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goodforyou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徵收不成 苗政府乾脆剷平農地  關閉 [複製鏈接]

Rank: 9Rank: 9Rank: 9

51#
發表於 2010-6-19 11:31:2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政府的作為一定合法的嗎?
政府作為被判非法的也有不少啊!
政府因違法作為賠償人民的案例,多的很。
有沒有聽過國家賠償,冤獄賠償法

還有,政府的定義要嚴謹一些,一般是指行政部門
法律是要立法部門審議的,講法律是政府自己定的,不大對

另外,執政者是可能違法的,當過總統的阿扁不是被判刑了?
大家也可以去找劉政鴻的違法處,去告,這不是不行的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古之思想家,已沈痛指出
朕即國家的年代,合法卻即不合理狀況,屢見不鮮
即便在號稱民主時代的早期美國,還不是有黑奴制度
對不義的政府,人民有抵抗權,這我是同意的
像蒙古帝國時期,動不動在世界各地屠城,享有初夜權,一有機會就應抵抗
英國的大憲章,美國的獨立建國,梭羅以至甘地的公民不合作運動,都顯示出它的力量
有些抵抗,還必須隔些時日,才能看到它在當時的先見

在本案上,我沒覺得有多大的正當性
土地徵收條例是人民選出的立委在立法院審查過的
內容也大致合理
當地地主,有98%也申領補償現金或抵現地
從公告現值或科學園區擴大案大漲,徵收又在最高的公告現值基礎上去加成計算補償
要我,已非常滿意了,所以我對要吃更多糖的2%地主,沒太多同情

若如楓之戀大大說的,有98%反對呢?
我認為就不要徵收了,甚至我覺得當地地主有一半反對,就應放棄計畫,另覓他地
若當地有一半人對該地的情感已超出政府能補償的範圍,就應放棄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天下本無事,除非看電視..^-^..

Rank: 9Rank: 9Rank: 9

52#
發表於 2010-6-19 11:45: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befree 於 2010-6-19 11:49 編輯

其實,這個討論串到目前為止,
我都還沒有點進去看影片,
應該是沒有資格在這邊發言的,
只是因為有看到一位立委的名字,
我任職的地方,曾有同事跟他打過交道,
我知道他的為人及政治色彩,
所以我也就不想看那個影片了,

我的工作是在幫國家保護某些土地,
所以看多了一些貪得無厭的民眾及行徑,
佔地為王,對他提出告訴,經法院判決拆屋還地了,
還不死心,找關係,說他多麼可憐,國家要逼他去海上住啦!
因為他窮得只剩一艘遊艇.......(這是我說的啦!,因為他擺了一艘遊艇在佔據地上)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53#
發表於 2010-6-19 11:49:4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很多人對事情的真相,常常不會去研究,人云亦云,
造就了惡人先告狀的歪風。

網路上我也常遇到這種事,尤其是在部落格上,
會演悲情戲的人能得到同情,其他人就不分青紅皂白的一路跟著罵,
結果那些人的資訊, ...
拓荒者 發表於 2010-6-18 17:56


是的,因查本案資料,到過不少部落格
幾乎不加選擇地接受單方面說法,義憤填膺,加入連署
這也是可愛的一面,表示我們社會有很多充滿正氣的人
會對不義的事生氣

有的指責媒體禁若寒蟬
我不認為目前媒體環境下,劉政鴻能收買或壓制所有媒體
若真的那麼不義,民視,三立,自由時報,會被收買壓制,不去報導
重點應是,線上記者應該清楚,土地早已徵收完畢,縣府並未違法
縣府沒違法,新聞性就不夠了

網路時代,確實要有更多慎思明辨的工夫
否則容易被人利用了
或許你在生氣時,利用你的人暗中正在偷笑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54#
發表於 2010-6-19 13:35: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可是從來沒有說過爛扁是什麼好東西ㄟ,我只有說過小馬的虎爛性政見都沒有在動而已,不想實現可以不要講.....講了作不到就不要怕被批評。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55#
發表於 2010-6-19 13:42: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所以說,議會可以廢了吧.....浪費錢去作這些沒有意義的決議。

2.即將收割的定義大夥都不一樣,講下去也只是徒增爭議而已啦,種柚子10年沒收是很正常的,種水稻除非跟我一樣衰,遇到採收前遇到天災,不然沒收的機會不大。

3.荒山大,我受教了,不過我還是認為不大需要用可耕地去蓋科技園區吧,反正還不是另一種工業區罷了,畢竟台灣只有17.6%的自給率,沒錯,捧著兩千四百萬很爽,換作是我也一定爽歪歪,然而這些少數人決策的後果可是島內人民要共同負責的喔。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Rank: 9Rank: 9Rank: 9

56#
發表於 2010-6-19 13:51:5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0-6-19 13:56 編輯
我剛剛看了一下影片
1.那片水稻大約50天之後可以開鐮收割,相較於之前投入的90天算起來,應該算是即將收割了沒有錯,若是土地所有權人已經是政府了,被毀掉也不應該有話說,畢竟已經賣出去了,也沒有付地租,算是白 ...
壞壞農場 發表於 2010-6-19 08:44

老兄啊...你壞事了啊...沒有地號的地就未登錄地..你就可以光明正在的占用.只要占用滿20年(提出村理長證明)就可以合法登記為你是所有權人了啊...這叫作"時效取得所有權"...宜蘭有好多登記得到了...但是危險的是如果遇到重測就毀了..但是又如果你已經耕作了1X年並且可以取得村里長證明那不是很......
PS:請把政治人物刪掉.不然等等老大罵人了..說了不談政治囉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Rank: 9Rank: 9Rank: 9

57#
發表於 2010-6-19 14:11: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壞壞大大第六項意見,滿有建設性的

在公聽會階段,我看到有些新聞報導說,在徵收區域邊的地主,希望擴大徵收範圍
若目前被徵收地主,有人真的那麼想再種田,怕徵收後找不到工作,或許政府可以居中撮合,找範圍邊 ...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0-6-19 10:34

很難拉...政府也不鳥你的..
想當初.竹科三星基地不也是吵了好几年..想拉抬地價的人聯合想種田的人出來抗議..結果呢?
1)親X黨的女立委說徵收只有3000/坪..別讓怹們徵收(公告現值都2700元了).前前縣長出來開記者會說確定要徵收9000/坪
2)一堆政客早買一堆了.因為早期沒人要.每坪才約2000元而已.
3)抗議的頭頭出來糾眾抗議.但是要地主付錢(活動費).
4)也有人出來提議說徵收範圍大一倍.地主可以選擇取回建地(農地的45%~50~)..但是抗議的頭頭說不要(說給什麼都不要拉.只要不徵收就好.但其實私下說要每坪1.2萬)
結果到最後呢?李界木下台...徵收案毀了..地價打回6000/坪..抗議的頭頭地賣不掉.最後賣了5500元..政客土地套牢(因為怹們買高壓電下方)..藍藍綠綠都有.誰也沒清高到那去..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天下本無事,除非看電視..^-^..

Rank: 9Rank: 9Rank: 9

58#
發表於 2010-6-19 19:46: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可是從來沒有說過爛扁是什麼好東西ㄟ,我只有說過小馬的虎爛性政見都沒有在動而已,不想實現可以不要講.....講了作不到就不要怕被批評。
壞壞農場 發表於 2010-6-19 13:35

我也沒說你有說"爛扁是什麼好東西ㄟ",
我只是說你把這個話題牽涉到到馬政府,
因為我認為馬政府雖然不是作得很好,
但在我心目中,他的你所謂的"虎爛性政見"!
並不會多於其他的政客啊,
所以我不太爽耶!
你有言論自由,有自己的道德標準,
我也有言論自由,也有我的道德標準耶!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59#
發表於 2010-6-19 20:13:5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又要開打了,可不可以另闢戰場..

我進來不是來看這個的.. 無聊..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Rank: 9Rank: 9Rank: 9

60#
發表於 2010-6-19 20:31: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政治人物都一樣爛.百姓都得靠自己.法令如果都那麼明確.也不會有2home這個網站來討論了.欲問欲是一頭霧水這版來討論土地徵收條例吧...裡面有很多油水.談政治沒營養拉..
因為今後大家都遇的到.更況以後還要遇到"鄉村再生條例".裡面更不合理的地方才更多.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徵收不成 苗政府乾脆剷平農地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11-25 02:02 , Processed in 0.045839 second(s), 9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