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b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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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果然有事了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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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發表於 2010-2-19 23:48:4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穀倉的鄰居蓋被兒也是跟她的鄰居結下不解之仇
她在離婚後移居法國搬到她新買的房子
結果發現鄰居種植的圍籬杉木完全擋住了她冬天的陽光
法國冬天又冷又長,獨居又是外國人的她幾乎要得到憂鬱症
但是他的鄰居(正 ...
Heather 發表於 2010-2-14 17:56

謝謝您的鼓勵
更謝謝pipi 大引述民法對我的莫大幫助
我會努力爭回屬於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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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於 2010-2-20 00:05:5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31# pipi

bafe大,我會這麼問是希望您能注意
日後若不能避免的進入訴訟時
至少您曾經主張過自己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能等權益
並且曾經做過預防權益被侵害之阻止動作
而當還是被其人所侵害時
這些主張和預防妨 ...
pipi 發表於 2010-2-14 22:07

謝謝您
很奇怪他對警語的視若無睹
也不在乎警察好心對他說咱家監控等諸事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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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2010-2-20 00:08:1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鄉下人最怕走法律 如果真無法解決就告 不用去調解委員會協調因為運氣差碰到沒知識又偏坦對方的委員反而更糟 先打電話給環保局說他排廢水污染環境 環保局跑的很勤  要是逮到他燒垃圾或草就趕快打 他們第一次通常是勸導 ...
margaret 發表於 2010-2-15 15:03

謝謝您
我也正在考慮從汙水排放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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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發表於 2010-2-20 00:26: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bafe 大大 日安!
祝你們全家新年快樂!
不知惡鄰的排污管離馬路上的大水溝有多遠?在此提供一另類的方式供您參考,
先撇開它侵占您的地,如果排污口離馬路排水溝不遠,是否建議惡鄰接條排水管到水溝去,當然排水 ...
文川 發表於 2010-2-16 13:32

他排放廢水處就是大約照片水台處
至他家大門約15公尺就有馬路水溝及水利地
他偏不用就要隔壁打個洞讓廢水往我家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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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發表於 2010-2-20 00:29: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bafe大   還有一事   不知雙方是否有語言或族群上的溝通不良   如果有   則可先釋出絕對善意   表示誠心誠意要解決問題大家做好鄰居   但是大原則不可讓步   
有空請管區鄰居泡個茶喝個小酒   事緩則圓   切勿在盛怒 ...
mum 發表於 2010-2-16 14:46

謝謝您提醒
除了這位老先生其他鄰居都長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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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發表於 2010-2-20 18:29:2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目前看來您不僅有民法權利可主張,還可用刑法來制裁他,他一直無視您的主張和警告,則此人不是太白目或沒知識,就是囂張慣了。若您暫且不欲先行提出訴訟,也可以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給他啊(順便測試這人是繼續白目?囂張?)!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767條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刑法第306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所謂「無故」係指非有正當理由。
所謂「附連圍繞之土地」係指附連或圍繞住宅或建築物之土地,如庭院或草皮,但以設有牆桓、籬笆或壕溝、鐵絲網等足資隔離之土地為限。若無此等設備,縱使圍繞或附連建築物,亦不構成本罪(林山田教授,刑法特論下冊,第170頁參照)。


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
犯竊盜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於夜間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
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
六、在車站或埠頭而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符合此6款行為者則為加重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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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發表於 2010-2-20 18:51: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鄰居相處..親和力 可以強...( 戰鬥力 不宜強 ).
..識字不多..閱歷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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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發表於 2010-2-20 19:33:5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金桔 於 2010-2-20 21:38 編輯

有關於土地的民事糾紛.法律上規定.先行調解.
有其一定的涵義.
調解.就是 不需要攻擊防禦的法律行為.雙方當事人談一談.
如 山林大所言.界址 的調整..其他……...期 達到雙贏..

從樓主所鋪的照片.鄰居的老家.與 樓主的地界.可能相近.
鄰地 所有人 可能產生之排斥..(個人猜測 ..)

刑事訴訟.....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後 可撤回..
......................  公訴之罪..告訴後. 無法撤回….慎之..!
..識字不多..閱歷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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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發表於 2010-2-22 10:03: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ch 於 2010-2-22 10:21 編輯

bafe大
   咱們同樣遇到惡鄰居
報告一下我的看法
1.調解是可以參加的,調解時若不公正可以要求承辦人員將
  不公正的原因與結論紀錄於筆錄,若過程中一意偏袒由筆錄即可看出,
  最後調解不成,送法院將成為法院調解的參考,
  若有偏袒在法院端將會有利於你
2.當初因佔用招開了三次調解,調解會成員其實都只是當和事佬,由兩方
   的敘述做合理的歸納,記住將事情始末描述清楚,不要有情緒用語,
   但可以描述對方犯過哪些過錯為你所原諒.我那幾次調解比較慶幸,
   一開始委員因為都認識鄉代,難免比較偏頗,但經過我清楚描述問題
   後紛紛認同我的說法,最後成為讓鄉代同意簽名的壓力.
3.我的鄰地主是鄉代,你那兒他是堂兄為里長,
   里長為自家親戚說話可能不一定是出逾本意,當初與鄰地主爭執時,
   其他鄰居一開始也都幫鄰地主說話,經調解後鄰地主不再出面改由
   其老爹出面阻擾,每次與他的對話鄰居們也都聽在耳裡,最後老爹於
   公有水利地上做鐵門不讓我入內,其他鄰居也紛紛改變原本態度來
   支持我,剩至拿鑰匙給我去打一支方便出入,鄰居的支持讓我又再過
   一關,給你當個參考,咱們一起跟惡鄰居玩下去,或許哪天可以感動他.

順帶一提,門口若暫時無法做鐵門就先用一些木材釘成路障,
車輛人員進出可能會麻煩些還要搬一下,但多少有些阻絕性,
路障中央寫下"私人土地請勿擅闖"
夢想的小屋,小小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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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發表於 2010-2-23 10:30: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目前看來您不僅有民法權利可主張,還可用刑法來制裁他,他一直無視您的主張和警告,則此人不是太白目或沒知識,就是囂張慣了。若您暫且不欲先行提出訴訟,也可以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給他啊(順便測試這人是繼續白目? ...
pipi 發表於 2010-2-20 18:29

謝謝您實質的幫助
我也知道手上監控照片足可直接對隔鄰提起刑事告訴
但公訴成立就不是我能控制
不想真的傷害老先生也不想日後後悔
所以才很小心處理此事
想先做好萬全準備爭取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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