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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青 發表於 2016-5-12 20:12 
我曾經在自己住家的樓下,停了機車,過幾小時看到,被貼了逕行舉發的白單。
我打電話去開單的警察單位問:我 ...
確實是非常沒有道理,自家門口雖然劃了紅線,因為歸類為"消防通道"的巷弄
怕一旦火災消防車無法順利進入救災,但是機車體積並未如汽車龐大
住在巷弄內的人,自然都會儘量以不妨礙交通的方式停車
自家門口如果你自己不停車,勢必別人也會來停的
警察的心態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非常被動的處理這種違停報案
今天我就試過了! 因為我沒停在門口,就有人來停了...
AM07:05 報案... 08:00 再催促...08:15 再三催促...並告知要找所長...
結果接電話的波力士回答說: 所長不在! 副所長請假! (那主管要找誰?) 巡佐九點多才會到!
我就上火了! 說: 難道你們專門欺負善良的人嗎? 我停自家門口被開單,現在不敢停了!
那別人違規停在這裡,請你們來取締還得三催四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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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收穫?先那麼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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