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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以對方一句不太舒服的言語是否值得走法律途徑?
有很大的因素應是舊恨新仇.
真正的感受當事者應自行評估怎麼處理有最終如何的結果.
在這裡以旁觀者角度說的建議實無太大的意義.
談道理,說法律最後只要心中依然不爽.........大家當啦塞就好.
如果確定與家長校長半句都嫌多而這口氣又吞不下去就走法律
提醒一下,
法律面嬴的代價不小,這種事還沒上法庭大概二者會被法官消譴之後趕去調解.
調解也請律師去再多花一些,是有機會嬴,最終贏了面子之後會暫時爽一下.
另外說白一點,
把時間用在每天心情好一點,快樂一點,錢賺多一點的事較實在..
而退一步當做沒這回事,到2home啦塞心情好.
海很闊天很藍,綠草地還有很多雞鴨魚鵝花草樹瓜可以玩啊!
走後面這條比較好,因為法律那條路有時可能被倒玩.
輸了來發文就不知要怎樣跟您啦了.
ps:離不開政治沒錯,撇得一乾二淨就不對了.
不談是心情好不談,也可能談無助解決事情,
或留給電視內的人談,已經那麼多人談暫不缺我談.
如果真的談,大家最好把狀紙準備好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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