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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ern 發表於 2021-8-26 09:28
多謝快樂大,的開釋,其實母親86還能自理生活,住在一起只因為姐妹都已有家庭
么弟又早就拋棄她不聞不問 ...
先前提到養老院之事後,妹妹馬上反臉不再溝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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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假如有先人過往 ( 而且辦理過繼承或分產之類 ), 然後 .... 姊妹們曾經蓋章於某項或所有資產 " 拋棄繼承 " 的話.
從那之後, 就不用指望, 讓她們再拿出任何半毛錢, 或是幫忙承擔任何事了. ( 我的另一半對於 外家 倒是不會如此啦, 所有我家能夠拿的, 她都努力的拿回去 ---> 外家的所有東西, 都是由其三個弟弟共同繼承 ).
每個人心中, 永遠都存在 不滿, 而且可能是 極端的不滿 ---> 但是一般的表面上都完全不會表現出來. ( 全是在背後捅刀而已 ).
一群手足, 就像一隻手掌, 每支手指都不同粗度與長度.
也就是...每個人所必須承受或是負擔的重量, 也都不同.
終歸還是....
日子不管好過或是不容易過, 終歸還是會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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