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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日報 2016/6/1
社論:拒絕以貌取人 臉部平權由你我實踐
「你曾經因為人家的外貌,而投注以異樣的眼光嗎?」你可曾想過,在大眾既定審美觀的框架下,光是高矮胖瘦,就可能成為受矚目的焦點,更不用說臉部因意外或天生因素而有所不同,在日常生活上會遭遇什麼樣的處境!由陽光基金會推出的臉部平權運動,不僅告訴人們:「平權時代,以貌取人已經落伍!」而且正待我們一起扭轉觀念、訴諸行動,來改變未來社會的價值觀,讓每個人都感受到社會的友善和溫暖。
臉部平權(Face equality)是由英國Changing Faces基金會所提倡,並將每年5月17日訂為「臉部平權日」,呼籲杜絕歧視,大家應公平、平等的對待顏面損傷者。我國陽光基金會予以響應,以0517諧音「你我一起」,也訂定5月17日為臉部平權日。
蔡英文總統曾在臉書上轉貼臉部平權影片,並表示:「一個人的價值,並不由臉上的傷痕或傷疤來定義。每一張臉都應該獲得同樣的尊重與對待。」她強調,歧視來自於陌生與不夠了解,讓我們一起努力化解,讓臺灣成為更包容、更美好、尊重人權、相互扶持的家。
誠然,隨著臺灣社會的民主與多元化發展,包括多元成家、性別平權等各種群體,愈來愈能從不同角落發出聲音,隨而激起社會各界注意到不同群體所受到待遇是否適當。陽光基金會102年調查顯示,每5個人就有1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包括被取笑、批評、取上不喜歡的綽號等。去年進一步發現,有70%以上民眾,容易對顏損者有負面的刻板印象,大多數人仍對顏損者抱持負面、拒絕的態度。
依據諮商心理師的敘述,「臉部不平權」的情形有待大家一起「翻轉」。迄今,不少陽光病友在職場上飽受磨難,求職履歷表不敢貼上自己的大頭照,就怕給雇主「印象不佳」,連面試機會都沒有;有些病友退而求其次,轉投內勤相關工作,無法真正發揮自身專業。另一種狀況,是大部分的人不了解如何與顏損者適當互動。例如看到顏損者時,小朋友對媽媽說:「這個人怎麼了?他的臉……」,媽媽最常見的舉動就是拉孩子「脫離」現場,甚至有的還會這麼說:「這個人很可憐,你要是不乖,就會變這樣。」其實我們心裡都知道,要尊重每一個人,但外在行為往往偏離了「本心」,不經意間又給人莫名的「傷害」。
我們須知,臉部平權的口號是「We are the same!」(大家都一樣!)核心價值就是不要將顏損朋友當做「特別的」。顏損者和一般人一樣,擁有外出、用餐、接觸社會、參與各式活動及就學就業的權利。去年「八仙塵爆」的意外事件廣為人知,目前已有100位傷友重返職場、87位保留原工作、166位繼續就學,其中有125位學生須定期復健,社會各界必須持續提供支持與鼓勵。顏損朋友唯有獲得大家真正平等與尊重的對待,才能和我們一樣自在的生活,實踐「臉部平權」有簡易的「三不」與「三要」,你我都可以做得到。
所謂「三不」即是「不要盯著看」、「不要問敏感問題」和「不要隨意給建議」。多看兩眼會讓顏損朋友不舒服,眼神交會時只要看「一眼」就夠了,就像對任何迎面而來的人一樣,這就是一種基本的禮貌與尊重。
隨和而簡單的點頭招呼、話家常就足夠,大聲的在許多人面前詢問對方顏損的原因,並期待對方一定要回答,是很無理的行為。除非對方主動詢問,否則不要貿然給予建議,顏損者通常已經是自己狀況的專家,太熱心的建議也是一種騷擾。
所謂「三要」是「要有平常心」、「要有同理心」和「要有耐心與愛心」。顏損朋友最困擾的,是他不可磨滅的記號。他們也不喜歡「被特殊化」,所以把他們當成普通人即可,試著將心比心想像他們的狀況,就比較能理解和體諒;和顏損朋友相處,試著了解他,也分享你自己,就跟一般朋友往來一樣,試著找出共同的興趣、話題。
當然,我們也可以擴大自己對「差異」的接受能力。例如,微笑、點頭、問好,是基本的表現善意與問候的方式;如果在捷運、公車或圖書館,您可以自然的坐到他們身旁,表現您的友善態度,就像對待任何您歡迎的朋友一樣。
總之,臉部平權不僅是顏損者相關的身障議題,更是你我應加以學習應對的社會議題。人難免會以貌取人,但一個人的價值,不應只憑外表判斷,這容易因此忽略外表下的內涵。我們每個人都可決定讓自己成為陽光種子,讓顏損朋友獲得真正平等與尊重對待,讓每一位顏損朋友都能自在地活在陽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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