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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pineman 於 2016-1-18 10:57 編輯
taiwanbigmary 發表於 2016-1-18 00:30
前輩所言的確也說明了許多"軍公教"朋友的無奈!
當錢還是多到淹腳目..沒人會在乎那18%..
當經濟溜滑梯 ...
那18%的設計是由高階公務員自肥所設計的制度,正常原意是定存利率加碼,以早年經濟好時的定存利率12%加碼6%就成為18%,但現今利率已為1.3x%,如果依正常設計,就會變成7.3x%,而不是仍然維持18%,我想當初如果這樣設計,現在也不會被批得這麼厲害。這個18%制度甚至造成有陣子有教師退休所得替代率超過100%,退休後領的比退休前還多,真的有人覺得這是合理的嗎?
當初的用意是要照顧早退的軍公教,結果這些人年紀大退得早、過世得也早,最後肥到的是以此照顧名義獲得大幅利益的年齡層,晚進的也沒18%年資,誰獲利很清楚了,其他非此自肥制度的同期中低階軍公教,只是剛好一起獲利(有沒有覺得很耳熟,將軍們的豪宅級軍宅案原理相同,見PS1),也是主要的民怨承擔者,然後有些人搞不清楚狀況,還會幫忙政策制定自肥者辯護,理由是「信賴保護主義」。
問題是政策制定者是公務員,自己制定不合理的制度然後讓自己受信賴保護,這實在也說不過去。軍公教的薪水是由人民稅收所支付,如同員工由股東所成立的公司支付薪水,公司營收不好了,只能裁員減薪。公務員受的保障比較好,裁員減薪輪不到他們,所謂的信賴保護主要是針對這點。如果這個國家的營運狀況明顯不好了,公務員沒被裁員減薪已經就是信賴保護了,怎麼能夠拿信賴保護這理由來說不合理的18%制度不該修正為合理(類似前段所提的定存加碼只是其中一種比較合理的修改方式,但不一定只能這樣修改,可能有別種也很好的制度)呢?
PS1: 美軍的軍人是現役時可以住軍方提供的宿舍。台灣的宿舍老舊,最多應該是改建,然後讓老一輩的軍人及家人可以住到夫妻都過世,也就是有居住權而非所有權,這樣軍人輪調時,大家都有宿舍可住。結果又因為自肥,把居住權弄成所有權。一開始也是以照顧早年收入低的軍人為名義,最後搞成台北的軍方高階將領坐享豪宅。這不是和18%制度自肥者的設計如出一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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