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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一○一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漲幅為百分之七點九九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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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27 23:46: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花蓮縣一○一年公告土地現值,2011.12.12日經花蓮縣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評定通過,全縣公告土地現值平均漲幅為百分之七點九九,依規將於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公告施行。花蓮縣最高宗地(俗稱地王)仍為花蓮市中山、中正路口(統大鞋行)每平方公尺廿五萬九千七百五十元(換算每坪約八十五萬九千元)。
  縣府召開本縣一○一年期公告土地現值作業簡報及一○○年第一次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由祕書長賴興雄主持,由統計數據顯示一○一年期公告土地現值估價基準期間(九十九年九月至一○○年八月)所調查之買賣案件數比一○○年期調查之案件數量成長百分之八,顯見近期內大陸企業財團蜂擁而至花蓮尋求商機,展現美好前景。
  另就內政部營建署統計資料建築物申請建照執照件數與前一年相同,但以工程造價換算計增加百分之五點廿四及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增加百分之廿二點零一。足見花蓮縣房地產之交易有明顯成長及上揚之趨勢,且本縣房地產遠景,預計在蘇花改工程動工後的重大利多以及傅縣長全力拚觀光及拚經濟等的前瞻性帶領下,其後勢更是看好。
  花蓮縣一○一年期辦理徵收都市計畫內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各項公共工程建設用地之徵收補償加成數,因該項公告土地現值已反應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之八十點四五以上,以一○一年公告土地現值加四成之標準補償金額,已能充分反應達市場交易價格。
  花蓮縣地價評議委員會與會委員就過去一年來各鄉鎮市之不動產交易情形及一○一年公告土地現值之調整幅度,經熱烈討論亦研析政府自今年六月一日起開徵奢侈稅後之影響,並兼顧公告土地現值應確實反映一般常交易價格(市價)之既定政策後,評定明年公告土地地現值。
  經評定結果,本縣十三鄉鎮市一○一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情形為花蓮市百分之六點七九、吉安鄉百分之九點六一、新城鄉百分之十一點卅四、壽豐鄉百分之九點六四、秀林鄉百分之四點一三、鳳林鎮百分之十三點一四、光復鄉百分之七點七五、豐濱鄉百分之十五點七一、萬榮鄉百分之十點九二、瑞穗鄉百分之十二點零二、玉里鎮百分之十點廿一、富里鄉十四點七三、卓溪鄉百分之零點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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