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一年我從軍中退伍,我的第一份薪水是 32K,的確這在當時算很不錯的薪水,但是我從事的是建築工程,在當時這個行業很賺錢,老闆很肯給,不過那是我用月休兩天加上高工時換來的,兩年後,結束了第一份工作回到台北,當時台北建築工程師的待遇是40K,而且月休4天,原來台北的待遇比我在南投的山上蓋飯店還要好,三年後我升上工地主任,月薪64K外加不低的完工獎金,民國八十九年住宅供過於求加上921地震,我第一次失業,一晃就是半年,是找不到工作嗎,不是,工作內容不變,待遇退回到45K,我不願意,花了半年的時間參加職訓加入了軟體工程師的行列,上班後,待遇是32K,像被 Reset 一樣被打回原形,不過看在週休二日的份上也就釋懷了,接下來網路泡沫化,我選擇到 User 單位上班,原本上班的系統公司收起來了,我的專長是製造執行系統,在工廠都可以拿到 50K以上的待遇,雖然比不上RD單位有股票可以領
年過不惑之年,我選擇創業,遇到有很多來工作幾天就失蹤的,不是我苛刻你們的薪水,只要是有執照的護理人員,我給的都比同業還多,不要問公司可以給你多少的待遇,要問你在公司的價值是甚麼,我剛出來工作時求的是我能得到多少經驗,這些經驗是以後我要求高薪的籌碼,如果你只有22K的價值,你憑甚麼要求30K的待遇,有工作沒人要做,求職者也許該檢討一下吧,大環境沒有變好,一直提高基本工資,或許我會考慮將三人份的工作交給兩個人做,然後讓那兩個多領1.4倍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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