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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青 發表於 2013-8-5 23:36
軍中虐兵幾十年惡質傳統,該覺醒了。
以人道來說,凌虐敵人都是不可以的,何況虐死自己的同袍?
此時不徹 ...
有時候討論到農業農地法規時,就很難去選擇那些論點是否已經有政治意味了。
這個軍中死人的事件也是。甚至在極右教育來的族群中,或許又是敏感中的敏感,大本營中的大本營。從另一個角度看,連janey或陳大哥等幾乎不碰觸政治議題的人,不是參加了白杉軍,就是在這裡痛批。表示這個議題在社會公眾關切度上,可說是張力到了極點。
領導人物這時候如果沒有趁勢張革,則社會很容易因為失望而更加惰落,或者反向走入新興國家的混亂。
我嘗試用少政治近分析的方式來談。
由這次軍中死亡事件來看,偵查審判制度的缺失盲點。其實不只存在軍事審判或是一般民間司法制度。都有共通的問題,這也就是歐美日先進体制經由改革,而變得更注重人命人權的歷程。
總而言之。就是司法獨立於行政体系之外。
試想司法檢查体系的預算薪資昇遷人事任命等,都在行政体系亦或選舉出來的政權管制之下。在人性自利本質下,其偵查審判自然會有所不正義的傾斜。常久以往趨炎附勢就會與社會動蕩並存。文明與野蠻的分野就在這裡。同樣比喻在軍中命案,不也是階級,社會形象,主管將來昇遷,派系人脈,偵察能力不足等等交錯下,造成了不能服眾的偵查及判決。軍法如何獨立於例行軍令体系,亦或部分或全部歸入民間司法,正是當前的問題及考驗。
同樣的即使軍中審判偵查納入民間司法,如果民間司法仍然沒有獨立於行政体系之外,野蠻恐龍的判決,仍然會受社會的詬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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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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