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飛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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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贊成多元成家方案嗎?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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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發表於 2013-12-3 10:00:4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indu 發表於 2013-12-3 09:28
家庭就是家庭,原有的家庭組織怎麼能夠破壞?
>>是的,不容破壞,對於保守主義而言。另外,接納不同的 ...

有人把多夫多妻看成毒蛇猛獸,如果擴大視野就不足為奇,西藏一妻多夫,亂了沒? 回教可以取4個老婆,這些國家亂了沒?不要說古代三妻四妾,現代有些國家領導也是如此,國家亂了沒有,還是好端端的亞洲四小龍

  人民要不要見賢思齊跟進,娶三妻四妾,或是一妻多夫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他人就少管一些,彼此尊重對方選擇,反正又不影響他人。我雖不是同性戀,但是不排斥這種人。

家庭就是一個媽媽,一個爸爸是常態,但是異於常態的也不能說他是變態,正好像常人有二條腿,今天有人多了一條腿,或是少了一條腿,那不該說他是壞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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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於 2013-12-3 10:23:1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回教可以取4個老婆,這些國家亂了沒?

講坦白一點, 最會出問題的國家就是極度宗教狂熱的國家吧, 再說女人的地位在回教國家中是什麼樣, 新聞報到不要報了, 敢問2home版上所有女性, 有人願意出生在回教國家嗎?

我最近是沒有什麼在看新聞, 有時間寧願到田裡勞動一下筋骨, 累了就回家趴在老爸床邊陪他睡, 剛聽到多元成家還以為是政府要給年輕人什麼優惠房貸之類的德政勒! 沒想到這個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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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2013-12-3 10:35: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們現在討論的一切關係都因”人”而產生
良善有愛有同理心的人,就算沒有法律規範……..
還是一樣守著自己認定的倫理正義…生活著、對待旁人、教育下一代…

大部分的人接收新訊息的途徑幾乎跳不出媒體、網路
每天24小時、數十個電視頻道、疲勞轟炸式的新聞播報
不管正確與否、或者斷章取義,或者論人隱私
談話節目變成台灣人民發聲代表、名嘴充斥比演技、愈激動愈有通告
以血淋淋畫面博頭板的報紙,拍的愈血腥賣得愈好
打溫馨關懷路線遊說老人家購買違、劣藥的地下電台
某些宗教、社團、聯盟以自己認定的宗旨為正道,否定抗爭不合他們信念的人事物
這一切都在默默影響我們的社會
而且又快又深又廣


如果同性戀、新移民這些議題不被特別放大
他們也不過就是跟我們一樣為生活默默打拼的一群
需要工作、需要家人朋友、需要社會接納、需要愛
又回到文章一開始所說的……..
只要他們是「良善有愛有同理心的人」,謹守法律規範
那麼就應該被尊重被法律保障

但是看看實際的現況
不論是同性戀者,或是外籍配偶、或者異國婚姻的下一代……..
這群人確實被投以異樣眼光
哪怕他們比一個在正常家庭長大、異性戀者卻不務正業的人…對社會還沒有殺傷力
但卻受到更少的照顧與保障

在我們討論這些議題時
是否反思一下……..厭惡這些所謂社會異象時
是真的身邊有這樣的人讓您感受到亂象
亦或是接收媒體報導某些特殊案例而造成既定印象呢

當我們看到貓狗小動物被虐待、被棄養…孤立無援時
總能發揮愛心,為他們制裁施虐者、尋找適合居住的家
那麼一群被多數人鄙棄、邊緣化的”人”
是否也應該有一個得到公平對待的機會

我覺得重點不是贊不贊成
而是如何訂定一個更完備、適切的法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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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發表於 2013-12-3 10:38: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有時候 不是所有無礙他人的行為 都可以立法合法化的
例如自殺 完全沒有礙到他人
其他像 賭博 買春 雜交 大麻

很多現象 它存在著 沒有礙到別人
但是他不值得鼓勵 所以沒有立法合法化的必要

性別是能否產生下一代的第一個條件
國家這個組織需要源源不斷的新國民加入
同性婚沒有產生新國民的能力
國家機器鼓勵她不划算

孩子是一個很大的負擔(不管甜蜜與否)
國家機器對傳統家庭的保障和優惠
事實上是一種陰謀
騙取兩個傻瓜 再多生幾個傻瓜來為國服務

有血源的孩子也是一股安定的力量
一個小孩可以綁住一對夫妻 20 年 一輩子
沒有小孩的因素 離婚率可能會飆升個 好幾倍

沒辦法結婚 真的是壞事嗎
我不認為
結婚真的不是那麼美好的事
看看離婚率就知道了
結婚真的對雙方有保障嗎
遇到爛人不被拖累就好家在了

同性戀沒有人在抓阿
何苦去爭多少人想離都離不掉的婚姻


這次的活動 真是成功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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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發表於 2013-12-3 11:04:2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TSHAOWW 發表於 2013-12-3 10:38
有時候 不是所有無礙他人的行為 都可以立法合法化的
例如自殺 完全沒有礙到他人
其他像 賭博 買春 雜交  ...
例如自殺 完全沒有礙到他人

懷胎時,母親背負者很大風險;
生產時,母親背負者很大風險;
養育時,全家與社會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心力!

自殺,成功時:過去的一切人與社會之付出,化為煙灰!
自殺,失敗時:社會又要付出一筆很大的資源來救治!
溪聲盡是廣長舌 山色無非清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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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3 11:24: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cocacola 發表於 2013-12-3 10:23
回教可以取4個老婆,這些國家亂了沒?

講坦白一點, 最會出問題的國家就是極度宗教狂熱的國家吧, 再說女人 ...


毛先生娶幾個老婆? ,大陸女人有因此而被壓低地位嗎? 他們還強調女人撐起半個天。反觀台灣以前的領導也是如此,現在還蓋廟紀念他。

  回教國家也許給大大印象不好,不會只是因為娶4個老婆就如此吧? 那西藏一妻多夫又怎說?西藏人還是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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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3 11:35:1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jju 發表於 2013-12-3 11:04
懷胎時,母親背負者很大風險;
生產時,母親背負者很大風險;
養育時,全家與社會投入了很大的人力、 ...

不管有沒有自殺, 最後都化為烏有,人自認為活的沒意義,早死晚死都是一樣, 對於想自殺的人我從不勸,只能試著引導找出人生的意義,如果他還是找不到。行屍走肉 死也無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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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發表於 2013-12-3 11:36: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網路>>

關於多元成家修法的理論基礎 /lavieboheme


關於結婚、成家是否為基本人權,
可參考聯合國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六條之一、三項,

中:http://wildmic.npust.edu.tw/sasala/human%20rights.htm
英:http://www.un.org/en/documents/udhr/

第十六條

一、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
    他們在婚姻方面,在結婚期間和在解除婚約時,應有平等的權利。

三、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並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

黑奴過去被視為財產無法婚嫁,
試問如果現代社會給了他們投票、受教、財產權...,
卻剝奪她們的婚姻、成家權,這樣算不算剝奪基本人權?


現代法律也不會要求必須符合(生育、經濟與愛情)三要件之一、或同時兼具才可以結婚,
假設我和我的異性好朋友到了相當的年紀,
沒有愛情基礎、財產希望各自獨立、不打算生小孩,
但我們彼此相處愉快,希望老年有人作伴並照顧彼此,
因此去登記結婚,戶政機關也不會阻擋我們。

婚姻如此,多元成家的三個方案亦然。

有人質疑:"我們有何急迫或必要性來修改民法,以此改變台灣社會的婚姻結構?其改變現況的社會效益何在?有普遍性嗎?有多數認同嗎?"


1. 多元成家三套法案的社會效益:
讓非異性戀一夫一妻制的伴侶、非典型家庭,
能獲得財產繼承、扶養、醫療行為同意代理與資訊獲取、賦稅減免、福利申請...
等相關權益的平等保障。

2. 一定要具備"普遍性"、"多數認同"才能夠修法,也是個迷思。

少數種族、身心障礙者的權益有沒有普遍性?
當年實施原住民加分升學優惠、議會名額保障制度等政策時,
有沒有先經過民調或公投,證實其獲得多數認同才得以實施?

單純為了平反過去歷史的錯誤,或基於某種人民福祉、正義價值,
或實現平等權而進行立法或修法,並非沒有前例,
"修法一定要先有社會共識",往往只是閃避進一步辯論的反動託辭。


同志性向受先天影響已經有相當的遺傳生理學證據
(最新的假說是胎兒在子宮時對母體荷爾蒙的反應,導致後天的性向差異
http://pansci.tw/archives/32703)

再者,世界衛生組織、美國精神學會...等專業權威機構的公告,
以及宗教團體如走出埃及試圖治療同性戀的失敗,
都已說明性向無法自由選擇、矯治更改之事實 (無論成因為先天或後天)。

*維基百科的相關整理:
http://tinyurl.com/nev95yy

*影片: http://youtu.be/aDiYeJ_bsQo

宣稱能改變性向的宗教組織領袖集體致歉

*立報新聞: 同志傾向不是病 勿強迫矯治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8839

(人們無法選擇是否成為黑人、女人、同志、原住民、身心障礙,
這個"無法選擇"以及遭逢的集體社會歧視,才是些弱勢族群的共通點。)



遺憾的是目前藍綠立委皆傾向不把法案排入議程中,所以客觀評估 多元成家法案 可能將過不了關。

就以立院排法案議程來說,跟「經濟議題」有關的通常都是優先處理,以目前政經衰落的處境,
必定先把有利於經濟的法案先通過,民生經濟的好壞是決定政治人物的去留的,在利害權量之下,當然經濟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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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3 11:37:1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梁正群 對多元成家的看法

身旁有好多朋友,透過宗教找到力量,找到生活的快樂與平靜.我好羨慕他們.

但今天整天,我一直被個問題困擾著.同樣的宗教,為何願意否定另一群人尋找生活快樂和
平靜的權利?

剛到國外念語言學校時,班上各國人種都有.老師教我們的第一句話是,"Respect the
differences, it's the differences that pushes us forward.(尊重彼此差異,我們也
會在差異中找到前進的力量)"

我想我無法被類似"破壞傳統家庭架構導致社會國家敗壞"這樣的理由說服.我可以列出十
項以上社會國家敗壞原因,但同性結婚絕不是其一.

我以為,"神愛世人".

Why can't we be friendly to each other, like Elmo?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 ... %A4/262720053751958


http://ppt.cc/Jv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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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3 11:47:5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sjju 於 2013-12-3 11:50 編輯
4w 發表於 2013-12-3 11:35
不管有沒有自殺, 最後都化為烏有,人自認為活的沒意義,早死晚死都是一樣, 對於想自殺的人我從不勸,只 ...

不管有沒有自殺, 最後都化為烏有

老弟ㄚ!飯吃進肚,最後都化為「屎」,那麼,人,還要吃「飯」嗎?

老弟ㄚ!人,正好是處於上昇與下沉之關鍵位置!短短一生:若學習得好,可為萬世開太平!;若學習得壞,…..!
溪聲盡是廣長舌 山色無非清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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