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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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上法院作證的疑問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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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14-12-30 17:20: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飛蝴蝶 發表於 2014-12-30 11:09
很多律師都是跟他們一夥的 ,很恐怖

這輩子去過很多地方,包括去看守所會面。入獄倒是沒經驗,經諸位大大如此說,好像有機會到獄中一遊 ,不知獄中能不能寫文章,定期上傳網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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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14-12-30 20:29: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w大我們不是名人最好不要進去,萬一我有位同學是大牢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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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14-12-30 20:34: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飛蝴蝶 發表於 2014-12-30 20:29
4w大我們不是名人最好不要進去,萬一我有位同學是大牢卒

也許進去變成名人, 可以寫一本[煎域風雲】 搞不好大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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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15-1-14 10:48: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w 發表於 2014-12-30 20:34
也許進去變成名人, 可以寫一本[煎域風雲】 搞不好大賣呢!


別烏鴉嘴了,說點好聽的,譬如團購。。。。

請問我的評分不管用了,按下去是顯示"未定義操作",不知道怎末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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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15-1-14 11:38:3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w 發表於 2014-12-30 17:20
這輩子去過很多地方,包括去看守所會面。入獄倒是沒經驗,經諸位大大如此說,好像有機會到獄中一遊   ...

爐灶神還留在家裡,這種許願就別亂說,搞不好爐神就只給您三個願望,一個是本業生意興奮,第二個是希望入獄?那第三個只有期盼早日出獄!若是這樣爐神自己也被你的祈願來個額頭三條線。
如果獄中這麼好過吃飽過好還上網,人人想入獄,可能人間天堂就是入獄。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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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5-1-14 14:15:5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FlyNews 發表於 2014-12-20 09:42
供詞比你講出來的還重要!
因為法院主要只看白紙黑字,公文來,公文去,簽名後,就很難再調出錄音更改供詞了 ...


我想,很多事情,必須深入理解以後,才有可能窺得全貌。
我們不會有太多上法院的經驗,
被害的機率非常大。
一方面是因為整個制度的問題,
司法制度都是向被告偏頗的

因為親友曾是被害人,
對於這樣的情形感同身受!
雖然有一些好律師,但大部分的律師並不是慈善事業,
你會懂我的意思,
所以並不是什麼職務有問題,會有問題的是人,不是職務。
我們在路上被騙被害的機會,是很多的,我們需要執法機關的保護。
被告到了法院,就會受到充分的保護,那我們被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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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15-1-14 14:28: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FlyNews 發表於 2014-12-20 09:42
供詞比你講出來的還重要!
因為法院主要只看白紙黑字,公文來,公文去,簽名後,就很難再調出錄音更改供詞了 ...

您提到:法官本來就該不食人間煙火
------------------------------

我完全無法贊同這樣的看法,
那這樣的話,我們乾脆找白癡來當法官算了!
因為反正不食人間煙火啊,
什麼都不懂的人,
我想大部分的人希望的是能夠通達事理的人來當法官,
這樣才能體會我們民眾的痛苦。
我們在社會上打拼,最怕遇到法律問題,
明明很兢兢業業地守本分地賺錢,
根本很痛恨上法院
如果再讓我們遇到一個不懂人情世故,沒社會經驗的法官,
我們心裡面是很厭惡的。
這是我的想法啦。
法院那種地方,對不起,敬謝不敏!遠離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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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LINE : batman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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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4 14:59:2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aotsen2004 於 2015-1-14 15:00 編輯

小弟 的 大表哥 就是 當法官 ~ ( 在 花蓮地方法院 退休下來的 )

小時候 他 來 台北 考試 ~ 好幾次 住 我家  !!  很拼命的讀書 ~~ 呵

吃飯時 都只挾 1種菜 ~ 就是 他 面前 那盤 ~ 看起來 真的 蠻呆的 ( 以上 是 小弟 的感覺 ) !!

我媽 還會 叫 他 要多吃點 別的 菜 !!
後來 當 法官 ~ 我媽 每次 提到這位表哥 , 小弟 心中 就浮現 小時候 在 我家 同桌吃飯 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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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015-1-14 15:15: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風花 發表於 2015-1-14 14:28
您提到:法官本來就該不食人間煙火
------------------------------

真正的問題還是出現在制度。法官只是制度下的利用者或是說受罪者。
我們的法官體系與薪資,還是跟行政體系與政黨與立法機關相牽扯。大法官的任命還是取之於政權。司法獨立於行政體系是個重點。
像美國的審判陪審制度:!已經避免了法官個人的認知與愛恨。
我們的很多資格不只是法官,就是一個考試!可以人事完全不知,考試過了要他離開職務可是很難!士大夫觀念萬般皆品下!唯有讀書高!這是華人的優點,更是積重難返的大缺點
台灣的經濟走向也深受士大夫觀念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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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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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15-1-14 19:55:5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5-1-14 20:59 編輯
風花 發表於 2015-1-14 14:28
我完全無法贊同這樣的看法,
那這樣的話,我們乾脆找白癡來當法官算了!
因為反正不食人間煙火啊,

我想大部分的人希望的是能夠通達事理的人來當法官,
這樣才能體會我們民眾的痛苦。
我們在社會上打拼,最怕遇到法律問題,
明明很兢兢業業地守本分地賺錢,
根本很痛恨上法院


法官可以不食人間煙火,
但要找國文文法沒問題,了解中文字義,且了解法律結構的人,不能找白癡來當法官!
(一個字/詞就有很多解釋方式,國文的文法、文字結構沒問題之後,法律定義才不會出問題)

就算原本是"通達事理"的人,當上了法官之後也應"不食人間煙火",減少看媒體,不受輿論/情緒影響,
才不會因通達事理,依個人喜好亂判,才能依照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做出適當的判決。
因為從幾百年前到現在,法治制度就是要法官做這樣的事。
幾千年前則是"人治",國王/皇帝說了算!
雖然可能有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比較公平的時期,但法律是國王/皇帝/貴族定的!

就算是歐美有陪審團制度,陪審員在被任命後直至作出裁決為止,也同樣要"不食人間煙火",
被要求盡量不接觸有關案件的報導內容 。

民主國家要靠法治,人民的自由權限,也同樣是受到白紙黑字的法律保障和規範,
連像大陸/新加坡算專權專政國家,也同樣要靠白紙黑字的"法治"才能安定發展和經濟成長。

只要依照白紙黑字的法律/法規,不做違法違規的事,絕對不會變成被告!
就算依法行事之後卻還"被告",也絕對會贏! 總統、立委、市長...也告不贏你!
但若遇懂人情世故/通達事理的法官,不依白紙黑字法律判決,你則不一定會贏! <-想要這樣嗎?

所以,法官可以不食人間煙火,但絕對不能是白痴,
而百姓/犯人/瞎起鬨的人....,是否為白痴則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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