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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kevin 於 2010-3-30 10:12 編輯
整個過程其實也是挺有趣
我其實早有全部認賠的打算,只是我在想,我學到了什麼?
假設我學點法律條文,也算是因緣,不然沒有這檔事,我也不會去看公司法
然後,本來這公司想做網頁,我還真把荒廢了近十年的網頁設計,全部瘋狂的演練了一遍
把最新的DREAMWEAVER CS4摸熟了,基本的表單功能等都不是問題..PHOTOSHOP也練了一下,最近再把PHP語法函數弄熟點..我也要來架3HOME....(好啦,騙你們的啦)
所以,也不全然沒有收穫
之所以提出來討論,既然是投資版,就討論其中的得失,以及出狀況時,可能有什麼保障自己的方法!!
現在負責人部份,應該是不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操作程序,他一直都以"行號"的方式在操作,甚至一直說,以前合作的經驗都是股東賠到底,所以我查了一下,唯有行號是賠到底的,所以這也是我的猜測.
一開始負責人對股東都沒做什麼很清楚的報告,採購作為也都沒有任何比價紀錄,都是單一廠家單一單據,我只能訴求他沒有盡到保障公司最大利益的程序暇疵而已,而這也不代表人家坑我.
再來便是設立報告都還沒有清楚,就開會要股東增資補虧損了,而且是以歇業為前提.
另外監察人也沒有盡到責任,因為大家覺得是小店嘛...所以也許樓上有位大大,認為公司法只是裝飾用的原因..
但其實,法律真的是只給懂法律的人玩的!! 這又引發了我的興趣,我想多學學...
所以人生即是如此,姑不論能拿回多少,沒有那50萬,我跟那大股東說,我也不會死,總不會為了那50萬,朋友也做不成.但是我在乎這過程中,我學到了什麼??其實,我還是學到了不少東西,所謂人有一失必有一得,是不??
感謝各位大大的關心!! 過程中即便有什麼懷疑,那只是心魔,未經證實的事,也不該有太多懷疑,這只是讓自己難過!!這個事件也許今天就有解決!!因為中午我要和他們碰面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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