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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兄,說的活生生的例子,應該是說山林兄上次去法院碰到的顧先生吧! 其實顧先生那天是去法院出庭的,顧先生也是蠻關心仙草的發展,所以打電話告知我,用自己的例子告訴大家,任何的整地及動作請勿心存僥倖,一定要合法申請,否則除了官司吃不完外,罰款60萬跑不掉,何況人家還是農牧用地,林業用地就不用說了,林地林用的原則,以植樹為主,大型機具不得進入,空照圖及環保團體的檢舉下,很難不僥倖.
所以要在法定山坡上動工,不管人工或大型機具,一定要合法申請,否則出事了,全部的地主都有事,全部都要出庭.
post by ""山林雅境""
[quote]post by ""kevin""
[quote]post by ""clhung""
[quote]post by ""義西""
後續朝簡易水保,合法引進機具整理,公平土地分配進行,預估每股負擔10萬,總預算為250萬,全區整闢聯外道路,使每份土地均有聯外道路,費用含租用怪手、路基敷料、施工費用、行政作業規費(含水保申請、報驗、地政登記等),不包含個人土地整地蓋屋,分配後個人土地規劃完全自理
目前爭執卡在,有一方認為水保不會通過,應該用手工施作,不過這不算意見歧異,如果法令碰壁了,還是得乖乖回歸手工,或另覓申請管道,所以吵來吵去都是一樣的路線
現在分割,兩邊可能遇上的法令及環境限制都一樣,在兩萬坪土地地貌未能完全呈現之前,讓鄰居摸索選一組,將來還要再分割一次單獨所有,徒然增加鄰居的困擾
不管水保過不過,以每股10萬元來說,每股分擔的風險並不大,為何不同心齊力呢?最壞的下場不過罰金六萬,兩年不得開發,那時就算再「手工」開發也因有「機器開發」過,每份都有聯外道路,輕鬆許多不是嗎?[/quote]
問個問題,會否發生連續罰??[/quote]
可能還牽涉到刑責.目前已經有農牧用地擅自開發的案件,法院出庭中.想想農牧用地就如此了,更何況是林業用地.[/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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