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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qoo3qoo 於 2011-3-2 22:12 編輯
2007年1月,當時電話詐騙集團,由台灣轉進大陸,內政部長恨得牙癢癢:根絕詐騙內政部長出招\禁止人頭申辦電信業務--〔記者張瑞楨/豐原報導〕內政部長李逸洋20日與台中縣市警局首長討論犯罪防制之道時表示,有幾十個詐欺集團躲在中國打詐騙電話,警察偵辦只能治標,治本之道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禁止人頭申辦電信服務,還要整頓不肖的第二類電信業者。
2007年9月查出,電話詐騙集團首腦是台灣人,潛逃到中國,以中國做犯罪基地。基地設在福建沿海,主要以廈門一帶為主,在當地招募接聽人員,添購設備。當然也有詐騙集團總部是設在上海。之所以會在廈門建立詐騙基地,主要是當地找得到會講廈門話的人,而台語與廈門話約略有六、七成相同;再者當然就是中國人工便宜,一個中國人接線生的薪水大概是台灣企業客服的二十分之一就可以招得到。
2010年7月,兩岸合力圍剿,電話詐騙集團轉進越南。BBC報導http://www.bbc.co.uk/zhongwen/tr ... n_china_fraud.shtml:越南遣返百餘名兩岸電話詐騙集團嫌疑人。電話詐騙集團的犯罪活動曾經因兩岸互不相通而猖獗和囂張,台灣刑事警察局向BBC中文網證實越南遣返了100多名台灣和中國大陸的詐騙集團嫌疑人。被遣返的人當中,88名是台灣人、23名是來自中國大陸。
這些人都是前些時候被破獲的7個電話詐騙集團的成員。台灣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科長馬振華告訴BBC中文網,這是兩岸共同提供情報,配合越南警察部門,共同努力的結果。(菲律賓才送14個,只是小咖 )
2010年11月,兩岸加越南三方出力圍剿,電話詐騙集團轉進菲律賓。
台嫌遣陸 陳長文:並無不妥
2011-03-01 新聞速報 【中央社】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陳長文今天表示,兩岸情結應該先拋到一邊,將法理和打擊犯罪放到首位,14名台籍詐欺嫌疑人送到大陸並無不妥。(本報資料照片)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8196/132011030100822.html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陳長文今天表示,兩岸情結應該先拋到一邊,將法理和打擊犯罪放到首位,14名台籍詐欺嫌疑人送到大陸並無不妥。
菲律賓政府日前將一批跨國詐騙集團中的台灣嫌疑人交給中國大陸,引發爭議。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今天舉辦座談會,邀請外交部條法司司長楊國棟、陳長文、學者陳純一、王冠雄及律師宋耀明等人與會。
王冠雄認為,這起事件是因菲律賓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菲律賓的出發點無可厚非。但他也質疑,菲律賓混淆了司法與政治決定,使台灣成為受害一方。為避免未來其他國家將這個案例當成先例,他認為,台灣在外交立場應提出嚴正主張。
陳長文認為,這起事件牽涉到法律、政治、兩岸與教育問題。他說,兩岸情結應該先拋到一邊,將法理和打擊犯罪放到首位,若國家主權與防止犯罪發生衝突,主權應居於次要。
他認為,這14名台籍詐欺嫌疑人送到大陸並無不妥,不過,可藉這起事件關心中國大陸的刑事訴訟制度是否合乎人權,以保障兩岸人權發展。
學者陳純一和律師宋耀明均認為,這是牽涉國際管轄權的案件。宋耀明指出,這起事件不應過度反應,應該先反思台灣管轄權的依據在哪?他並舉當年的福明輪案為例,認為若14名台嫌遣返台灣,也有可能因犯罪證據不足,造成判處無罪的結果。
陳純一說,兩岸跨國犯罪的牽連案件未來一定會再發生,因此台嫌遣陸事件不應上綱到主權問題,應該研究過去案例,從法律層面解決。10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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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為了一批詐欺犯,台灣賠上一場拖棚歹戲,真不值得!
有人說:如果受害的是美國人,將這些台灣騙子送到美國去審,就不會有人怪政府,還會覺得關在美國也比關在台灣好。
有人說:如果送去日本關也不會覺得怎樣,就是不可以由中國來關,讓人很不爽。
有人說:生為台灣人,台灣的囝仔,誰人也沒賽丁當,不管係走夠世界哆位,去騙去搶也輪不到中國來戛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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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公墾山:我之後,有子存焉;子又生孫,孫又生子;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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