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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應該無利可圖了,一年最多領三萬元,光找違規地的油錢一年就不止三萬了,而且記者都找得到這位老兄的老家,代表身份曝光,也很傷腦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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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鼓勵民眾檢舉農地違規使用,三年前將檢舉獎金從每筆新台幣三千調漲為五千元,最近政策急轉彎,擬將每筆獎金調回三千元,且一人一年最多可領三萬元。不過,農業局依法不溯既往,幾乎統包所有檢舉案的黃姓檢舉人,若查核檢舉屬實,仍將獲發每案五千元獎勵金。
農委會調高檢舉獎金後,檢舉案並未明顯成長,桃園、台南市、嘉義縣市去(九十四)年均掛零,今年六月前檢舉案也屈指可數,六月以後暴增。桃園縣從零增至四百多件,高雄縣也有四百多件,台北縣最多,達一千一百多件,其中黃姓檢舉人個人就包了一千件。而總計去年全台各地檢舉案只有五百多件,最近四個月來暴增為三千九百多件,其中黃姓檢舉人幾乎就包辦了九成五,他個人四個月的「業績」,已是全台去年總和的七倍。
目前各縣市農政單位正會同鄉鎮公所經辦人員複查黃姓檢舉人的檢舉案,如確定都是違規使用,依現行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5條第1項規定,合計各縣市政府要發給他至少一千九百多萬元的檢舉獎勵金。據了解,黃姓檢舉人的每件檢舉案,都附上違規使用農地照片、地籍圖、地籍謄本。奇怪的是,他戶籍設在高雄縣,卻能「一網打盡」全台違規使用的農地,各縣市農政單位除了佩服他「神通廣大」,也懷疑幕後有集團在操作,而他只是個人頭罷了。
桃園縣農發局表示,由於以往無人檢舉,獎金「從缺未編」,如今突然冒出數百件檢舉案,向農委會詢問,才知道不只桃園縣,而是全台各縣市檢舉案都暴增。桃園縣承辦員表示,根據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檢舉案應在二個月內回覆。以桃園縣為例,檢舉案六月突然增加,行政單位應在八月間就把結果告知檢舉人,但因案量實在太大,無法消化,拖到現在。黃姓檢舉人看到檢舉案沒下文,再向農委會投訴,指責縣市農業單位怠忽職守,政風單位也介入調查,了解是否故意放著不辦,包庇違規者。雲林、宜蘭縣及台南市也先後接到黃姓檢舉人訴願,指責核發獎金的速度太慢違法,三地縣市政府認為,時效延誤純是案件暴增所致,經辦人員並無違失,將他訴願駁回。
農委會擔心獎勵辦法遭人利用,日前公告修正草案。農委會表示,八十九年實施這項獎勵辦法,檢舉件數年年都僅五、六件,為了鼓勵多檢舉,九十二年才將獎金提高到五千元。今年五、六月起,突然出現大批檢舉案,為防止有心人胡亂檢舉,才決定修訂辦法,草案第5條第1項把獎金降為原來的三千元,並訂出每人每年上限三萬元,讓制度更完善,除了獎金,草案第2條還將增加獎牌。由於黃姓檢舉人檢舉案在前,辦法修正在後,農業局依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若查核檢舉屬實,黃姓檢舉人仍可獲發每案五千元獎勵金。不過,也有人對農委會大費周章修正獎勵辦法不以為然,認為農委會應堅守「農地農用」原則,若檢舉有據,依農業發展條例第69條第2項規定,政府可對違規者處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提撥區區五千元給檢舉者是合理、公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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