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笨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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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關閉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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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07-12-10 00:02:5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二次合資案都有人因?

post by ""夢園""
[quote]post by ""kevin""
是不是應起個新主題,來討論一下集資購地的SOP
如果都在事前考慮清楚,也立約清楚,那麼就進退有據,也不傷感情.....

只是還有一下次合資購地嗎??  (悲觀中...)


難道世間真的沒有桃花源了嗎? :cry:[/quote]
解決問題是成長及增智慧的開始,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金額小經驗大是好事, 別當草莓族了. 務實積極的解決困難.別悲觀.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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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

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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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07-12-10 00:13: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澆個冷水,我的想法是,人都有私心,共同合資一塊地,大家出相同的錢,好地壞地都連在一起難切割,沒有人會想分比較爛的地,若是委曲求全,家人也可能反對,這就是現實的盲點.

像大型的合資案,我是一定不敢碰!因為養鳥的機會很大,光靠互相信任很難維持,等久就不耐煩了,再加上後續開發費用無法預估,很擔心別人都己經買地蓋屋在渡假了,而我們還在討論分割及申請整地的事情,想想看,在法定山坡地開發越來越嚴格下,一下子要把山頭弄出20幾間小木屋或平台,有可能申請通過嗎?有可能不被空照?有可能不被注意到嗎?

真怕下次又有樂觀的合資案,還是要先把醜話說在前面,免得夢想變惡夢.

post by ""kevin""
是不是應起個新主題,來討論一下集資購地的SOP
如果都在事前考慮清楚,也立約清楚,那麼就進退有據,也不傷感情.....

只是還有一下次合資購地嗎??  (悲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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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07-12-10 00:19:1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二次合資案都有人因?

post by ""夢園""
難道世間真的沒有桃花源了嗎? :cry:

有的有的!
桃花源在人間,難免有吃喝拉灑、酒色財氣、愛怨嗔痴,這才是人間,沒有這些煩惱,除非到了天堂!?
總是會過去的,保持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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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07-12-10 01:13: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kevin""
是不是應起個新主題,來討論一下集資購地的SOP
如果都在事前考慮清楚,也立約清楚,那麼就進退有據,也不傷感情.....

只是還有一下次合資購地嗎??  (悲觀中...)


我師父說過
有人就會有是非
而且不論人數的多寡
只是看你用怎樣的心態及智慧去面對是非及結決是非
或許這只是一這考驗
大家共勉之
別灰心
別悲觀
98年5月22日
講道容易修道難,雜念不除總是閑,世間塵勞常罣礙,深山靜坐也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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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07-12-10 01:45: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二次合資案都有人因?

post by ""義西""
[quote]post by ""夢園""
難道世間真的沒有桃花源了嗎? :cry:

有的有的!
桃花源在人間,難免有吃喝拉灑、酒色財氣、愛怨嗔痴,這才是人間,沒有這些煩惱,除非到了天堂!?
總是會過去的,保持樂觀。[/quote]

大姐開示得是,桃花源畢竟不是天堂。有道是「心淨則國土淨」,耐不了煩,到哪裡都會有事讓您覺得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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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07-12-10 07:47: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2home""
澆個冷水,我的想法是,人都有私心,共同合資一塊地,大家出相同的錢,好地壞地都連在一起難切割,沒有人會想分比較爛的地,若是委曲求全,家人也可能反對,這就是現實的盲點.

像大型的合資案,我是一定不敢碰!因為養鳥的機會很大,光靠互相信任很難維持,等久就不耐煩了,再加上後續開發費用無法預估,很擔心別人都己經買地蓋屋在渡假了,而我們還在討論分割及申請整地的事情,想想看,在法定山坡地開發越來越嚴格下,一下子要把山頭弄出20幾間小木屋或平台,有可能申請通過嗎?有可能不被空照?有可能不被注意到嗎?

真怕下次又有樂觀的合資案,還是要先把醜話說在前面,免得夢想變惡夢.

[quote]post by ""kevin""
是不是應起個新主題,來討論一下集資購地的SOP
如果都在事前考慮清楚,也立約清楚,那麼就進退有據,也不傷感情.....

只是還有一下次合資購地嗎??  (悲觀中...)
[/quote]
站長說的很棒,問題是當初一開始有這類提案時,我就當了大家心目中的烏鴉了.我不是說過同一個山坡地有陡峭平坦的差異,同價共同開發的不可行嗎?或許大家把我歸屬在賣地的賣方巴?
要共同開發省錢可以,但單一價共同集資就不行,主事者還需要在集資分配前就規劃完善.省錢部份的來源在成員的輪值出勞力,大家上班的忙碌時間及地點都不同,墾荒勞力的代價就要計算在內,集資開發經理人的費用也不可少.
說到這裡各位就要衡量:是直接買人家規劃好的休閒地,或者共同集資開發.何者比較實惠?衡量是效益產生的原因,一定要去做.
就仙草而言,既然頭已經洗下去了, 就沒有退縮的必要,即使我一向反對同價無事先規劃的合資案.此時來說明反對集資案是不妥的,因為仙草及西乃山都還在進行中,後續如果還有人提出集資開發,就需要有慎密的規劃再推出.還是那句話:別因為2Home桃花園這個名字,就天真浪漫的當起草莓族了.所有的思考務必詳細慎密.
Ericg89127兄的後續補救規劃案,個人認為可行.
義西小姐或是其他人認為方案有不妥之處, 不彷就細節提出其他建議.
能像目前的理性互動,仙草還是能有所成就的.
既已洗下頭, 就要加油啦.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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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0 10:27: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post by ""Ericg89127""

2. 先申請水保,再用機具開發,是個好選項,所以認同此做法的人,可以直接參與。 為了提供更大彈性,提出分成兩部分,讓要參與這段的人,有優先選擇的權利。看是要選靠路那邊或是靠裡面那邊。內部再決定要12-3人共同持分兩筆還是選擇各6-7人共同持分一筆

5. 沒申請自己動手除草,對某些人也可能產生壓力(如果共同持分的話,別人若違法自己也有責任),所以分開來避免別人的困擾


為何選擇機具開發者有優先選擇權? 我若要選手工開發, 我也要優先選擇, 因為若只剩坡度較大地區, 手工開發更難.

現在就吵鬧不休, 到時候兩方人馬互相檢舉(這時未申請水保者可能較吃虧), 定什麼開發守則, 相互信任原則都沒用, 因為這是是否違法開發的問題, 鬧出去就只能由公權力介入調查解決.  到時候可以預見誰也動不了這塊地, 就繼續荒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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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007-12-10 11:49:3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quote="Francis"][quote="Ericg89127"]

:idea: 重點  :idea: 慢慢浮現了! 請加油 !   心平氣和的  

:!: 把癥結點  :!:  都提出來 !相信 會有 *圓融* 的辦法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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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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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007-12-10 13:49: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感謝大家熱烈討論
我認為集資購地,有幾個關鍵

1. 共同分擔風險的認知: 因為看的多半是素地,才會便宜,大家才能集資.因此,若日後開發有困難,大家必須能共同承受

2. 可能的規劃方式的共識: 對於是當做踏青休閒地(仙草一開始不是這樣主張嗎??),還是要集村?還是要先分割?先抽,抽到好的就賺到,抽到不好的就認了....

3. 共同資金的運用方式: 主事者有薪或無薪? 共同經費的核銷方式? 共同經費的管理方式...都應事先劃押清楚,把標準作業流程說明明白

4. 進退如何有據? 如果有人想退出,退出的機制是什麼?若違反退出機制,是否能強制呢??所以是否事先劃押清楚呢??

各位可能對於"事先"不予認同,但人的信任的基礎,是來自有良好的制度為基石.


post by ""2home""
目前最大的問題,若不再花錢,可以順利弄出大家要的平台,這樣皆大歡喜,

若還要繼續花錢,大約要多少錢? 申請費用?開發費用?做到大家都滿意, 一共是要多少錢? 一定要有人估出來? 水保課的評估 要做擋土牆怎麼辦?擋土牆短短一截就要60萬, 若估出來每人要再付 約購地成本的兩倍,若有三分之一的人不跟 該如何? 若錢花下去? 還是申請不過? 是否還繼續加碼,值得嗎? 這個大家都要思考.

殘酷一定的說法是,是否該設個停損點. :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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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0 19:28: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到目前 因仙草案的大大們 發言並不多
僅就 : *開發* 字眼 提出 我 淺略 看法
(所學有限  請站上的大大們 能多多指正並參與)

土地開發: (山坡地 林業用地)
總體方向為何 :?:
開發費用為何 :?:
人事 調度安排 ...
開發 時間預計...
法律: 合法 適法 違法 ...
其他......
  
僅就  :!: 機具開發  :!: 人力開發 :!: 就會因 ,
:idea: 法令, :idea:  地形, :idea:  時間, :idea: 費用 :idea: ,......之不同,   而會有不同的狀況!

凡事 沒有絕對的 !僅是暫時性的相對 ! 哪個法令, 哪個時間 ,
哪個地形,  空間上 ,...如何能 事半功倍 ,符合比例原則 (最小花費 最大效益) ,又能在合法的情況下運作,(最起碼 也能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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