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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幾經波折的一週. ( 兩篇之二 ).
09/16 下午, 同樣悶熱的氣候, 但是家裡面, 算是一如平常的週末.
週六還有垃圾車, 傍晚前, 收拾了一袋的垃圾, 置於屋前的鐵門內.
另一半說 : 去把旁邊鄰居, 從對方土地生長過來, 會影響 曬衣物陽光 的那些 樹薯 的枝葉 ( 枝葉數量不算少, 因為有不少棵 ) , 砍乾淨一點.
換了衣物, 帶著手套與鐮刀, 出門前, 另一半又說 : 記得跟對方講一下再動手.
筆者回說 : 好幾年前就講過類似的話了, 應該直接砍就好.
另一半還是不放心, 說要先去講..... 好吧, 如果出去的時候, 有看到人, 就講一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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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屋外, 往那位鄰居的房子方向走了幾步, ( 只隔了一間寬度約五公尺的隔壁房屋, 就能夠看到那一戶了 ), 那位男主人有在.... 獨自坐在平常跟他朋友喝酒聊天, 吃吃喝喝的矮桌矮木椅上.
走了過去 ( 鐮刀手套都放在小提袋裡面 ), 來意都還沒講.... 鄰居直接就說 : 來來來.... 一起來, 喝幾杯酒.
註 : 他正在獨自一人, 喝高梁 ( 有配開水, 不是喝純的 ), 並且把一隻可能一斤半重的 火烤吳郭魚, 吃到幾乎完全沒剩....差不多也喝到 五分 以上的程度了.
看到筆者靠近, 對方說 : 還有一條更大, 毛重大概兩斤, 應該已經烤好的, 只要確定完全熟, 就可以開始吃了.... 而且是....整隻都給筆者吃.
前註 : 2022/10/04 早上, 在二樓房間的床上, 看到某位 阿母 只出現了那麼短暫的三秒五秒, 筆者秒反應就說 : 那些烈酒, 以後不碰了, 頂多只偶爾喝一些 12 %, 9 %, 5 % 的就好.
到了 2023/10/03 晚間, 就已經年滿一年 365 天 ( 完全沒破戒 ) 了.... 但是, 鄰居這樣子 " 招 ", 於情於理, 終究比較不好推辭. ( 畢竟是要去砍對方的枝葉 ---> 本來可以直接砍, 根本不需要過去打招呼的, 因為每年都必須砍許多次.... 樹薯 算是很耐命的植物 ).
既然已經坐下來....好吧, 直覺上....這次必須破個戒. ( 未來如果還有其他次的話, 頂多回家, 拿自己還偶爾有喝的 秘魯 類 去陪喝就好, 儘可能不再破 烈酒方面 的戒了 ).
對方拿了一支筷子以及起身, 走往那隻烤魚 ( 去刺穿最厚的位置, 確定有熟 ).... 筆者心裡面默唸了幾秒鐘 : 老媽 在上, 兒子這次得破一次戒. ( 算是不得不, 需要再碰一次烈的 ).
魚隻上桌 ( 去肚, 沒有去鱗, 雙面厚鹽巴直接碳烤的 ), 對方說 : 試吃看看吧.... 容量可能 200 或是 250 cc 的高身磁杯, 當然也裝滿了.
掀開上層的魚皮, 夾起一小撮, 嚐了一下.... 嗯, 然後回答說 : 可以吃哩. ( 意思是指好吃, 沒有 土味 之意 ).
對方說 : 當然是 " 可以 " 吃啊.... 他對於魚類的胃口非常刁 ( 些微土味都無法接受 ), 他都已經徹底的吃掉第一條了.
然後說 : 你儘管吃, 大量的吃, 整條都歸你.
筆者當然沒有那麼狠啦, 拿筷子, 把 第一面 劃分約 3/5 的份量扒起來, 朝著筆者這一邊, 說另外的 2/5 那裡, 由對方吃.
一邊吃魚, 並且一杯又一杯....將近六點, 快要天黑 ( 都還沒去砍枝葉 ), 聽到遠方垃圾車的聲音, 趕緊起身 ( 雖然已經喝了不少, 還記得要丟垃圾 ), 走往自家的鐵門邊....
疑, 垃圾不在 ....再往附近瞄一眼, 房屋的另一頭鄰居處, 筆者的 人間老媽 提著, 可能她剛好看到, 決定拿去丟了.
於是又回到 酒攤....繼續吃魚喝酒. ( 喝到進入 境界 之後, 就真的 火力大開, 毫無限制了 ---> 對方拼命倒, 筆者拼命往肚子裡面吞 ).
吃到第二面, 還是一樣, 筆者劃了自己的 3/5 , 幫鄰居留了 2/5 .... 雖然對方已經吃過一條, 但是比較小隻, 而且對方的基本熱量需求, 要高出筆者不少. ( 體重可能多了 25 ~ 30 公斤吧 ).
雙方都已經差不多喝到接近 緊繃 的時候, 是時候要散場了, 換成一兩杯的 阿比 加上 x 大力 ( 汽水 )...
據說是晚間 19:30 .... 下午該做的事沒有做半點, 獨自進了家門, 並且搖搖晃晃的.... 走上三樓去了. ( 工作衣褲換成屋內衣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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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凌晨 01 : 10 ( 喝到那種非常大量的程度, 過往經驗上, 不太可能會在短短五小時多之後, 就能夠 清醒過來 ).....
張開眼睛.... 怎麼沒有長褲 ( 只有 汗衫 跟 水褲頭 那種寬內褲, 不是 三角 或是 丁字 的 ), 而且是.... 躺在二樓, 那是 另一半 每晚睡覺的位置.
瞬間真的徹底驚醒 ( 或是被 嚇醒 ) 了....走往一樓, 往客廳外面看, 另一半 的車子還在 ( 沒有因此被氣到跑去 外家 ).....
又走往後方的廚房.... 只有一盞燈的暗處, 另一半 在折疊式躺椅的上頭睡覺.
筆者說 : 回房間去睡吧.
另一半起身往二樓走, 筆者收好躺椅, ( 能夠把 折疊躺椅 完全的正常收好, 放回本來常放的位置, 表示已經清醒到某個程度了 ), 之後才又獨自回到三樓, 繼續去睡覺.
09/17 起床之後, 還是假日的一般.... 午餐, 去砍一堆的樹薯枝葉, 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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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早上的 不歡而散, 原本應該當天晚間就能夠 補回 的.... 被那些高梁給整個毀了.
至少... 09/17 的晚上, 才終於 正式完成.
這一週 ( 09/12 ~ 09/17....為了要做檢查的限制, 週五回程對方精神不佳, 週六早上唸這又唸那, 傍晚又自己喝到掛...), 波折還真多哩.... 至少還是 過去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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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晚間, 另一半說 : 週六晚上七點半回家以及換衣物之後, 筆者有跑去二樓去躺....對方怕被筆者不小心弄到眼睛 ( 09/06 才動過右眼手術 ), 於是趕緊躲到一樓廚房去睡了.
凌晨一點, 請她回二樓房間睡覺, 然後筆者從一樓上到二樓, 還曾經進入房間, 想要 盧...
她講了一句 : 讓我好好睡個覺.
筆者馬上就乖乖回到三樓去了. ( 酒醉的狀況, 絕對不會如此 ---> 而是在 確實已經夠清醒 的狀況, 才會如此 ).
喝了那麼大的量, 躺了五小時之後就 " 幾乎清醒 ", 也算是特殊的一次案例了.
只能說 : 冥冥之中, 某些屬於 不能做 的事, 確實就不會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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