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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SHAOWW 發表於 2015-5-25 17:48
~~~休耕地有如開發權,如果再加入,
~~~只能耕種,禁非農業生產使用,
~~~禁分割,地主仍擁有所有權,如農地轉 ...
只要有洞就會有人鑽,只要農地的開發權被買下來,就像配套管制一樣,誰都過不了,這樣才公平,農地就只能種農作物使用而己.
依現在來看農地分區制度並沒落實,農地農用也沒落實,有些偏遠鄉鎮的國土規劃還停留在之前,才會造成今天這樣的狀況, 和管制農舍農地非農民可以買賣是沒有關係的. 而未來農民的身份判斷是依傳統務農,以賺錢為目的來設定的. 所以我才說 農村經濟活力的維持非種種稻田這麼簡單的,包含金融秩序都要全面來看待的.
未來修法成功,有農舍的農地,視同 89年之前的農地,需農民身份才能購買. 而農民的身份判定是你農地農用是不夠的,還要有靠農當主業賺錢的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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