1.5元的費率,換算為年度汽燃費,換言之,如果費率維持不變,每天里程數超過60公里的車主,未來負擔會增加,反之,就會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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