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查看 0回復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夫妻吵架氣的忘了教召 後備軍人花十萬元免牢獄之災 [複製鏈接]

Rank: 9Rank: 9Rank: 9

1#
跳轉到指定樓層
發表於 2017-11-6 08:24: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夫妻吵架氣的忘了教召 後備軍人花十萬元免牢獄之災

新婚夫妻吵架,代價是十萬元!新竹一名楊姓男子,去年收到教育召集令,必需前往湖口長安營區報到,只是新婚不久的楊姓男子,因細故和妻子吵架,一氣之下把教召的事全忘了,結果楊姓男子被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罪名,判處兩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六萬元,並需向公庫繳交四萬元,總計這場夫妻吵架花了十萬元。(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楊姓男子明知退伍後具後備軍人身分,依法應接受召集令進行教召。去年六月間需到湖口鄉長安營區報到,而教召令在十天前就送到楊家,由楊姓男子的父親代收並轉達。不料新婚不久的楊姓男子,因細故與妻子發生爭執,兩人大吵一架,教召當天仍在氣頭上,完全忘了要到營區報到,最後楊姓男子也被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罪嫌起訴。

全案法官在審理時,楊姓男子坦承犯行,法官審酌被告沒有前科,而且因為和妻子爭執口角,才疏忽要前往教召。法官認為被告因無再犯之虞,法官最後依法判處被告有期徒刑兩個月,緩刑兩年,得易科罰金六萬元,判決確定半年內要向國庫支付四萬元,總計楊姓男子因為沒去教召報到,付出十萬元慘痛的代價。據了解,涉妨害兵役罪嫌的後備軍人,在退伍後離開戶籍地工作,常導致教召令收不到,屢次無法送達就會觸犯兵役法,但檢方通常會釐清是否有明確犯意,如果只是不小心疏忽,通常會給予不起訴處分,不過累犯則較容易被起訴判刑。
https://tw.news.yahoo.com/%E5%A4 ... 1%BD-225819530.html
3

查看全部評分

無諍三昧,斯為第一。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夫妻吵架氣的忘了教召 後備軍人花十萬元免牢獄之災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11-16 05:37 , Processed in 0.041452 second(s), 12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