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5-9-4
- 最後登錄
- 2022-3-15
- 在線時間
- 12647 小時
- 閱讀權限
- 90
- 積分
- 489538
- 帖子
- 25458
- 精華
- 0
- UID
- 58
|
post by ""2home""
澆個冷水,我的想法是,人都有私心,共同合資一塊地,大家出相同的錢,好地壞地都連在一起難切割,沒有人會想分比較爛的地,若是委曲求全,家人也可能反對,這就是現實的盲點.
像大型的合資案,我是一定不敢碰!因為養鳥的機會很大,光靠互相信任很難維持,等久就不耐煩了,再加上後續開發費用無法預估,很擔心別人都己經買地蓋屋在渡假了,而我們還在討論分割及申請整地的事情,想想看,在法定山坡地開發越來越嚴格下,一下子要把山頭弄出20幾間小木屋或平台,有可能申請通過嗎?有可能不被空照?有可能不被注意到嗎?
真怕下次又有樂觀的合資案,還是要先把醜話說在前面,免得夢想變惡夢.
[quote]post by ""kevin""
是不是應起個新主題,來討論一下集資購地的SOP
如果都在事前考慮清楚,也立約清楚,那麼就進退有據,也不傷感情.....
只是還有一下次合資購地嗎?? (悲觀中...) [/quote]
站長說的很棒,問題是當初一開始有這類提案時,我就當了大家心目中的烏鴉了.我不是說過同一個山坡地有陡峭平坦的差異,同價共同開發的不可行嗎?或許大家把我歸屬在賣地的賣方巴?
要共同開發省錢可以,但單一價共同集資就不行,主事者還需要在集資分配前就規劃完善.省錢部份的來源在成員的輪值出勞力,大家上班的忙碌時間及地點都不同,墾荒勞力的代價就要計算在內,集資開發經理人的費用也不可少.
說到這裡各位就要衡量:是直接買人家規劃好的休閒地,或者共同集資開發.何者比較實惠?衡量是效益產生的原因,一定要去做.
就仙草而言,既然頭已經洗下去了, 就沒有退縮的必要,即使我一向反對同價無事先規劃的合資案.此時來說明反對集資案是不妥的,因為仙草及西乃山都還在進行中,後續如果還有人提出集資開發,就需要有慎密的規劃再推出.還是那句話:別因為2Home桃花園這個名字,就天真浪漫的當起草莓族了.所有的思考務必詳細慎密.
Ericg89127兄的後續補救規劃案,個人認為可行.
義西小姐或是其他人認為方案有不妥之處, 不彷就細節提出其他建議.
能像目前的理性互動,仙草還是能有所成就的.
既已洗下頭, 就要加油啦. |
|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