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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免簽省兩千六 遊歐更便利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11/25 20:24"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25日電)台灣護照持有人赴歐洲申根地區旅遊可免簽證,雖然省下新台幣2600元的簽證費並不多,但省去申辦簽證的手續、時間,對偏好自由行的旅客便利性大增。
原本到歐洲國家旅遊,依據申辦短期旅遊簽證的規定,除需填寫申請表,還要提供身份證影本、機票訂位證明、在職證明或財力證明、旅館訂房證明、英文醫療保險證明,有些中文文件還需翻譯成英文或法文,甚至要求提供英文旅遊行程表,註明每日遊程地名、國名及每國停留天數,相當繁瑣。
扣除準備文件時間,申辦簽證送件後,還需時2到5個工作天;至於簽證費用,90天以下的短期停留簽證為60歐元,約2600元。免申根簽證規定生效後,這些時間、金錢都可省下來。
此外,有關自今年10月起,申根簽證申請人必須提供醫療保險證明的規定,據歐洲國家駐台代表處表示,免申根簽證後,原則上不再需要,但還要等正式生效後才有比較明朗的規定。
申根區28個國家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冰島、挪威及瑞士。
此外,另有包括梵蒂岡、摩納哥、安道爾等部分國家與地區,也會隨歐盟腳步跟進適用這項免簽案。9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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