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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tengteng 於 2010-6-25 14:34 編輯
3萬多一坪農地還不是用喊的, 可以調查一下到底用這種價格成交的有幾筆? 土地公告現值嫌低, 每年年底的時候政府都會進行各區域的調查而訂定的. 他是一個平均值. 重要的是當公務人員在調查時, 是誰提供的售價資料, 就是賣土地的人(包含仲介)提供的, 就曾經有仲介要我隱瞞真正售價, 要我對外說比較高的價格呢? 所以要用何種價格作為補償的依據, 個人倒是堅持用公告現值為參考值 ,而且不是已經以公告現值加四成徵收了嗎?
話說回來, 該地區要不是有開發竹科四期, 然後附近搭配因應的交通建設, 短短的4-5年, 價格就從1-2萬漲到3萬多. 漲了1倍. 如果大家都認為徵收補償費過低, 但卻又不提因為政府建設促使該地區土地增值的事實. 如果因為物價指數自然增值, 才4-5年會長1倍. 這種地是產石油嗎?還是出產溫泉或黃金呢?更何況該地區是"特定農業區", 要變成其他住宅區, 商業區都很難呢? 跟後庄的一般農業區不同喔, 特定農業區的限制條件比一般農業區多. 現在終於等到了翻身的機會, 現在又把事情弄得跟天一樣大, 到底所為何事呀? 大家心知肚明.
有違法事情, 請檢舉出來 ,但如果有人煽動 ,也請提出.
要不然, 哈, 只好看有無被徵收的地主願意跟我換地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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