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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學生觀點:三方小錯造成悲劇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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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2-3-30 22:10:1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學生?
看到有人罵貧富差距差93倍 趕快按讚
看到有人被拆屋,趕快去聲援
等人家分了好幾戶回來,還沒發覺自己還沒殼
阿Q的想法是,趕快讀書脫貧卡實在
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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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2-3-30 22:13: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9# chrisccc


這個應該蓋很久了吧
印象中是在一條熱門的日本旅遊線上
這個為何算是釘子戶?
那美國好像有一顆大樹可通車,也算釘子樹?
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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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2-3-30 22:27:3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8#
同意, 重點是家族中還有人是學建築的, 3年來竟然會不知何謂?都更
科技研發工作之餘, 享受田野之樂, 既可寄情山水, 亦可與大地共舞, 自然就好, 何樂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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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2-3-30 22:32: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其實大家多在發牢騷, 真的上了法院, 怎麼可能只用嘴說"我不知""我不懂"就可以.
科技研發工作之餘, 享受田野之樂, 既可寄情山水, 亦可與大地共舞, 自然就好, 何樂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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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2-3-30 23:23: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王家透天厝的地是5兄弟持有,而且還有堂兄弟,並算不是獨立產權。
應該是一開始5兄弟沒喬好,若說要加入都更又會被罵守不住祖產,
住在那透天厝的只有2戶+長輩,好像有3兄弟並不是住舊透天厝,
所以,才有人選擇沈默,靜 ...
FlyNews 發表於 2012-3-30 21:54

新聞上說是阿媽一人所有..

至於為何要將他們劃入  而不將另一個角地劃入呢?
原因就是"多數決"....王家只有一票...角地那塊產權複雜  人數眾多..將角地劃入後  同意數就變成4X%..而將角地去除後  王家納入後  就變成95%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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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2-3-30 23:26: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8#
同意, 重點是家族中還有人是學建築的, 3年來竟然會不知何謂?都更
tengteng 發表於 2012-3-30 22:27

沒錯   這點就是我納悶的地方..
連學建築的都吃虧了  更何況是我們平常百姓
但是我有一點主張的是  為何法條都要弄的很八股   讓人猜不懂勒?
田大權說的有理:弄的懂法條的人  都可以考上國考了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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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12-3-30 23:46: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4# tengteng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很多人輕忽了法條內的陷阱..可能剛開始王家的人會開玩笑說"條件如果談的好  當然可以"..但是日後發覺條件並不如預期  就想不賣或不參加   但是已被建商給劃入了

建商發現到嘴的肉快飛了  當然要加速來辦理了   多數決的問題  並不只是都更  還有土地法34-1條......要利用漏洞來產生多數決  是很簡單的  ..這次的案件劃法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所以...
不熟悉法條  切忽輕易開玩笑
公務員如果盡責一點  為百姓多想一點  相信不會弄的那麼多事
建商如果別先預售  也不會造成這種狀況(今天的壹電視  裡面的建商代表  看起來也不是善類)
惡法亦法==>今天罵人最大聲的人  同黨人士是都更條例的推動著
強制拆除===>去年5月強烈要求強拆的議員  也是罵最大聲人的同黨
違反居住正義==>台北巿請營建署解套  營建署推回巿政府  現在中央再來怪地方?
含淚拆除==>你當一個巿長  如果發現有缺失  卻無法補正  那當什麼巿長勒  
損失二億==>如果你不先預售  何來有損失二億的問題勒...我看是少賺二億吧

總之  今天拆王家  明天可能是你家  惡法不修 人人不安
說來暫時慶幸  我們鄉下地方沒都更的價值  不然   我怕我們縣長....哼~~~~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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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12-3-30 23:52: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0# Ericg89127


嘿    老大  你很知道這個程序哦

而且還是真的勒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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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2-3-31 01:04:2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先看看這個案例:

美國如何處理釘子戶

再看看追追追作者之一的筆記,紅字部分小弟很認同:

偵探筆記/文林苑案 多數決or多數暴力?

最近文林苑的新聞,讓蘭陽溪頭昏眼花,從未鑽研過司法的蘭陽溪,這兩天硬是喀了幾篇,甚至還花了點時間看士林王家當初行政訴訟的判決書。

對於法律,蘭陽溪認知不深;在此案,過程合法,這絕對認同。但問題在於精神。蘭陽溪無法像律師、法官一般,引言鑿鑿,用法學邏輯來闡述這些概念。但蘭陽溪希望能用個人小小的人生經驗,跟大家分享一些想法。

大學時,蘭陽溪曾去樂生療養院採訪,為期一個月。在那裡,我看到因為早期醫療不發達,被當作囚犯關著的阿公阿嬤們。他們自卑、對人群懼怕,因為他們從年輕就被社會忽視;他們很多不會寫字,更不懂法律,但他們希望能在這環境終老。因為他們已經被社會隔絕幾十年,他們害怕新環境。

當然,法律上而言,拆除樂生,政府絕對站得住腳。但是事實上,輔大學生都聽過一個說法,捷運機廠本來是畫過輔大後面的農地,而且機廠設計圖其實也能更改;但因為某些緣故(利益?),才又堅持選擇樂生療養院。樂生青年抗爭失敗,樂生拆了。

蘭陽溪住新店,在家附近有個安坑焚化爐。大學時附近又要蓋一個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但那塊地坡度90度,可怕的是,當初台北縣環評竟然通過!掩埋場預定地附近,有個牛伯伯蝴蝶園,他根本不懂法律,所幸居民串連,當中不乏大學教授,幫了這位牛伯伯不少忙。在媒體幫忙、民眾串連抗爭,居民打了這場勝仗。但,除了法律站得住腳,也因為這些挺身而出的居民有白領階級、大學教授、高知識份子,以及良好政商關係。

再來,蘭陽溪去當兵了,在部隊裡,我是教育班長。看著一批一批來的新兵,有些人國中就去工地、有些人小學沒有念畢業;更有人不知道怎麼寫信給女朋友,請身為班長的蘭陽溪代為寫信邀請女友來懇親。他們絕對不是壞孩子不唸書,只是家裡環境不好、或不會讀書。

事實上,這才是真實的社會。有一天如果他們遇到了這樣的情況,是不懂法律的他們該死嗎?絕對不是。很慶幸,大學選擇了新聞系,讓蘭陽溪更懂得用多種角度看事物。

回到王家這件事,王家人真的錯了,他們未參加公聽會、放棄自己發聲的權益。但蘭陽溪不禁質疑,也不懂,當法律無法保障人民權利時,到底法律還賦予了些什麼。

蘭陽溪永遠都忘記不了大學政治學教授,說過的一段話。

他說,人類花了好幾千年,才學會多數決的民主,學會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但當後者不見時,民主不過只是多數人的暴力罷了。

PS:蘭陽溪看到有人說美國的Edith Macefield被傳為佳話,代表這在美國也只是鳳毛麟角。蘭陽溪相當認同這個說法。但蘭陽溪認為,之所以是鳳毛麟角,是在於這位老太太不在意這多達百萬美元、市值八倍的補償金,這才是難得可貴的地方。

原文網址: 偵探筆記/文林苑案 多數決or多數暴力? | 偵探筆記 | net | NOWnews 部落格 http://blog.nownews.com/article. ... 82013#ixzz1qcWeFZ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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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12-3-31 02:09:3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2-3-31 14:21 編輯
新聞上說是阿媽一人所有..
至於為何要將他們劃入  而不將另一個角地劃入呢?
原因就是"多數決"....王家只有一票...角地那塊產權複雜  人數眾多..將角地劃入後  同意數就變成4X%..而將角地去除後  王家納入後  就 ...
阿俊 發表於 2012-3-30 23:23

哪篇新聞寫阿嬤一個人所有? 大多是寫"五兄弟"護產吧?

在訴諸媒體時,很多人老是避重就輕隱藏重要資訊,只說對自己有利的資料,習慣就好!
而法院判決就沒那麼簡單,而且還上到高等法行政法院....結果還是判決敗訴,
這種連法院都判輸的訴求,其中一定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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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業者估計 王家可分一億【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2012.03.29 09:45 am
文林苑的都市更新實施者樂揚建設經理戴昇益昨天表示,王家的補償標準及條件與其他都更戶一樣,兩塊土地合計四十九坪,王家以後可分回五戶、合計一百四十七坪的房子,加上五個車位,另外還有六百萬的拆遷補償費。

戴昇益表示,公司已將王家人安置在士林的商務旅館,共有六間房,可住六十天;而王家的用品則放在社子倉庫保管,可放至完工;另有拆遷補償與安置費,一人約一百二十萬元,五人共六百萬元。

房仲業者估計,文林苑周邊建案行情每坪約六十萬元、車位每個三百萬元,以王家分回的一百四十七坪、五個車位計算,目前總價約一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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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的標題雖然較誇張,但內文還是有寫出部份實情,
比方說,2戶11人住舊宅,那5兄弟的另外3戶N人住在哪裡?

5兄弟分到地,每人每年都要繳8千~1萬元地價稅,另外3兄弟若不住舊宅.....會想怎麼做?
(地價7千萬,台北的公告現值約市價3成,2100萬/5=420萬x自用住宅稅率0.002=8400元)

1塊地5人持有,且不全是親兄弟,還有堂兄弟,每個兄弟的家屬也會有要或不要的意見,
但要都更了,卻5人全都沒表示意見,本來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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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旅館 王家老嬸嬸:像坐牢
2012年 03月30日 【綜合報導】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市更新案中,前天遭北市府強制拆除的王家2戶,歷經激烈抗爭無效後,六代世居當地的王家11名成員昨分散,部分成員離開家園第一夜,倉促暫住親戚家、或建商安排的旅館套房,年逾8旬的王楊玉美昨入住旅館滿臉疲態,抱怨家園被拆掉,被迫住在旅館,「好像犯了罪,被抓去坐牢,郝龍斌市長硬把我們房子拆掉,實在太苛薄。」王家已擬提出釋憲,聲請國賠。

王家2棟透天厝共住2戶11人,王廣樹一家4口堅持「留住最後尊嚴」,不願入住文林苑建商樂揚建設提供的旅館,而借住士林區親戚家。今年59歲的王廣樹說,因為曾被說是要錢,所以現在找房子租,自己想辦法,不想靠建商,之後的事情走一步算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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