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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排氣管脫落被攔檢開單,騎車和車主不同,罰單應開給誰?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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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28 00:27: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依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一、.....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請問版上各位大大:
1、機車排氣管隔熱板脫落並非不予修復且未影響行車安全,警察直接開單後我們應如何申訴?
2、被攔檢時,騎車人並非車主,當場請騎車的人簽名,騎車的人是不是應該會拿到收執聯?
3、騎車人並非車主,罰單應開給誰?
4、車主已經收到罰單,結果違規地點路口名寫錯了,還可以算有效的罰單嗎?
5、違規事實寫"機車排氣管未裝防燙蓋(責令改正)",但事實有裝只是脫落且當場並沒有要我們改正,可以這樣據以申訴嗎?
求各位大大分享罰單申訴的經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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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28 00:49:2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除非 有當場錄影
不然很難 舉證的

罰款一人一半 付一付 比較不用傷腦經

申訴 除非 是開單很重大瑕痴 到當地交通局 說明就可以銷單不罰
如 看錯車號 罰錯車

臨檢這種 就比較難了 警察依定會說自己對的
不服 就要打行政訴願 或法院
傷財 傷時間

台灣就是 交通 還有萬萬稅 取財
一大堆 交通規則 就是給你人民 拔毛用的
隨便一條 就是很好入帳
被抓到 就只能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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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28 01:06: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mnchang 於 2019-8-28 01:14 編輯

申訴 很久之前是到監理站
以前有一次罰單跟照片不同
就是罰單上的名字跟車號是對的
但是寄來的照片是別人的車號
其實那天我有經過該路段
也應該超速沒錯
但是照片搞錯了
所以去監理站申訴就撤銷了
還有一次超速寄來的照片車號不明顯看不清楚
去申訴沒過
因為他用原始照片看車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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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28 07:48: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機車排氣管隔熱板脫落並非不予修復且未影響行車安全,警察直接開單後我們應如何申訴?

「脫落」就是「設備不全」,符合處罰條件。

>2、被攔檢時,騎車人並非車主,當場請騎車的人簽名,騎車的人是不是應該會拿到收執聯?

拒絕拿,還是照程序開罰。但拿了才有「文件」可申訴。

>3、騎車人並非車主,罰單應開給誰?

「隔熱板」是車子附屬零件,照理應處罰機車「所有權人」,
但抓到之時,車主不在,只能開給騎車的「行為人」。

>4、車主已經收到罰單,結果違規地點路口名寫錯了,還可以算有效的罰單嗎?

如有現場照片或錄影,可資證明,就可申訴取消。
沒有「路口錯誤」的「具體」證據,又簽名了,只能默認。

>5、違規事實寫"機車排氣管未裝防燙蓋(責令改正)",但事實有裝只是脫落且當場並沒有要我們改正,可以這樣據以申訴嗎?

一樣,手上握有「具體」的「沒有要你們改正」的證據,才能申訴成功。
否則,已經簽名,還是得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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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如是我聞,道心順其自然。佛為體,道為用。天人合一,萬物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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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28 08:10:3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種小事應該只是勸導,除非跟員警大小聲或是警察欠業績不然應該不會開,我照後鏡斷掉遇到的都是勸導我,我猜應該是我太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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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30 22:13: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感謝以上各位大大的寶貴意見,看來小的只能乖乖繳錢了....嗚嗚.....荷包失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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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9-1 11:15: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https://today.line.me/TW/pc/article/qPpRWx?utm_source=lineshare
收到罰單先別繳!3情況「免繳免罰」
相信大多有駕照的人都有被開過罰單的經驗,無論你是騎車還是開車,最常見的就是在路上藏有超速照相,一個不小心山路過彎處或下高速公路處,沒稍微減速就被拍了。而當我們被開單的時候,第一個反應就是,趕快去繳錢,免得因為忘了繳而被罰了更多。不過根據《新聞愛分享》報導,收到紅單時「先別急著繳錢」,得緩一緩「看清楚」後再繳,因為遇到這3種情況,有很大的機會是不用繳罰單的!
◆第一種:緊急救護

假如車上有孕婦或病患需要「緊急送醫」,這時若超速被舉發後,事後可以請醫生開立證明,相關單位就會視情況來處理。過去就有不少民眾開車送孕婦或是生病的親友飆車趕到醫院,這種情況收到超速罰單,是可以免繳的!

◆第二種:告示牌與告發點距離不實

按照規定:

1. 告示牌需距離告發點一般道路100到300公尺

2. 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應該在300到1000公尺

3. 警示牌也需離地面高度要高於120公分

如果沒有像上述這些的條件下超速被拍的話,其實是都可以去聲請註銷罰單!就曾有研究生被開單,但卻發現告示牌擺在2.8公里前,他就成功註銷罰單了。

◆第三種:違規事實的完整性

當你收到超速罰單時,一定得有警察局附上的「違規照片」,如果沒有,民眾就能申訴。而如果有照片的話,就要看一下照片上有沒有「被拍的日期時間」,因為只要其中一項不符合程序,提出申訴後就很有機會能撤單!

◎大家可以透過這些情況更了解自己的權益,別繳了冤枉錢。不過騎車和開車,一定要以「安全」為第一考量,千萬別存著僥倖的心態!當自己乖乖守法,就不會莫名其妙被開單,這才是最省錢、最安全的好辦法!


哈.....結果我有符合第三種情況...不知申訴有沒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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