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2-2-7
- 最後登錄
- 2013-2-6
- 在線時間
- 40 小時
- 閱讀權限
- 10
- 積分
- 43
- 帖子
- 50
- 精華
- 0
- UID
- 22450
|
本文章最後由 daniel_258 於 2012-2-8 23:50 編輯
2# daniel_258
個人對於daniel大所提的模式感到蠻好奇的.
開發的資金規模應該會遠遠超過購地的資金, 自行買地負擔相對小很多, 而且會更有保障.
能否請daniel大分享計劃的成本及營運分析.
先謝謝 ...
ShareRain 發表於 2012-2-8 18:14
先謝謝ShareRain大大的關心
非常樂意分享此專案的成本計算和營運分析
所有計算的基礎均來自基地的條件
每塊基地都有其特殊性
完全素地或半開發(水保已過)或已開發(水電道已通)
實無法統一方式計算 需經基地勘查 才能正式報表呈現
但現在可概略簡言之
地主方提供出10年或15年的地上權付出
於租賃契約到期時 可無償獲得基地上所有建物(含園藝景觀作物) 另每月收取興建方所支付之園區固定管理費(租金)
興建方則付出園區興建成本而獲得消費者客戶的長期租售收入
消費者客戶則付出少少租金 即獲得度假屋長期使用權(而非所有權)
如此可能還不足解疑 未來我將會嘗試於後舉例說明
謝謝大大 |
|
重新喚醒了一個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