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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5-1-14 20:59 編輯
風花 發表於 2015-1-14 14:28 
我完全無法贊同這樣的看法,
那這樣的話,我們乾脆找白癡來當法官算了!
因為反正不食人間煙火啊,
我想大部分的人希望的是能夠通達事理的人來當法官,
這樣才能體會我們民眾的痛苦。
我們在社會上打拼,最怕遇到法律問題,
明明很兢兢業業地守本分地賺錢,
根本很痛恨上法院
法官可以不食人間煙火,
但要找國文文法沒問題,了解中文字義,且了解法律結構的人,不能找白癡來當法官!
(一個字/詞就有很多解釋方式,國文的文法、文字結構沒問題之後,法律定義才不會出問題)
就算原本是"通達事理"的人,當上了法官之後也應"不食人間煙火",減少看媒體,不受輿論/情緒影響,
才不會因通達事理,依個人喜好亂判,才能依照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做出適當的判決。
因為從幾百年前到現在,法治制度就是要法官做這樣的事。
幾千年前則是"人治",國王/皇帝說了算!
雖然可能有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比較公平的時期,但法律是國王/皇帝/貴族定的!
就算是歐美有陪審團制度,陪審員在被任命後直至作出裁決為止,也同樣要"不食人間煙火",
被要求盡量不接觸有關案件的報導內容 。
民主國家要靠法治,人民的自由權限,也同樣是受到白紙黑字的法律保障和規範,
連像大陸/新加坡算專權專政國家,也同樣要靠白紙黑字的"法治"才能安定發展和經濟成長。
只要依照白紙黑字的法律/法規,不做違法違規的事,絕對不會變成被告!
就算依法行事之後卻還"被告",也絕對會贏! 總統、立委、市長...也告不贏你!
但若遇懂人情世故/通達事理的法官,不依白紙黑字法律判決,你則不一定會贏! <-想要這樣嗎?
所以,法官可以不食人間煙火,但絕對不能是白痴,
而百姓/犯人/瞎起鬨的人....,是否為白痴則無所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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