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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yes5155 於 2012-12-29 06:41 編輯
57# 王小明
很遺憾你們好朋友變庭上冤家,你們雙方我都認識不便說什麼,不過一碼歸一碼,按照權狀鑑界清楚也不會有事,還什麼鬼很多,七月又還沒到
我們處理事情方式是全然不同,當初買三峽那塊地也曾碰到問題,但後來附近鄰居不也一個個成為朋友,原本想把我敲詐一筆的鄰居後來不也協同成為合作關係,這不只是我工作職業問題,一切講道理而訴訟是最後不得已手段,你的事主阿坤我與他沒淵源不也是朋友.呂先生常打招呼久而久之門口讓我停車還要招呼我吃飯,偶爾還倒杯鹿茸酒請我喝.
現在買冬山當然事先鑑界,等鑑界事後鄰地跑來說鑑界結果不同,也是大家講道理,鑑界通知有發文是他自己看錯時日,反正沒蓋建築物以後再依鑑界為主,我犁田交界處一排畦他打電話問我說可不可以種,我也不計較答應他,現在我的農具都借放在他的農具室,而且現在他的地另一邊有三排畦免費讓我種芋頭.
另一地主之前擔心不好相處,還怕他亂檢舉我挖土,事後現在都變好朋友,不過有麻煩一點就是在忙的時候有些鄰居會跑過來浪費時間聊天.
你今天過來說土地70多坪什麼水泥要敲掉,我當然知道有部分水泥埕幾坪佔用到丞租地,但也屬正常也不影響建物及使用,一切依照地籍謄本申請鑑界,對有特殊要求另訂特別條款,又如何?今天知道我愛這裡幫朋友忙,你我也算有點認識,這樣會不會失禮?還說有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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