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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ju 發表於 2016-8-15 19:58
病人之照顧者,有時比病人更苦!
暫不暫成安樂死沒有對與錯
當社會乎略了問題才是冷莫
最進都在討論,歐洲年老臥床期只有2週
台灣健保發達,臥床期高達七年
希望 "早死" 的聲浪來了 (我不要活的不精彩,我的人生不要那段無知覺像僵屍部份)
安樂死就是最好的法條
由醫生決定是否有權安樂死,病患自己決定是否安樂死,自己服藥
擔心失能無法服藥狀況,生前簽好授權
這樣應該就90%完美了
若再加上醫界精英討論說不定就是ㄧ件好法律
好的措施
不要給希望促成安樂死的人任何道德壓力
當您的家有家人在醫院沒希望了
醫生建議你帶回
當家族多人投票是否放棄醫療時
你就會知道,道德壓力是真的對的嗎?
或許您會說 放棄醫療和安樂死不同的
笨蛋! 代上呼吸器的漸凍人你把電把掉5分鐘內人就會死翹翹了
現在的問題是
可否讓病患自己拔插頭
可是自己拔不到可以叫家屬拔嗎?
我生前就寫好遺囑碰到狀況誰幫我拔不行嗎?
別把安樂死等同宗教的自殺
以上給大家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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