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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yuchia 於 2017-8-3 18:00 編輯
原住民保留地【105誠8868戊】台東成氐磾毀滌牊A地,有路進出
新都威段537地號,面積758.48(約229.44坪)
使用分區:風景區農牧用地
Google地圖定位: 23.19315,121.38905
臨路,出入方便,人車可到
土地目前為荒廢耕地,長滿雜草。
◆◆◆◆全國農地◆◆◆◆
應注意部份
◎拍賣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者,投標人或承受人應具有原住民之身分。
◎查封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明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野i者,不在此限。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現場查封照片雜草叢生無法看出土地,所以我就拿GOOGLE街景提供給各位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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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做、邊看、邊學
做好準備,預料以後會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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