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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open808 於 2014-8-6 02:34 編輯
yuank 發表於 2014-8-6 01:55
如果是全倒,屬於"新建"要申請建照。 建築法9條1款、25條。
從木屋改成竹屋,就擺明不是原來的建物了。
ht ...
木屋被拆 婦想不開
內容取自這一篇國有林地
南投林管處表示,出租國有林地的租地造林契約、暫准建地契約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例如租地造林的承租人,不可在林地上種植果樹甚至加蓋農舍,而暫准建地除了自宅以外,更不可以隨意變更建物,違反規定都會將土地收回,停止租借契約。
彰化市桃源段和安溪段的暫准建地承租人,大約從民國58年即承租至今,租金以申報地價的5%,費用相當划算,但是國土保育政策下,近年來國有林地幾乎只有收回而不再出租。南投林管處表示,暫准建地違規情況則包含經營民宿、擴建及未核發建照即改建,此相關規定會不定期派員稽查,違規者就收回承租權,而該筆土地則不再出租。
會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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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結伴,峽谷為伍,美景天成好嚮往~好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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