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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個好地方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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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2010-12-23 18:10: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33# smhu
大大已經亂了章法,亂了邏輯------
我必須向您道歉,我的言論攻擊性太強了。
az.yuan-yuan 發表於 2010-12-23 13:28


謝謝您...,我很好。

在耶誕節的前前夕,獻上虔誠的祝福,願上帝的愛能夠溫暖您的心,也能感動您,將您的「愛心」不吝嗇的關懷周圍不管是認識或是不認識的人;基督教能夠成為世界上三大單一神教之一,也是信徒最多的宗教,就因每個基督徒都有使命去傳福音---什麼樣的福音?那就是上帝愛你。怎麼讓非信徒感受到上帝是愛他呢?很簡單,上帝透過您去關懷他們、跟他們交朋友、站在他們的立場去思考事情,可以的話盡量的幫助他們。就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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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2010-12-23 22:15:0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1# smhu
您很好,我就放心了。
------擱下彼此歧見
-----若深一層看,我們是沒有歧見的,-----您充滿愛心,也受到網友認同。
*******************
我母親信天主教,我大哥信基督教,我信佛教-----
家母過逝時,我上教堂作禮拜,望彌撒,整整一年多-----
神父甚至還希望我受洗,我也讀過許多經文,
"禮佛"教人謙卑,-----"禱告"才能接近上帝
-----我衷心祝福您充滿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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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2010-12-23 22:18:5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sjju 於 2010-12-23 22:22 編輯

看完心得報告:
1. 這篇真的得天獨厚:站長來捧場最多次
2. pipi 好像是法律高才生
3. 說說自己心中認為「寶島」好或不好,無可厚非!
4. 要「寶島」好,先看看「強勢」的自己是否體恤「弱勢」的族群?
5. 「道德」是用來修養自己,不是用來衡量他人!
6. 「法律」上賦予的權利,權利人有權爭取;不過權利人可視情況而體卹弱勢的「遺失人」!
7. 人還不是聖人,沒有必要批評別人!
8. 古聖人也只教導自己的學生如何做人,好像很少到處「自讚譭他」!

只要大家全體有意「同心協力」,「寶島」可以成為「淨土」!
心淨眾生淨、眾生淨國土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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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聲盡是廣長舌 山色無非清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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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2010-12-23 22:24:4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0# lake22
1.不要把我視為媒體,我早就不是記者了。
2.新聞報導是否公正?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記者亂報,不僅信譽受損,也將危害他的私德,日後必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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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2010-12-23 22:46: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0# az.yuan-yuan
有所謂「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標準」;亦有言「法律是最大限度的道德規範」。
二者看似立場相對,然其實是看待的角度不同,其本意並無不同,何解?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意指法律的要 ...
pipi 發表於 2010-12-23 15:01

大大說了這麼多,我看得迷迷糊糊,只能自嘆不中用------
我簡單的提問:
拾金索取三成守法----"拾金不昧"就不守法了嗎?為何爭取權利的被批評?放棄權利的反而被讚美?這權利對你這麼有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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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2010-12-23 22:46: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sjju 於 2010-12-23 22:54 編輯
41# smhu
您很好,我就放心了。
------擱下彼此歧見
-----若深一層看,我們是沒有歧見的,-----您充滿愛心,也受到網友認同。
*******************
我母親信天主教,我大哥信基督教,我信佛教-----
家母過逝 ...
az.yuan-yuan 發表於 2010-12-23 22:15

禱告才能接近上帝」,偶非常認同!
不過「禮佛教人謙卑」,偶要修正!
要「禮佛」必須先清楚知道:
」有何功德?
」有何處值得尊敬?
」為何值得學習?
禮佛」是發願以「」為師,學「」做人處世!身雖不能至,心嚮往之!
要以「」為師,理當記誦「佛陀」法音,並廣為「宣流」!
禮佛非為教人謙卑」!何以故?一般人知「」是何物嗎?
不知「」是何物,拜石雕、木刻也!
禮佛」當觀「佛陀」現在身前!

禮佛兩足尊
禮法離欲尊
禮僧眾中尊
溪聲盡是廣長舌 山色無非清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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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2010-12-23 22:57:5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4# az.yuan-yuan


媒體非暗指明指緣大,
小弟詞不達意, 讓您誤解了; Sor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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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2010-12-23 22:58:0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az.yuan-yuan 於 2010-12-23 23:00 編輯
「禱告才能接近上帝」,偶非常認同!
不過「禮佛教人謙卑」,偶要修正!
要「禮佛」必須先清楚知道:
「佛」有何功德?
「佛」有何處值得尊敬?
「佛」為何值得學習?
「禮佛」是發願以「佛」為師,學「佛」 ...
sjju 發表於 2010-12-23 22:46

大大此言差矣,
引用了這麼多的經文,
什麼是"禮佛",你都不知道,愧煞人也,
請看這裡------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680.htm教您如何禮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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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2010-12-24 00:34:5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贊同sjju大,pipi大絕對是法律高材生,仔細再讀,論述條理分明。
az.yuan-yuan大曰「拾金索取三成是守法----"拾金不昧"就不守法了嗎?為何爭取權利的被批評?放棄權利的反而被讚美?這權利對你這麼有價值嗎?」  
法律賦予拾金者三成請求權,拾金者可以放棄請求權,兩者都是合法的。偶建議pipi大可針對這點給偶們提供更多的論述。
心中自有黃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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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表於 2010-12-24 03:03:2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0# lake22
1.不要把我視為媒體,我早就不是記者了。
2.新聞報導是否公正?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記者亂報,不僅信譽受損,也將危害他的私德,日後必有報應。
az.yuan-yuan 發表於 2010-12-23 22:24


圓緣大:lake22指的是像底下所描述的媒體啦...

乘著噴射機,我離開《中國時報》引用其中一小段
因為從昨天起,我離開了工作十六年又五個月的《中國時報》。

離開的原因很單純,不是跳槽、不是資遣,不是優離優退,而是「我再也無法說服自己,這是個值得託付的行業」。
為什麼他會這麼說?
於是,記者變成廣告業務員,公關公司與廣告主變成新聞撰稿人,政府與大企業的手,直接伸進編輯台指定內容,這是一場狂歡敗德的假面舞會;花錢買報紙的讀者,卻不知道自己買了一份超商DM與政府文宣。

所以我遞了辭呈,辭職理由填寫很翔實:「台灣報紙業配新聞領先國際潮流,自認觀念落伍告老還鄉」,我希望留下紀錄,或可作為一種溫柔的抗議,一種委婉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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