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goodfor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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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不成 苗政府乾脆剷平農地  關閉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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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想 被 點 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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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2010-6-18 18:32:0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看標題中內容:今年5月17日,苗栗縣議會才提案通過,在尚未與居民達成共識之前,暫緩全部徵收作業,但在6月9日縣府即以整地之名,在田間大肆破壞
只能說這些人物仍然在做毫無抵抗力的抗爭.
再看  荒山  兄鋪出的地籍 ...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0-6-18 15:10

沒有...只有零星案例會增加一點價金而已.還是要民眾自行舉證"成交"行情案例方可成案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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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2010-6-18 18:44: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30# 荒山過客

真理果然愈爭愈明..

重點在於當事人已同意..

在重重證據下,我滿贊同大大的說法..

唉,問世間錢是何物,為錢靈魂皆可拋..

真的是在做 "壞" 榜樣.. 可笑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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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2010-6-18 20:52: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對於荒山兄的求法求真極為讚佩 有包青天特性 可以當現代的法官喔
不過在下還是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政治的事物有時很難說誰對誰錯
政府用公權力強制徵收 一定是合法的
人民為了利益用各種手段抗爭也是應該的
重點是強制徵收是否對較多數利益有利
今天假如有98%抗爭而非那2% 我相信局勢就完全改觀 不管是不是政府完全合法否
從亙古至今所有的革命都是在非法的環境啟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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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2010-6-18 23:32: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對於荒山兄的求法求真極為讚佩 有包青天特性 可以當現代的法官喔
不過在下還是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政治的事物有時很難說誰對誰錯
政府用公權力強制徵收 一定是合法的
人民為了利益用各種手段抗爭也是應該的
重點 ...
楓之戀 發表於 2010-6-18 20:52

那就會變竹科三星鄉基地一樣拉...拖到最後不了了之了..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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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2010-6-19 08:44: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壞壞農場 於 2010-6-19 08:45 編輯

我剛剛看了一下影片
1.那片水稻大約50天之後可以開鐮收割,相較於之前投入的90天算起來,應該算是即將收割了沒有錯,若是土地所有權人已經是政府了,被毀掉也不應該有話說,畢竟已經賣出去了,也沒有付地租,算是白目,如果不是的話,那就真的會很糗了喔。

2.是否被破壞的稻田都是反對徵收的農民所有,應該要確認一下。

3.今年5月17日,苗栗縣議會才提案通過,在尚未與居民達成共識之前,暫緩全部徵收作業,但在6月9日縣府即以整地之名,在田間大肆破壞,(恕刪..)這是真的嗎?有沒有議事檔案可查?若有,是不是有一些爭議呢?原來縣府的決策可以不受議會監督,若是這樣的話,那議會就可以廢了阿,民眾的意見也不用讓當官的知道了阿。

4.園區基礎建設的時程表已經訂了嗎?有送審核定了嗎?是否選定開工時間在半夜?若開工時間在半夜是不要要發加班費?有沒有必要這樣作?

5.徵收的部分其實我的看法是要你情我願,畢竟最大的獲利者不會是這些以耕作維生的農民,要說服這些地主就範,不應該用這種手段,我想一定有很大的利益輸送,不然會跳出來罵的不會是我等這些無聊的鄉民,應該是想盡辦法要變天的政客,嘿嘿...

6.就算是賺徵收的價差,我個人認為也是天經地義,憑什麼不能賺?而且本來就是應該要賺的,買地耕作也好,買地增值也不錯,但就事論事來講,每個人的獲利點不同,不能把一個有資金可以操作投資在土地上的人和以耕作維生的農民相提並論,付出不一樣,收穫也不一樣,相對的除了現金上的補助之外,是不是還可以作些什麼?
如果是我的話,就會提案在附近的公有土地興建設施,採先建後租的模式讓被徵收的農民耕作(這是馬政府的虎爛性政見之一喔,這可惜沒有作),要耕作的人可以順勢轉型成為精緻化或甚至是有機等的栽培模式,不耕作的就把機會讓給別人,承租後不得轉租,沒有實際耕作的一年取消資格,如此不管是法、理、情面面俱到,而且這些附近的農場是不是可以準備好給未來在園區工作者的需求,提出食物或是休閒的供給,大家作好生意,打好關係,等等等,都很不錯阿,真正有心要經營的農民會把被收購的資金轉投資在這邊,不想經營的也可以到外地另謀生路,而且施政得更可以博得美名,這樣不是很好嗎?憲法有賦予人民變免於恐懼的權利喔,若是單單的就依徵收價來斷定抗爭合不合理,我認為是很不公平的喔。

7.政府本來就是在制定法律的,他絕對不會搬石頭砸自己的腳,當然會作的很合法,但是每一項合法的作為都是對眾人有利?都是符合現狀?我跟大家報告一下,之前我們有向國有財產局提出買地的申請,一開始圖面上根本沒有這塊地,我們乖乖的去請地號,請出來之後,劃分為農地,也承租下來,先付了19年的租金,第20年的時候申請購買,就依法釋出招標,當然是不會有人來標,所以我就很高興的要買了,結果....妖壽喔我以為是公告地價加四成,結果來函是說依市價定金額,最近一次當地成交價是13萬(建地),所以.....一平方米的農地要價10萬,我還不是要鼻子摸著買下去,後來連房子一起賣掉,聽說那塊農地到現在還是農地,無法變更,那就鮮了,政府徵收是公告地價+四成,為什麼我們買會是公告地價乘四十???,一切合法喔~~~~國有財產局訂的規矩喔。我知道有人要講說這個舉例是各案,或是說不輪不類,或說要避免官商勾結,然而,所有的徵收都避免不了這些問題,應該要如何解決呢?
8.討論討論~~發表一下想法,如此而已,不傷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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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2010-6-19 10:18:3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對”即將收割”,大大用法和我不一樣,我比較不敢這樣用,我也以為多數人不敢這樣用,但我可能錯了,只能尊重。像柚子或任何果樹,假設種植五年後才會開花結果,我不敢在第四年,連柚子花都沒看到,就告訴人說,我的柚子”即將採收”。

2,我推測應該都是自救會的人的,因為98%己申領抵價地的,應該不會再種稻子了,但我的推測也可能錯,去當地看一看可能比較清楚。已被徵收,地已是苗栗縣的了,還會去種,可能性有二,一,想再搶收一期稻米。二,想再領一次地上改良物補償金。

我推估二的可能性不小,這可以去查這些地主有沒有領過地上改良物補償金,地上農作物在沒成熟時,是以成熟時估價,我想上次補償時,可能時沒成熟時就發補償金。

另外,我看來看去,他們不是反對徵收,是對補償不滿意。而且,反對的是2%,還有98%是已申領了。把2%看作是所有地主,是邏輯上一大謬誤。

3,議會決議時,土地已完成徵收了。這點,山林雅境大顯然看得很明白。議會那”暫緩全部徵收作業”決議,根本就沒用。土地登記早完成好幾個月了,議會還決議個什麼。

以我對代議機關的了解,民代為了彼此會互相支持彼此提案,弄個決議並不難。為了向選民交代,決議個沒什麼屁用的決議,也不足為奇。表面上可以向選民交代,但根本沒用。為什麼不早幾個月,有屁用時去決議?或許,這就是政治,這些提案議員可能覺得自己滿聰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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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2010-6-19 10:34: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壞壞大大第六項意見,滿有建設性的

在公聽會階段,我看到有些新聞報導說,在徵收區域邊的地主,希望擴大徵收範圍
若目前被徵收地主,有人真的那麼想再種田,怕徵收後找不到工作,或許政府可以居中撮合,找範圍邊有意願者和想再種田者交換權利,以大一點的田,或大一倍半,一甲徵收地換一甲半非徵收地,如此剛好兩全

挑區域邊,是想,這些農民不必離原故鄉太遠,地況也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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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2010-6-19 10:43: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農民的田約4分地,就在農五路邊種植水稻,没想到就看到怪手開進田裡將整片稻禾亂挖一......" PS:從前文中某部落格引用的文字
四分約1200坪   每坪兩萬  徵收款2400萬   好羨慕喔  竟然還這麼悲情的要務農? 不是說務農不好賺,大家在工商業比較好賺,不知站上有幾人退休時可摸到2400萬現金??

楊先生若不推三代健保,以家戶財產計費,打工族還要幫他們多分擔健保費吧

得了好處還出來嚷,害我有受傷害的感受

多給點,就是要全民買單,或是說承接的工業買單;工業受不了時,會以失業率和國民所得來呈現; 誰是弱勢者?? 肯定不是入帳2400萬的人。
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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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2010-6-19 11:02: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誰獲得最大利益?山林雅境及壞壞大大的推測,我想都有可能。
山林雅境大大指出會逐步墊高公告現值,這種運作是滿巧妙的。

「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周邊地區特定區計畫」說明

「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周邊地區特定區計畫」說明
本案自
93年1月獲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同意新訂都市計畫,經
95年5月科管局同意若本府可覓得明確欲進駐之科技廠商,當可循規定申請併入園區。本案於
95年6月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公開展覽開始法定程序,由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完竣後經
96年12月內政部都委會第672次會審定,並於
97年1月辦理再次公開展覽。

對照竹南大埔段中大埔小段718號公告現值增加狀況

該區域因科學園區擴大案,地價上漲,由每平方公尺2400漲至4000元了
最後又再以這4000元為基礎,計算徵收價格
若我是五年前以前在那有地,不管是祖產或後來買的,應該都有很大利益了
若是政客先行用人頭買入,確實也很有利可圖
當地地主,在沒徵收前,就享受地價飆升的好處
徵收時又加成,或可選擇抵價地
我同意人會貪,我也貪,但不能貪得無厭
政府不能滿足少數貪得無厭者,這也是基本責任
因為它是拿你我的納稅錢去滿足他們

受利者可能是多方面的,我們要注意的是不當受益者
若劉政鴻事先即以人頭在那買入土地,就可以揪出來
自救會是當地人,那些地賣給誰,應該清楚才對,可以去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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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天下本無事,除非看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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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19 11:06: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befree 於 2010-6-19 11:18 編輯
我剛剛看了一下影片
1.那片水稻大約50天之後可以開鐮收割,相較於之前投入的90天算起來,應該算是即將收割了沒有錯,若是土地所有權人已經是政府了,被毀掉也不應該有話說,畢竟已經賣出去了,也沒有付地租,算是白 ...
壞壞農場 發表於 2010-6-19 08:44

你是說"馬政府"的虎爛性政見之一喔!
想把他扯進政治話題是嗎

那我也要來說,我對那個有海角七億,現在還在關的前"扁政府的虎爛性政見,
也是非常不爽,馬政府比他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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