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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eman 發表於 2017-7-16 07:35
法規應該一直是那樣,就是收費停車格要依機車/小客貨車/巴士等各停各的格,沒車牌的「東西」 ...
若你的私人腳踏車停在機車格裡會不會被拖吊,現在好像沒有分腳踏車格和機車格,若是有,腳踏車格也很少,
,那腳踏車騎出去,真正停放的位置要在那裡才不會被拖吊? 像台北市開始禁止腳踏車騎上騎樓人行道.....很多腳踏車道騎一騎就沒了,就要騎上馬路和機車爭道.....
以前沒這問題,是很少人騎腳踏車,所以影響不大....,也沒什麼在管理,現在很多人騎腳踏車,加上ubike ,obike ,將來不知還會有?bike 嗎?
如果obike 亂停,被拖吊是活該,但停車的人不是obike公司而是騎車的人..,若obike 條款裡有寫若會員亂停車,因而拖吊,費用從押金扣除,所以就會造成交通部向obike 要繳拖吊費,而obike 向會員索討拖吊費.....,若不從,就會有糾紛...,若obike 為了衝會員數,沒這條款,就只好鼻子摸摸自行吸收,認列必要經常性營業損失.......,就像以前網路股,資源免費使用,燒錢的行為,只為未來的上市吸金做準備...
若沒亂停,被亂拖吊,obike 也可申訴...
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應該算是obike 條款....,之前可能腳踏車少,一直未啟動....,所以也會先公告不能停腳踏車的範圍,至於沒公告的地方就不會拖吊..讓人民有個依循的法規.....至於obike 系統透過gps 定位,讓這些不能停車的地點,故意讓車鎖不上,或利用app顯示不能停車,應該也很容易,只是這樣就不是很方便了...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66842
北市交通局將啟動實施「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如果民眾違停,將收取拖吊費與保管費。(記者陳紜甄攝)
2017-05-13 23:08
〔記者陳紜甄/台北報導〕民眾騎乘自行車風氣盛行,為避免日後造成自行車違停亂象,北市交通局交治科長張生萬表示,近期將與交通警察大隊、停管處召開會議,啟動實施「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如果民眾違停,將收取拖吊費與保管費。局長張哲揚表示,局處預計討論2週,2週後將報請市府核定,並經過半年的公告與宣導,就可上路。
張生萬表示,一旦實施該條例,個人自行車或是無樁共享單車,皆列入納管;一旦發現自行車隨處違停,就會執行拖吊,並向車主收取100元的拖吊費與每半天25元的保管費。不過由於自行車沒有納牌管理,難以對車主直接取締告發,因此張生萬說,自行車拖吊前,會事先拍照存證並記錄其特徵,民眾前來領車時,除了附上個人證件,也需提供車輛停放資訊與特徵,經確認無誤,才可領車。
鑒於北市自行車數量逐年增加,北市交通局比照台中、台南等市,研擬自行車拖吊費與保管費收費標準,並納入於「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規範中。北市議會並在103年通過該條例,但交通局迄今都未啟動該條例。不過,張生萬表示,近期北市冒出共享單車oBike,為避免日後恐衍伸違停亂象,因此近日才決定啟動該條例,嚇阻民眾違法停車亂象。
北市自行車違停亂象嚴重,根據交大統計,民國99年起拖吊違停自行車量逐年增加,104年首度突破5000大關,高達5137輛。然而,市議員陳建銘指出,自行車格位不足是原因之一。他說,停車格多設在捷運站周邊,而且車輛停放時間長,流動率低,造成格位供不應求。另外,oBike進駐後,佔用停車格,排擠原有民眾的停車空間,才造成自行車違停現象嚴重,他呼籲,政府應該針對共享單車業者訂定管理辦法,而非向民眾取締。
北市已公告的12處禁停區域,包括捷運科技大樓站、古亭站、大安站等地,如果自行車在上述區域違停,車輛會被拖吊,但停放在12處以外的車輛則不會被拖吊。張哲揚表示,未來一旦啟動實施「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禁停範圍將從12處擴大至全台北市,屆時民眾隨意停車,都會被拖吊,並收取拖吊費與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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